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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有点文化的人,我妈就会请他来家里坐坐。这样,我在上初中之前,见过教书法的、在法国留过学的、练气功很多年的、写过几首诗的……他们全都是六十几岁的老头,大部分佝着背,鼻子里漏出一点鼻毛。我妈对他们的尊敬态度总使我感到难为情。在他们上门之前,她会仔细打扫房间,然后用一把钢精梳子一个劲地梳理她的长头发,把它们梳成整齐的线条。有时这种勤快会使我们在菜碗里发现她的一两根头发。她要求我坐在那里听,我把双手压在大腿下面,可以在两分钟里一动不动。桌上摆着她准备的小零食:糖莲心、葡萄干、一只橘子或者一只苹果。我们平常不吃这些东西。
教书法的老师倒是大有名气。你可以在百度上找到相关结果约十四万三千个。百度百科上详细介绍了他编写的《儿童学书法》、《常用字字帖》。但我对书法从来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我们住的房子,据说是抗战时期,给难民临时搭的,就盖在马路上。房子不大,但却有上下两层。从上街沿下到灶披间再下到一层的房间,总共两级台阶,挺绊人的。尽管如此,这地方还是来客不断。灶披间是我爸自己砌出来的,窄小、低矮,却是个藏闲书的好地方。水壶在煤球炉上呜呜地响,我妈跑进跑出,给客人泡茶或者冲麦乳精。
我不太喜欢那些老头,他们散发着老头的气味。这种气味用形容词说不清楚。我不喜欢他们把手放在我头发上。我把厌恶藏在心里,他们是不会察觉的。他们会觉得我很听话,有礼貌。对那些老头来说,最重要的是被人喜欢。但如果有谁真想靠近他们,他们就会步步后退。
我妈当然不能算是什么有学问的人,但你不能说她没文化。她中专毕业,经常捧着几本书在路上走。这些书看起来很有些高度,你也就明白为什么她的头总是抬得那么高。她的目光越过胸前四本一套的武侠小说,脸上带着一定要通宵读完的坚定。她喜欢和那些老头聊天,热衷于提问题。她的嗓音在我们不大的饭厅里总显得大了一点。她太喜欢争论和唱反调了。比如,郭林气功真的能治病吗?假如你站在能的立场,她会从禅定角度把所有以立姿练习的气功都说成地地道道的假气功。她也会轻而易举地改变观点,摇身变成吐纳派功法的拥护者。不管他们站在什么立场,我妈总有一堆观点等着发难。没人愿意当靶子。几乎所有老头,在来过我们家几次后,就再也不来了。对我妈来说,吃到苹果不重要,重要的是知道苹果是什么。练成气功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知道气功的坏处好处。
去东安公园的车钱是从一个搪瓷杯里拿出来的。它放在五斗橱上,一个三五牌台钟旁边,掉了瓷,露出中间的铁胎,里面盛着一分钱、两分钱和五分钱。我妈用它们买邮票,买早点。1990年的夏天,我从一所普通小学考进了市重点中学,我妈觉得要奖励我,决定带我去公园玩。交通很方便,在肇嘉浜路上乘41路或者104路。那年我实岁十二,个头长得矮了点,与我妈所期望的相反。有段时间,她天天晚上帮我拉筋,可我的身高仍旧只有一米四。但我想通过走路的姿势表明我是个有主见的成年人。我的腰杆笔挺,我的步子大,有节奏,很快,非常自信。我妈被远远地落在了后面。
公园里有许多竹子、院子、亭子。我们一定是走进了人最多的一进庭院。为了回忆起更多细节,我翻出了自己的小学毕业照。人群中我歪着头(爱思索?看起来聪明?),脸上没有一点笑容(一种过于早熟的冷淡?)。头发发黄(不仔细看,还误以为是光线照在了那上面),卷曲得很厉害(我不喜欢我的头发。每次用我妈那把钢精梳子梳头,头发总会被钩住)。我其实已经不记得那些上午(我没有料到我引以为豪的记忆力会这样)。在我的记忆里,我妈总是一早带我去公园,我在那里尖叫着,嘻嘻哈哈地学会了溜冰,还学会了跳交谊舞。所有这些事确实发生过,可它们却只是栩栩如生地,留在了我妈的记忆里。怎么也想不起来。这就是对文学的顿悟。我妈在我床上翻个不停。已经晚上十点了,关了灯,屋子里黑乎乎的一团。暗地里她肯定在嘲笑我,因为她说,看起来是她而不是我,需要一支笔。
也许她真能写作。
在她的讲述里,有张老头的脸朦朦胧胧地出现了。黑夜里,他的名字从我嘴里蹦了出来。可我妈连他儿子的名字都记得。她说他儿子那时三十多,结婚没多久,和父母住一块,外貌没有老头好,肩膀宽,脖子粗。你以后会不会得老年痴呆症啊,我妈说。
老头姓林,皮肤松弛,但非常白,身材中等,戴着金丝边眼镜。我不记得他有肚子。头发花白了,但并不少,向后梳得整整齐齐,紧贴在头皮上,一举一动都很讲究,很精确。有时他会戴顶巴拿马草帽,有时他会拿把拐杖,尽管他一点也没有瘸。我特别记得这两个细节。除此之外,那个夏天,在东安公园度过的那些上午,我彻底忘了。好像有面被雾气打湿的玻璃横亘在我眼前,我妈正努力用唾沫把它擦干净,好让我和她一起凝视玻璃另一边,一老一少模糊的轮廓。为此我妈足足说了半个小时。
我妈说我那天晚上回家后非常兴奋。那天白天,老头带我去了上海植物园,傍晚把我带回他家吃晚饭。我向我妈描述,我从没见过那么大、那么漂亮的房间。三室两厅的大空间使来自棚户区的我变得拘谨。家里没有的东西那里都有,没有一样东西是我熟悉的。木头餐桌的四围雕着雅致的花纹,桌上放着葡萄酒和怒放的鲜花,华丽的高背椅镀了金色,沙发上蒙着丝绒罩子,地上铺着地毯,墙上挂满了风格迥异的画,从水彩画到油画到版画再到钢笔画。每个房间的床都很大,书架上的书快到天花板了。和屋子里的东西相比,书桌上的东西放得很不整齐,印着小方格的文稿纸东一堆西一堆的……据她说大概有一个星期,我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描述着同一些东西。
用“早点睡吧”这样的话是没法阻止我妈的。我只有听她说完。但对自己的健忘,我打算从心理学角度解释解释。比如,恢复的记忆,其实就是自我催眠的一种形式……
我所恢复的,是二十五年前的那个夏天。
我老觉得别人在盯着我看。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定是身上的衣服在作怪。我妈那时在给华亭路服装市场做衣服,她觉得用那些剩下的边角料撞色、夜配色、渐变色做成不对称的、古怪的衣服就是时尚。我穿的衣服都是她做的。一条大方巾,两个对角揪起来打个结,往我脖子上一挂,她就能弄成一件内搭小背心。我每天穿过棚户区去上学,人们都盯着我看。一定是衣服太离谱了,透过那些布我也能感受到人们的眼光。我挺着脊梁骨傻乎乎地严阵以待。 因此老头看到的应该是这样一个形象:她的眼睛一开始就是用挑衅的目光和他对视,她试图把每句话都说得铿锵有力,她用很有表达力的手势强化这种清晰。这些感觉和她矮小的身材、可笑的衣着完全不符。此外,她还有一头看上去很乱的头发,虽然剪得很短,看上去还是有点任性。
天太热了,才早上九点多钟,第一阵热浪已经袭来。他给我们三个买来了冷饮。给我的是一根紫雪糕,他和我妈吃奶油雪糕。我妈在很短的时间里了解到他的许多情况。1926年3月出生,湖南湘乡人,1949年进入第四野战军12兵团,先是文工团员,后来去了总政文化部当编辑。1957年复旦大学研究生毕业,退休前是上海戏剧学院教授。我一看我妈脸上的笑容,就知道她被吸引住了。她最希望和这样的人坐在一起,好好交谈一番。不过这个地方完全不适合谈话。老头说起话来轻声细气的,我妈对着周围的大叔大妈不断射出嗔怒的目光,最后她从包里拿出一块镶着花边的小手帕,坚持让我擦干净湿漉漉黏糊糊的手。
他向我伸出了手。我犹豫了一下,接着握住了他的手。四只热乎乎的手。他开始教我跳舞。他注视着我的眼睛。最好的办法是把头低下来,双眼低垂,可我就是没让自己这么做。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眼睛不是心灵的窗户吗?我等着眼睛告诉我一切。
许多年以后,当我努力回忆那些上午时,我发现自己并不是真的喜欢跳舞。但我乐意我妈每天一早把我带离棚户区。夏天,家家户户都有人坐在门外背阴的地方,他们把裤腿卷得高高的,无精打采。他们随地吐痰,他们咳嗽连连,他们一边摇着芭蕉扇一边审视着经过他们面前的人。有时我实在想出去晃晃,沿着凌乱不堪的某条小路往深处走去,往往会发现它接了几条更狭长、更幽暗的小路。有时直接走进了死胡同,有时又能通往明亮的大路。大路上正对出口的,是兼了倒粪站的公共厕所。
他坚持邀请我去他家吃晚饭。而他的家,如此自然。你能看出,他们不需要为我的到来做任何准备。如果是我妈邀请他,她会一丝不苟地张罗好一会。她会把我的奖状挂在四周,客人好奇的眼睛不可能漏过任何一张。她扫地擦家具,异常仔细。她甚至不是为了炫耀我。那天晚上我第一次意识到,她的细心,让我有些心痛。
我一定和她说过。因为那以后,有四年之久,家里不再有人登门做客了。
十六岁时我有了男朋友。我们从冬天开始谈恋爱,到了春天,我打算把他带回家。那时我的父母已经离婚,楼下的大房间被一堵墙隔成两个小房间。属于我和我妈的那一半房间因此很暗,不过并不压抑。用来吃饭的方桌对着书橱。我特意选了两张风景画贴在书橱玻璃上。我仔细地调节灯的位置,把桌上的小灯压得更低,这样,普通的黑色木头表面,有了低低的一圈金光。最后我把楼上书房里的台灯拿下来,让它照着墙壁。散开的光线,有一种泻下的宁静。我希望一切都布置得很惬意。我在方桌边坐下,拿出镜子,调整着自己的角度,被自己光影下的脸打动。
老头带着我一处一处看,给我讲解墙上那些画的来历。我步子迈得极其小心,不属于我的拖鞋对我来说太大了点。身上穿的那条淡紫色裙裤,也不太合身。这是我妈为了我去植物园玩赶做出来的。的确良布料让人热气腾腾,头发凌乱地绞在了一起,发际线边上那些碎毛,卷成了一个个小圈圈。我觉得自己看上去一定脏乎乎的。
锅子里炖着煮着的食物发出的浓郁香气,穿过厨房的玻璃门,像一阵风一样刮得我头晕。可晚饭还没准备好。他让我坐进一只小沙发。他的妻子这时端着一杯水出来了。也许是刚睡完午觉,她的脸红红的。他主动向她介绍了我,“她今晚和我们一起吃饭。”她点了点头,仔细打量了我一眼,转身进了厨房。“洗点樱桃吧。”她说。
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见到樱桃。红色的果子,绿色的梗子。在一张铺开的餐巾纸上,我把梗和核分类摆放。我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手,拚命忍着不去吃完。他们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她开始问起我的妈妈,她是做什么的?怎么有时间每天带我去公园?“哦,她长病假呀。”在她继续问我有关我妈的康复情况时,看起来比她年纪还大点的佣人从厨房走了出来,把餐桌一角的报纸和杂志拿起来,把它们插进贴墙立着的书报架上;把葡萄酒和鲜花放到茶几上,往餐桌上铺了一块桌布,开始往上摆起餐具。
在她刨根问底地打听我妈平时都干些什么时,他们的儿子儿媳进了门。看来他们更不知道要和我谈些什么。很快,他们让我在餐桌边坐下。那顿饭,我吃到了烤乳猪,但我更喜欢冬瓜火腿夹。看上去是厚厚两片冬瓜,当中夹了薄薄一片金黄色火腿肉,味道很清淡。不过我喜欢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必须把他们夹给我的一切全都吃完,这点我是很清楚的。终于只剩下一点时,他的妻子探过身来,往我碗里又加了一勺子什么。
“谢谢。”我说。我真想回家。在我自己家,没人逼着我装模作样。我想快点吃完,可我硬逼着自己慢悠悠地咀嚼。“你在长身体,你妈应该给你吃好点儿。”她一边说一边和蔼地笑。“她妈妈还给她请家教学法语。”他说。“哦,”她惊讶地看了我一眼,身体向后靠去,双手交叉立在桌上,“她希望你以后出国?你们去过法国吗?”“我没去过上海以外的地方。”我知道我看她的眼神有点好斗了,我又低头塞下去一些食物。她向我描述起巴黎。我一点也不觉得她好看了。和我妈相比,她的脸实在太大了,眼睛那么小,还在不停地眨动。他拍了拍她的手,但她还在继续说。他看上去有点不耐烦,“把桌子收了吧。”他朝厨房喊。
在佣人清理完桌子上的东西,端上水果后,她拿出了相册。“真的,你妈妈得多带你去见见世面,她不能总带你去同一个公园,那公园,以前就是人家家里的一个园子……你不这样认为吗?”她转头看他。她的语速有些快。他用牙签戳着哈密瓜,一片,两片,三片。一直到吃完他才开口说话。“天晚了,送你回去吧?你妈妈要急了。”
“她已经考上初中了?”她把头歪向一边,注视着他。
“嗯,市重点。”他朝我微微一笑。
“你可以送她到车站,看她上车再走。”她的目光从我移向他,然后又转到我身上。
教书法的老师倒是大有名气。你可以在百度上找到相关结果约十四万三千个。百度百科上详细介绍了他编写的《儿童学书法》、《常用字字帖》。但我对书法从来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我们住的房子,据说是抗战时期,给难民临时搭的,就盖在马路上。房子不大,但却有上下两层。从上街沿下到灶披间再下到一层的房间,总共两级台阶,挺绊人的。尽管如此,这地方还是来客不断。灶披间是我爸自己砌出来的,窄小、低矮,却是个藏闲书的好地方。水壶在煤球炉上呜呜地响,我妈跑进跑出,给客人泡茶或者冲麦乳精。
我不太喜欢那些老头,他们散发着老头的气味。这种气味用形容词说不清楚。我不喜欢他们把手放在我头发上。我把厌恶藏在心里,他们是不会察觉的。他们会觉得我很听话,有礼貌。对那些老头来说,最重要的是被人喜欢。但如果有谁真想靠近他们,他们就会步步后退。
我妈当然不能算是什么有学问的人,但你不能说她没文化。她中专毕业,经常捧着几本书在路上走。这些书看起来很有些高度,你也就明白为什么她的头总是抬得那么高。她的目光越过胸前四本一套的武侠小说,脸上带着一定要通宵读完的坚定。她喜欢和那些老头聊天,热衷于提问题。她的嗓音在我们不大的饭厅里总显得大了一点。她太喜欢争论和唱反调了。比如,郭林气功真的能治病吗?假如你站在能的立场,她会从禅定角度把所有以立姿练习的气功都说成地地道道的假气功。她也会轻而易举地改变观点,摇身变成吐纳派功法的拥护者。不管他们站在什么立场,我妈总有一堆观点等着发难。没人愿意当靶子。几乎所有老头,在来过我们家几次后,就再也不来了。对我妈来说,吃到苹果不重要,重要的是知道苹果是什么。练成气功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知道气功的坏处好处。
去东安公园的车钱是从一个搪瓷杯里拿出来的。它放在五斗橱上,一个三五牌台钟旁边,掉了瓷,露出中间的铁胎,里面盛着一分钱、两分钱和五分钱。我妈用它们买邮票,买早点。1990年的夏天,我从一所普通小学考进了市重点中学,我妈觉得要奖励我,决定带我去公园玩。交通很方便,在肇嘉浜路上乘41路或者104路。那年我实岁十二,个头长得矮了点,与我妈所期望的相反。有段时间,她天天晚上帮我拉筋,可我的身高仍旧只有一米四。但我想通过走路的姿势表明我是个有主见的成年人。我的腰杆笔挺,我的步子大,有节奏,很快,非常自信。我妈被远远地落在了后面。
公园里有许多竹子、院子、亭子。我们一定是走进了人最多的一进庭院。为了回忆起更多细节,我翻出了自己的小学毕业照。人群中我歪着头(爱思索?看起来聪明?),脸上没有一点笑容(一种过于早熟的冷淡?)。头发发黄(不仔细看,还误以为是光线照在了那上面),卷曲得很厉害(我不喜欢我的头发。每次用我妈那把钢精梳子梳头,头发总会被钩住)。我其实已经不记得那些上午(我没有料到我引以为豪的记忆力会这样)。在我的记忆里,我妈总是一早带我去公园,我在那里尖叫着,嘻嘻哈哈地学会了溜冰,还学会了跳交谊舞。所有这些事确实发生过,可它们却只是栩栩如生地,留在了我妈的记忆里。怎么也想不起来。这就是对文学的顿悟。我妈在我床上翻个不停。已经晚上十点了,关了灯,屋子里黑乎乎的一团。暗地里她肯定在嘲笑我,因为她说,看起来是她而不是我,需要一支笔。
也许她真能写作。
在她的讲述里,有张老头的脸朦朦胧胧地出现了。黑夜里,他的名字从我嘴里蹦了出来。可我妈连他儿子的名字都记得。她说他儿子那时三十多,结婚没多久,和父母住一块,外貌没有老头好,肩膀宽,脖子粗。你以后会不会得老年痴呆症啊,我妈说。
老头姓林,皮肤松弛,但非常白,身材中等,戴着金丝边眼镜。我不记得他有肚子。头发花白了,但并不少,向后梳得整整齐齐,紧贴在头皮上,一举一动都很讲究,很精确。有时他会戴顶巴拿马草帽,有时他会拿把拐杖,尽管他一点也没有瘸。我特别记得这两个细节。除此之外,那个夏天,在东安公园度过的那些上午,我彻底忘了。好像有面被雾气打湿的玻璃横亘在我眼前,我妈正努力用唾沫把它擦干净,好让我和她一起凝视玻璃另一边,一老一少模糊的轮廓。为此我妈足足说了半个小时。
我妈说我那天晚上回家后非常兴奋。那天白天,老头带我去了上海植物园,傍晚把我带回他家吃晚饭。我向我妈描述,我从没见过那么大、那么漂亮的房间。三室两厅的大空间使来自棚户区的我变得拘谨。家里没有的东西那里都有,没有一样东西是我熟悉的。木头餐桌的四围雕着雅致的花纹,桌上放着葡萄酒和怒放的鲜花,华丽的高背椅镀了金色,沙发上蒙着丝绒罩子,地上铺着地毯,墙上挂满了风格迥异的画,从水彩画到油画到版画再到钢笔画。每个房间的床都很大,书架上的书快到天花板了。和屋子里的东西相比,书桌上的东西放得很不整齐,印着小方格的文稿纸东一堆西一堆的……据她说大概有一个星期,我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描述着同一些东西。
用“早点睡吧”这样的话是没法阻止我妈的。我只有听她说完。但对自己的健忘,我打算从心理学角度解释解释。比如,恢复的记忆,其实就是自我催眠的一种形式……
我所恢复的,是二十五年前的那个夏天。
我老觉得别人在盯着我看。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定是身上的衣服在作怪。我妈那时在给华亭路服装市场做衣服,她觉得用那些剩下的边角料撞色、夜配色、渐变色做成不对称的、古怪的衣服就是时尚。我穿的衣服都是她做的。一条大方巾,两个对角揪起来打个结,往我脖子上一挂,她就能弄成一件内搭小背心。我每天穿过棚户区去上学,人们都盯着我看。一定是衣服太离谱了,透过那些布我也能感受到人们的眼光。我挺着脊梁骨傻乎乎地严阵以待。 因此老头看到的应该是这样一个形象:她的眼睛一开始就是用挑衅的目光和他对视,她试图把每句话都说得铿锵有力,她用很有表达力的手势强化这种清晰。这些感觉和她矮小的身材、可笑的衣着完全不符。此外,她还有一头看上去很乱的头发,虽然剪得很短,看上去还是有点任性。
天太热了,才早上九点多钟,第一阵热浪已经袭来。他给我们三个买来了冷饮。给我的是一根紫雪糕,他和我妈吃奶油雪糕。我妈在很短的时间里了解到他的许多情况。1926年3月出生,湖南湘乡人,1949年进入第四野战军12兵团,先是文工团员,后来去了总政文化部当编辑。1957年复旦大学研究生毕业,退休前是上海戏剧学院教授。我一看我妈脸上的笑容,就知道她被吸引住了。她最希望和这样的人坐在一起,好好交谈一番。不过这个地方完全不适合谈话。老头说起话来轻声细气的,我妈对着周围的大叔大妈不断射出嗔怒的目光,最后她从包里拿出一块镶着花边的小手帕,坚持让我擦干净湿漉漉黏糊糊的手。
他向我伸出了手。我犹豫了一下,接着握住了他的手。四只热乎乎的手。他开始教我跳舞。他注视着我的眼睛。最好的办法是把头低下来,双眼低垂,可我就是没让自己这么做。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眼睛不是心灵的窗户吗?我等着眼睛告诉我一切。
许多年以后,当我努力回忆那些上午时,我发现自己并不是真的喜欢跳舞。但我乐意我妈每天一早把我带离棚户区。夏天,家家户户都有人坐在门外背阴的地方,他们把裤腿卷得高高的,无精打采。他们随地吐痰,他们咳嗽连连,他们一边摇着芭蕉扇一边审视着经过他们面前的人。有时我实在想出去晃晃,沿着凌乱不堪的某条小路往深处走去,往往会发现它接了几条更狭长、更幽暗的小路。有时直接走进了死胡同,有时又能通往明亮的大路。大路上正对出口的,是兼了倒粪站的公共厕所。
他坚持邀请我去他家吃晚饭。而他的家,如此自然。你能看出,他们不需要为我的到来做任何准备。如果是我妈邀请他,她会一丝不苟地张罗好一会。她会把我的奖状挂在四周,客人好奇的眼睛不可能漏过任何一张。她扫地擦家具,异常仔细。她甚至不是为了炫耀我。那天晚上我第一次意识到,她的细心,让我有些心痛。
我一定和她说过。因为那以后,有四年之久,家里不再有人登门做客了。
十六岁时我有了男朋友。我们从冬天开始谈恋爱,到了春天,我打算把他带回家。那时我的父母已经离婚,楼下的大房间被一堵墙隔成两个小房间。属于我和我妈的那一半房间因此很暗,不过并不压抑。用来吃饭的方桌对着书橱。我特意选了两张风景画贴在书橱玻璃上。我仔细地调节灯的位置,把桌上的小灯压得更低,这样,普通的黑色木头表面,有了低低的一圈金光。最后我把楼上书房里的台灯拿下来,让它照着墙壁。散开的光线,有一种泻下的宁静。我希望一切都布置得很惬意。我在方桌边坐下,拿出镜子,调整着自己的角度,被自己光影下的脸打动。
老头带着我一处一处看,给我讲解墙上那些画的来历。我步子迈得极其小心,不属于我的拖鞋对我来说太大了点。身上穿的那条淡紫色裙裤,也不太合身。这是我妈为了我去植物园玩赶做出来的。的确良布料让人热气腾腾,头发凌乱地绞在了一起,发际线边上那些碎毛,卷成了一个个小圈圈。我觉得自己看上去一定脏乎乎的。
锅子里炖着煮着的食物发出的浓郁香气,穿过厨房的玻璃门,像一阵风一样刮得我头晕。可晚饭还没准备好。他让我坐进一只小沙发。他的妻子这时端着一杯水出来了。也许是刚睡完午觉,她的脸红红的。他主动向她介绍了我,“她今晚和我们一起吃饭。”她点了点头,仔细打量了我一眼,转身进了厨房。“洗点樱桃吧。”她说。
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见到樱桃。红色的果子,绿色的梗子。在一张铺开的餐巾纸上,我把梗和核分类摆放。我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手,拚命忍着不去吃完。他们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她开始问起我的妈妈,她是做什么的?怎么有时间每天带我去公园?“哦,她长病假呀。”在她继续问我有关我妈的康复情况时,看起来比她年纪还大点的佣人从厨房走了出来,把餐桌一角的报纸和杂志拿起来,把它们插进贴墙立着的书报架上;把葡萄酒和鲜花放到茶几上,往餐桌上铺了一块桌布,开始往上摆起餐具。
在她刨根问底地打听我妈平时都干些什么时,他们的儿子儿媳进了门。看来他们更不知道要和我谈些什么。很快,他们让我在餐桌边坐下。那顿饭,我吃到了烤乳猪,但我更喜欢冬瓜火腿夹。看上去是厚厚两片冬瓜,当中夹了薄薄一片金黄色火腿肉,味道很清淡。不过我喜欢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必须把他们夹给我的一切全都吃完,这点我是很清楚的。终于只剩下一点时,他的妻子探过身来,往我碗里又加了一勺子什么。
“谢谢。”我说。我真想回家。在我自己家,没人逼着我装模作样。我想快点吃完,可我硬逼着自己慢悠悠地咀嚼。“你在长身体,你妈应该给你吃好点儿。”她一边说一边和蔼地笑。“她妈妈还给她请家教学法语。”他说。“哦,”她惊讶地看了我一眼,身体向后靠去,双手交叉立在桌上,“她希望你以后出国?你们去过法国吗?”“我没去过上海以外的地方。”我知道我看她的眼神有点好斗了,我又低头塞下去一些食物。她向我描述起巴黎。我一点也不觉得她好看了。和我妈相比,她的脸实在太大了,眼睛那么小,还在不停地眨动。他拍了拍她的手,但她还在继续说。他看上去有点不耐烦,“把桌子收了吧。”他朝厨房喊。
在佣人清理完桌子上的东西,端上水果后,她拿出了相册。“真的,你妈妈得多带你去见见世面,她不能总带你去同一个公园,那公园,以前就是人家家里的一个园子……你不这样认为吗?”她转头看他。她的语速有些快。他用牙签戳着哈密瓜,一片,两片,三片。一直到吃完他才开口说话。“天晚了,送你回去吧?你妈妈要急了。”
“她已经考上初中了?”她把头歪向一边,注视着他。
“嗯,市重点。”他朝我微微一笑。
“你可以送她到车站,看她上车再走。”她的目光从我移向他,然后又转到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