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图书馆捐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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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捐赠是图书馆获取文献资源的重要方式之一。文章对我国省级行政区及副省级市图书馆捐赠实践现状进行调研,发现图书馆捐赠存在捐赠奖励制度老旧、捐赠募集制度欠缺等不足。结合《公共图书馆法》及相关法律,文章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一是执行捐赠税收优惠制度;二是完善捐赠冠名制度;三是建立图书馆发展基金制度。
  关键词:图书馆捐赠;《公共图书馆法》;公共图书馆事业
  中图分类号:G25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68/tsyqb.1003-6938.2018069
  Abstract Donation is an important way that the library accesses literature resources.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library donation practice in provincial and sub-provincial libraries in China, and finds that the deficiencies of library donation are mainly concentrated on the old donation reward system and the lack of donation-soliciting system. According to the Public Librar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is paper proposes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the first is to implement the tax preferential system of donation; the second is to improve the donor-naming mechanism; and the third is to establish the system of library development fund.
  Key words library donation; Public Librar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ublic librarianship
  新时代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不断提高,表现在公共图书馆领域,主要是公众对馆藏资源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除了财政投入外,来自社会的各类捐赠,能够丰富公共图书馆馆藏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购书经费不足,促进特色馆藏资源建设。2017年11月颁布的《公共图书馆法》,明确了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向公共图书馆捐赠,参与公共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还规定了捐赠者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措施[1]。有了法律的规范和保障,我国公共图书馆捐赠工作可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对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公共圖书馆捐赠地方实践现状分析
  捐赠,是一种捐赠人自愿地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2]。捐赠人、受赠人和捐赠内容是捐赠行为的三个基本要素。捐赠人是捐赠行为的主体,目前在公共图书馆捐赠实践中,捐赠人主要有基金会、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出版商、领事馆及个人等[3]。受赠人作为捐赠行为的客体,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有合法接受公益性捐赠的权利,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公立社会福利机构等。对于捐赠内容,2016年出台的《慈善法》,在1999年出台的《公益事业捐赠法》基础上进一步作了补充,即捐赠内容除财产外,捐赠者还可以通过提供服务等方式实施捐赠行为[4]。
  本文以我国34个省级行政区及15个副省级市的公共图书馆作为调研对象,对其官方网站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图书馆网站主页和涉及捐赠的专门页面,并对网站涉及捐赠的相关统计数字、年度报告等资料,进行汇总、分析。
  选择省级、副省级城市公共图书馆作为研究对象,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省级和副省级城市公共图书馆所在城市,往往是本省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心城市,针对它们的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地公共文化先进水平;二是这些图书馆所在城市具有相对完整的管理权限,拥有地方立法权,能够更加独立自主、灵活多样地制定公共文化相关政策法规措施,可以推动当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三是数据的易得性和易验证性,这些城市在信息公开方面较为成熟,公共图书馆相关数据较易获取,且来源渠道多样,可以通过多角度验证调研分析结果。
  1.1 图书馆捐赠页面的基本情况
  经调研发现,各省级和副省级公共图书馆的捐赠页面设置情况,有很大差异(见表1)。
  1.1.1 捐赠页面的设置情况
  图书馆是否设置捐赠页面,捐赠页面的命名方式及所处位置,均可以反映出捐赠工作在本馆的受重视程度。在34个省级公共图书馆中,有19个设置了捐赠页面,捐赠页面设置率为55.9%。15个副省级市公共图书馆中,有11个设置了捐赠页面,捐赠页面设置率为73.3%。副省级城市公共图书馆捐赠页面设置率领先省级公共图书17个百分点。
  1.1.2 捐赠页面的命名方式
  捐赠页面的名称实质上是对图书馆捐赠的一种荣誉性展示,由捐赠页面的命名方式,可以窥见图书馆对捐赠者的态度和捐赠价值的认识。调研发现,在捐赠页面命名方式上将捐赠统称为“赠书”“图书捐赠”“读者赠书”的有21个;称为“赠书芳名录”“赠书鸣谢”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捐赠美誉度的有7个,包括湖南[6]、重庆[7]、哈尔滨[8]、南京[9]、宁波[10]、厦门[11]和西安[12]。
  将捐赠上升到制度层面的有2个:如杭州市图书馆早在2003年就成立了图书馆事业基金会,将捐赠工作的范围从单一的文献捐赠扩充到积极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捐赠;深圳市图书馆则成立了深圳捐赠换书中心,为市民捐赠图书、交流知识提供了常态化平台[13]。   1.1.3 捐赠页面的所在位置
  捐赠页面是图书馆捐赠的入口,是向公众宣传所在位置醒目与否将直接影响图书馆捐赠的效率。调研发现,捐赠页面所在位置中位于网站第二级页面的有2个,位于网站第三级页面的有22个,位于网站第四级页面的有5个,位于网站第五级页面的有1个。90%的捐赠页面分布在网站的第三和第四层,捐赠入口较深;吉林[14]、广西[15]、哈尔滨和武汉[16],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提供了捐赠页面的快捷入口。
  1.1.4 捐赠页面的上级页面
  捐赠页面的上级页面往往包含了更多信息,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图书馆捐赠在本馆整体工作布局中的定位,体现图书馆捐赠在资源和服务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捐赠页面的上级页面,浙江[17]、哈尔滨设置在“资源”“特色馆藏”等栏目下,强调了捐赠对丰富图书馆文献资源的重要意义;南京、深圳、西安设置在“阅读推广”栏目下,与图书推荐、全民阅读、借阅排行等栏目并列,突出了捐赠对图书馆丰富文献资源、促进全面阅读的重要价值;四川、澳门[18]、杭州、厦门和成都[19]则设置在信息发布类栏目下,起到了宣传图书馆捐赠,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作用。此外,香港[20]、台湾[21]、重庆设置在读者互动类页面下,反映了捐赠工作可以增进读者与图书馆的互动,促进图书馆事业健康发展。
  1.2 图书馆捐赠的内容和方式
  捐赠内容是图书馆捐赠的基础,捐赠形式是图书馆捐赠的承载方式,对捐赠内容和捐赠形式的研究有助于提高图书馆捐赠工作水平。经调研发现,各地图书馆对捐赠内容和捐赠方式有不少共性的规定,此外也有一些新颖独特的做法。
  1.2.1 图书馆捐赠内容
  捐赠内容即图书馆可以接受的捐赠类型。目前各地公共图书馆公示出来的捐赠内容主要是文献类捐赠。文献捐赠的类型,还可以划分为6类,包括地方特色文献、本地名人文献、中外珍贵文献、馆内未收藏的文献、复本量少的文献和有研究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等(见表2)。
  墨香留存,泽被后世。公共图书馆具有保存知识、传承文明的使命,理应做好本地区的地方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如天津、山西、陕西[23]、湖南、贵州[24]、山东[25]、宁波的图书馆,欢迎社会力量捐赠本地籍贯名人所著述的各类文献,并成立特色专藏用以纪念和珍藏:如天津市图书馆的“津沽文库”,专门收藏海内外天津籍人士及驻津知名人士的具有个人特征的各类文献资料[26];山东省图书馆积极接收有关山东籍人士及驻鲁知名人士的文献和实物捐赠,成立了“齐鲁名人文库”进行纪念;重庆作为抗日战争时期具有重要历史地位的城市,欢迎社会各界捐赠有关抗日战争的各类文献,既包含抗战时期出版的文献,也包含有关抗战内容的文献,反映出重庆市图书馆对于自身历史记忆传承价值的深刻认识[27]。
  1.2.2 图书馆不予接受的捐赠内容
  各地图书馆为规范捐赠行为,对不予接受的捐赠内容也应进行规范。调研发现,不被接受的捐赠内容包含8种类型,即: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文献、出版信息存疑的文献、期刊报纸类文献、教学和教辅类文献、内容封建低俗的文献、老旧污损的文献、内容失效不再具有研究价值的文献和该馆已有足够复本的文献。
  有40%的图书馆对本馆不予接受的捐赠内容,没有规定或者公示;有的图书馆在网站公示中笼统地表明不接受“不符合本馆文献建设方向的文献”,但对该馆文献建设方向缺乏详细说明。对于具体哪些文献符合要求缺乏明确界定,会给捐赠者带来一些困扰。
  1.2.3 图书馆捐赠的形式
  捐赠形式指捐赠者向图书馆捐赠所采取的方式。调研发现,图书馆捐赠的形式主要有4类,包括来馆面呈、邮局寄送、托人代转和图书馆派员提取。
  山西在捐赠方式上有所创新,捐赠者除了直接向图书馆捐赠,还可以通过委托保管、有偿征集、联合建设、交换共享等多种方式参与图书馆地方文献征集[28]。对于数量较大的捐赠,河北、山西、四川[29]、贵州、重庆、澳门、台湾、南京、武汉、广州[30]等省市图书馆还开辟了馆员上门提取通道。其中,武汉市还特别建议捐赠者提前将捐赠清单知會图书馆工作人员,以方便提前甄别。宁波市图书馆则对那些无意捐赠但又想为图书馆事业发展做贡献的公众特别开辟了“购入”和“复制”两个专属通道。采取前者方式,宁波市图书馆将在协商一致后出资购入公众所持有文献,购入价格视文献价值及图书馆财力决定;采取后者方式,捐赠者可以通过拍摄、复印等加工方法得到复制件,赠予图书馆。
  2.3 图书馆捐赠的奖励方式
  奖励制度是图书馆对捐赠者高尚捐赠行为的嘉许,对于吸引和鼓励更广泛社会力量参与捐赠具有重要意义。调研发现,各地对捐赠者的奖励主要包括6种形式:颁发捐赠证书、授予荣誉称号、网站宣传、媒体宣传、设置专架(室)收藏、捐赠者及后人免费查阅等(见表3)。
  本次调研发现,各地图书馆对捐赠者普遍采取了颁发捐赠证书、进行网上宣传等奖励措施。前者主要形式有奖状、感谢函、证书、图书馆读者证等;后者主要通过开辟“赠书芳名录”“赠书留香”等栏目,对捐赠内容公开展示,主要包含:捐赠者、捐赠日期、文献名、种数和册数等信息。厦门市图书馆别出心裁,以该馆刊物为阵地,对捐赠者进行宣传和褒奖;重庆市图书馆对捐赠有较高保存价值和研究价值文献的捐赠者,将酌情为其举办捐赠仪式,并将捐赠者相关信息记入档案甚至编入馆史,以彰显对捐赠者的尊重与纪念。
  除了上述精神性、荣誉性奖励,哈尔滨针对价值贵重的捐赠,特别规定可以对捐赠者适当支付酬金以示鼓励。
  2 图书馆捐赠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捐赠奖励制度老旧
  合理的奖励制度,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促进社会各界积极踊跃向图书馆捐赠的重要激励措施。目前各地图书馆对捐赠的奖励形式还比较单一,主要停留在传统的颁发捐赠证书、网上宣传、专题展览等荣誉性奖励上,影响范围有限。   有些图书馆虽然公布了赠书名录,但仅有少数几个年份的信息,展示内容不充分、数据更新不及时,且存在着数据陈旧、遗漏等问题。这些问题极易给潜在捐赠者一种不受重视的感觉,从而降低捐赠者的积极性。对图书馆自身形象提升也有所损害。
  2.2 捐赠募集制度缺乏
  调研发现,我国大部分图书馆缺乏标准化的捐赠管理制度,几乎是“愿者上钩”式的被动接受。反观欧美发达国家,向社会募捐是不少图书馆日常工作之一。如纽约公共图书馆[31]、芝加哥公共图书馆[32]、旧金山公共图书馆[33]等,均有专门的募捐网页,并配备专业募捐人员积极与捐赠者对接。
  相比之下,国内各地图书馆鲜有主动开展募捐活动的,个别图书馆网站甚至没有公布具体的受赠办法,或受赠办法过于笼统。在34个省级行政区和15个计划单列市中,有19个找不到与捐赠相关的体系化内容;其余的30个网站捐赠网页大多位于网站的第三和第四级页面,入口较为隐蔽,除非特意寻找,捐赠者一般很难发现,无法有效吸引社会各界向其捐赠。
  3 《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对图书馆捐赠的指引
  《公共图书馆法》作为我国图书馆领域的首部专业性法律法规,其各项条款对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图书馆功能发挥具有重要保障作用。令人感到可喜的是,《公共图书馆法》对图书馆捐赠进行了专门规定,散见在法律的第六条、第十二条和第二十条条款之中。其中:第六条主要确立了税收优惠制度,即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向公共图书馆捐赠或以捐赠的形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捐赠者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十二条确立了奖励制度,即国家依法对在图书馆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条确立了捐赠者冠名制度,即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公共图书馆可以以捐赠者姓名、名称来命名文献信息专藏或者专题活动,社会力量建立的公共图书馆可以以捐赠者姓名、名称来命名图书馆、馆舍或其他设施。
  因此,根据《公共图书馆法》有关条款规定,结合《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可以为完善图书馆捐赠指明发展方向。
  3.1 执行捐赠税收优惠制度
  我国曾经出台过一系列文化经济政策,用于鼓励社会捐赠并予以税收优惠。如2006年国务院转发的财政部、中宣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明确对宣传文化事业公益性捐赠的范围,包括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对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企业所得税可以抵扣10%,个人所得税可以抵扣30%[34]。
  在2011年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在第六条第二款中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35]。国务院在2011年同期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在第二十四条中规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6],即个人若向公共图书馆捐赠,个人所得税最高可以抵扣30%。
  近年来,我国许多企业社会责任感不断提升,积极回馈社会、热衷公益。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这一年间,我国公益事业接受的捐赠多达7成来自企业[37]。为了进一步释放社会活力,鼓励企业更多地参与到公益捐贈中来,201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九条修改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8]。这一调整,保证了企业大额捐赠支出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体现了国家对公益事业的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有利于调动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促进我国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39]。
  税法的修改,对于改变当前各地图书馆捐赠奖励制度单一、形式老旧的现状具有重大意义。关键是根据税法有关要求,全面执行好捐赠税收优惠制度,为各地图书馆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
  3.2 完善捐赠冠名命名制度
  捐赠者冠名制度在公共图书馆领域是一项制度创新,这是政府对图书馆捐赠行为的一种荣誉性奖励措施,是对捐赠者捐赠行为的嘉许,有利于向公众宣传和纪念捐赠者的良好社会责任意识和社会形象,激发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图书馆建设发展中来。
  我国各地早已有不少被冠名的图书馆,按照冠名者身份可划分为两类[40]:一类是以人名(名称)冠名的图书馆,如坐落于上海市淮海中路上的鸿英图书馆,是著名爱国实业家叶鸿英先生捐资建造;位于北京市北海公园内的松坡图书馆,是为纪念民国时期军事领袖蔡锷将军所设立。类似的还有薛仙舟图书馆、景堂图书馆等[41];另一类是以企业名称冠名的图书馆,如湖南省首家盲人图书馆——颐而康盲人图书馆,由湖南图书馆与颐而康保健有限公司合作创办[42]。
  在实践中,捐赠者对捐赠的图书馆、文献或活动,虽然有冠名权,但必须坚守法律要求和道德底线,符合国家和社会利益,遵循公序良俗,而不能一味追求关注度而哗众取宠。如烟草企业、酒水企业可以履行社会责任,但不宜直接使用其名称来冠名,否则会违反相关法律要求或造成负面影响。
  3.3 建立图书馆发展基金
  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的形式设立图书馆发展基金,建立常态化捐赠募集渠道和募集机制,是完善图书馆捐赠制度的有效措施,是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回馈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也是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等方式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基金,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在杭州、温州等地,设立图书馆发展社会基金方面起步较早。杭州市图书馆事业基金会成立于2003年,是我国第一家图书馆行业公募基金会。基金会不仅募集资金用于杭州市图书馆事业发展,助力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还通过资助欠发达地区图书馆的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等形式,为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进步作出重要贡献[43]。温州市图书馆发展基金会成立于2015年12月,旨在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公共图书馆事业,促进温州市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全面发展[44]。   发展基金的设立,为图书馆赢得更多的社会资金,与财政投入资金一起,为丰富资源建设、推广全民阅读、提供优质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提供了重要保障。
  捐赠作为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建立更加丰富的馆藏文献资源、加强图书馆与读者的双向互动、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事务、促进全民阅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各地图书馆捐赠在取得了一些成绩的同时,在制度建设等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为图书馆捐赠提供了保障,对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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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李明(1993-),男,华东师范大学信息管理系硕士研究生;金武刚(1973-),男,华东师范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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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双一流”建设不仅是国家高等教育战略,也应带动区域科技创新与发展。文章从“双一流”建设学科与区域产业发展互动的角度,以上海市为例,将上海市“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中的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三大重点领域与该市在国家“双一流”建设中的相关学科进行关联分析。基于Web of Science数据库2012-2016年上海“双一流”建设学科在三大领域的基础研究论文数据,从产出支撑水平、学科特色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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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通过深度访谈41位1977年高考恢复后至今進入图书馆学专业的考生的志愿选择经历,可以发现不同时期图书馆职业的社会声望。研究发现:(1)图书馆学专业在九十年代从“热门”变“冷门”;(2)图书馆学学生择业态度在九十年代发生转变,在此之前,他们希望进入图书馆工作,此后的学生认为毕业后不一定从事图书馆工作;(3)图书馆员的社会声望受国家政策、图书馆行业政策与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这提示我们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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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线学术社交平台为科研工作者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学术社交方式,文章试图从用户使用的角度对在线学术社交平台的用户行为进行研究。以ResearchGate平台南京大学的用户为研究对象,采用相关性分析、社交网络分析等方法,从用户活跃度、用户使用行为关系、用户合作网络等方面对平台的用户行为特征进行研究。研究发现,平台上用户的使用状况受学科背景影响,理工类用户活跃度较高;用户上传、阅读、引用行为之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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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人工智能”一词于1956年提出后经历几番起落,近年来,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快速发展,人工智能的研究和应用得以新生,人工智能2.0时代已然到来。文章首先梳理国际政产学界针对新一轮人工智能研发的战略布局、相关成果与应用,概述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及其部署进展,引出人工智能2.0的定义、技术特征及其颠覆性影响;然后,基于文献调研与项目跟踪,在研读全球各大智库人工智能研究报告、国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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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7年9月2日,中国图书馆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主办、杭州图书馆承办的“2017公共图书馆信用服务论坛”在杭州图书馆召开,来自全国40余家省、市、区(县)级的图书馆馆长和从业人员以及多位图书馆界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出席,共同围绕杭州图书馆与蚂蚁金服合作推出的图书馆信用服务实践,交流探索了公共图书馆如何运用“信用”更好地开展信息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参与信用社会构建等主题,勾勒描绘了“信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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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将图书馆与虚拟现实技术相结合,是图书馆在人工智能时代实现转型和发展的主要方向。虚拟现实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多领域应用,也为图书馆的虚拟现实技术成功应用提供了条件与基础。其中,将虚拟现实技术与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相结合,可以充分发挥虚拟现实技术的优势,极大地提高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和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大学数字图书馆国际合作计划(CADAL)是我国应用虚拟现实技术最为成功的项目,目前已有虚拟阅读、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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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苏州第二图书馆在规划理念和定位上符合苏州图书馆当前的使命和战略目标。苏州第二图书馆以“馆中馆”方式设立的“设计图书馆”,紧密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发展趋势,以提供文献支持、推出主题服务、扶持创新组织、孵化优秀创意为主旨,优化了面向设计类社会主体、面向大众“创客”的特色服务,助力社会设计意识提升、大众创新创业、地方文创产业的升级和发展。“设计图书馆”馆藏资源囊括了古今中外、线上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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