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注射用糜蛋白酶中组胺类物质检查方法学研究
【出 处】
:
中国药品标准
【发表日期】
:
2018年12期
其他文献
行政诉讼和解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以解决纠纷为目的,双方自主协商或者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平等谈话,就诉讼标的权利义务关系,互相让步达成协议,终结诉讼程序的行为。本文首先创新地将当事人自主和解与法院“协调和解”统统纳入行政诉讼和解的框架内,并论证了公法契约是行政诉讼和解的根本基础,认为公权力理论的转变、行政方式的多样化以及行政裁量权的存在为和解提供了前提,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平等的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