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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状态下为避免或减少工作人员和公众可能接受的核辐射剂量,可采取一定的应急防护措施,如隐蔽、撤离、服碘防护、通道控制、食物和饮水控制、去污,以及临时避迁、永久再定居等。隐蔽是指人员停留在或进入室内,并闭门窗及通风系统;撤离是指将人们由受影响地区紧急转移,以避免或减少来自烟雨或高水平放射性沉积物引起的大剂量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