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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就会出现劳动年龄人口逐步减少,抚养比逐步上升,社会保障费用捉襟见肘等现象,解决上述问题的一条可行的途径是通过对退休人员再就业保障劳动标准的重构,鼓励退休人员积极参与再就业,鼓励延迟退休,重新开启就业“机会窗”,享受包括最低工资在内的一系列的劳动法律保护。文章通过对临近退休人员或者对延迟退休部分年限就业保障的劳动标准进行重构,探讨延迟退休和就业保障“鱼和熊掌”存在兼得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