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及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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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在各方面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企业的经营方式也随之多元化,网络为社会的进步注入巨大的动力,与此同时市场上的竞争规则受到改变与冲击,尤其是近年来,依托互联网而产生的新型不正当竞争现象屡屡发生,不仅不利于经营者公平竞争,更不利于公平有序的市场的建立与完善.我国过去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于1993年,只能对于互联网平台上的商业诋毁、欺骗销售、侵犯商业秘密等传统不正当行为进行干预,但对于现阶段互联网领域内的新型不当竞争,没有明确规制,存在严重的滞后性.由此也导致法院具体面对互联网类型的案件时,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困难,一般条款多次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增设了“互联网条款”,针对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明确的规制,对适应并促进现代社会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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