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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现了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上的三大突破.但三大突破的落实还存在一些障碍,需要在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创新试点中深入推进。我们应摒弃部门立法的做法,从政府立场中立的原则出发转变政府职能,从平等保护产权主体利益是立宪的最本质理念出发修正宪法第十条.从尊重农民集体土地作为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出发修订《土地管理法》,以试点推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并及时将改革的成果上升为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