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本刊接到举报:举报人在一处名为“龙城半岛”的小区定购了一套房,在商最好价钱后确定第二天正式付款。可到付款时却被告知楼款由1500/平米变为1600/平米,面对这样的情况举报人觉得自己被骗。随即,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个名为“龙城半岛”的楼盘是位于晋中市经济开发区南砖井村,在未经当地国土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盖起住宅楼房。该楼盘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以商品房的名义违规对村民以外的人员公开销售。
10月14日下午,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来到了位于太原市长风街东口往南100米(金广快捷酒店正对面)的“龙城半岛”售楼处。从外部装修看,这个售楼部存在时间已久,外部标识基本掉光。负责接待的两位销售人员态度懒散的告诉记者,一期八栋房屋已基本销售完,只剩些许楼房,并声称赶快抓紧时间买,要不就没有了。
据这位销售人员介绍,“龙城半岛”是南砖井村村委和山西国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自去年8月18日开盘以来销售状况一直很好。当记者问及是否有大红本时,销售人员说:绝对是大红本,只是需要等一两年,这个全市都是这样的情况。现在房价涨的这么厉害,开发商知道太原南站马上投入运营,所以就早几年搞到了这块地,只有这样的房才有这个价格,对你们来说也是个机会。当记者提出看“五证”时,这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只有一证,其他很快就办理下来了。
国家建设部等相关部门有明确规定,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
据当地村民介绍:“龙城半岛”项目为新农村建设的范围,楼盘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部分,是为了改善本村村民居住环境而建设的项目。土地原为一块砖场,属于工业用地,现在却与房地产商合作公开卖房子,双方分享利润。
我国在新农村政策方面是有明确规定的,新农村建设项目是为了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改善生活,加快农村发展步伐。国家有关政策指出,村中开发项目不可以向非本村人员出售。然而,南砖井村的新农村建设楼房,却被当作商品房在太原公开销售,而且销售已长达一年之久,相关部门却装聋作哑。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随后走访了晋中市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该局相关负责人只是指明南砖井属于市郊结合地,也是自己部门的管辖范围,对于新农村开发不知情,对于有楼盘出售更不知情。随后王干事查阅资料以后告诉记者:南砖井村“龙城半岛”楼盘根本没有审批登记,属于违法行为。了解具体情况需找新农村办公室,随后记者联系了新农村管委会,相关人员随即推给了社管处,而开发区社管处的刘女士又以“不知情”推给了村委。记者只好联系村委的马卫喜书记,却一直联系不到。据当地村民介绍,马卫喜为书记兼村主任,楼房开发项目是他一手办理的,具体情况只有他本人知道。
南砖井村非法占地两年之久,公开销售一年多,相关部门只是简单的不知情将其推卸。而更多的疑问又出现在了我们面前,相关部门发现以后是否予以制止?南砖井村是否还将继续他的35万平方米的社区建设?无制止的放任只会加剧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与无规……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个名为“龙城半岛”的楼盘是位于晋中市经济开发区南砖井村,在未经当地国土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盖起住宅楼房。该楼盘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以商品房的名义违规对村民以外的人员公开销售。
10月14日下午,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来到了位于太原市长风街东口往南100米(金广快捷酒店正对面)的“龙城半岛”售楼处。从外部装修看,这个售楼部存在时间已久,外部标识基本掉光。负责接待的两位销售人员态度懒散的告诉记者,一期八栋房屋已基本销售完,只剩些许楼房,并声称赶快抓紧时间买,要不就没有了。
据这位销售人员介绍,“龙城半岛”是南砖井村村委和山西国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自去年8月18日开盘以来销售状况一直很好。当记者问及是否有大红本时,销售人员说:绝对是大红本,只是需要等一两年,这个全市都是这样的情况。现在房价涨的这么厉害,开发商知道太原南站马上投入运营,所以就早几年搞到了这块地,只有这样的房才有这个价格,对你们来说也是个机会。当记者提出看“五证”时,这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只有一证,其他很快就办理下来了。
国家建设部等相关部门有明确规定,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
据当地村民介绍:“龙城半岛”项目为新农村建设的范围,楼盘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部分,是为了改善本村村民居住环境而建设的项目。土地原为一块砖场,属于工业用地,现在却与房地产商合作公开卖房子,双方分享利润。
我国在新农村政策方面是有明确规定的,新农村建设项目是为了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改善生活,加快农村发展步伐。国家有关政策指出,村中开发项目不可以向非本村人员出售。然而,南砖井村的新农村建设楼房,却被当作商品房在太原公开销售,而且销售已长达一年之久,相关部门却装聋作哑。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随后走访了晋中市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该局相关负责人只是指明南砖井属于市郊结合地,也是自己部门的管辖范围,对于新农村开发不知情,对于有楼盘出售更不知情。随后王干事查阅资料以后告诉记者:南砖井村“龙城半岛”楼盘根本没有审批登记,属于违法行为。了解具体情况需找新农村办公室,随后记者联系了新农村管委会,相关人员随即推给了社管处,而开发区社管处的刘女士又以“不知情”推给了村委。记者只好联系村委的马卫喜书记,却一直联系不到。据当地村民介绍,马卫喜为书记兼村主任,楼房开发项目是他一手办理的,具体情况只有他本人知道。
南砖井村非法占地两年之久,公开销售一年多,相关部门只是简单的不知情将其推卸。而更多的疑问又出现在了我们面前,相关部门发现以后是否予以制止?南砖井村是否还将继续他的35万平方米的社区建设?无制止的放任只会加剧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与无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