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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4日,长沙市的李小姐与男友王先生在四位朋友的监督下,在一份婚姻“忠诚协议”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四位朋友也以证人的身份——签名。这份标题为“忠诚协议”的具体内容是:“为保障夫妻婚后生活幸福,感情永好,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一、在婚姻期内,夫妻双方彼此忠诚,不得有婚外情和婚外性行为。二、夫妻婚后应该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观和责任感,三、夫妻婚后应共同承担家务,不准偷懒或把应尽的义务推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