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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并鼓励社会公众和传媒对司法活动进行评述,公民表达言论自由的权利,合适的报道同时也能对司法公正公开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不当的报道则可能造成负面影响,造成民众对司法权威的怀疑和贬损.两者之间必须保持一种妥协性的外在平衡,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在保障司法审判不受媒体干涉的前提下,实现传媒与司法的内在良性互动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