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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年轻时候的婚恋,觉得历史是惊人的相似,与现在的婚恋仅仅只是词语不同而已。现在的相亲,当年叫对象;现在的结婚,当年叫个人问题;现在的早恋,当年叫“那个”。
当年,也就是20多年前,我们家家教很严,我家大人们已经是屡次“革命”和政治运动的惊弓之鸟,家运式微,生怕孩子们闯祸,约束倍加严厉,平日连乱说乱动都不可以,“那个”就是绝对禁止的了。那个年代,无论大人小孩,如果犯了“生活作风错误”,是比杀身之祸更为恐怖的,因为你将一辈子都活在整个社会的羞辱之中。
24岁时,父亲宣布我可以开始考虑个人问题了。我根本找不到感觉,似乎也没有什么能力和经验足以与男性进行交往和对他们做真实的判断。怎么办?学当时的年轻姑娘们,用流行的外在标准去找对象。其实也与现在一样,女孩子中间流行“高富帅”,大家都找家庭条件好、工作单位好和社会地位高的男生。对外形的要求是:“1.8米高,1.75米帅,1.65米用脚踹。”
在我上班的医院,不断有人给我推荐各式人等,但是几乎没有完美的人,我一概谢绝。一晃已经27岁了,同学们也都进入结婚生子的高峰,身边的好心人比我都着急。于是,当一个偶然机会把一个工科男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马上接受了他。
工科男高大英俊,本科毕业,善运动,会打篮球,会游泳,父母都是“革干”。我父母很满意这些条件,拍板同意。这样,我们的关系就可以向社会公开了。公开很重要,你公开,你就没有生活作风问题。我就这样踏踏实实地进入下一个阶段:动手准备男婚女嫁的东西。我很激情地花掉100元买了一床湘绣缎子被面,那时候100元可是不吃不喝两个多月的工资啊,给他展示,他没啥反应。他借了我的小说读了,也没啥多说的。他经常来我们食堂吃饭,用我的饭票。我的饭票吃完了,工资很吃紧,他毫无意识。我们偶尔也去餐馆,我买单,他毫无意识;我再买单,他竟习惯了,嘴巴一抹,先走了,候在外面吸烟。我生了一场大病,病房里连一双拖鞋都没有,首先买来拖鞋的却是朋友。我愤怒了,质疑了。就在这时,我未来的丈夫,我未来孩子的父亲突然出现了。
共同的写作爱好为我们提供了见面的机会,并且在一个讲习班相处了几个月。见面的第一眼就有电闪雷鸣之感,但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在于:我已有未婚夫,而他已婚有孩,孩子尚在襁褓。巧的是,我对未婚夫强烈不满,他也是对妻子有强烈的不满。可是,我们如果动一动念头,就会犯下“生活作风错误”。我们第一时间就用了错误的方式来处理错误的问题:故意不说话,故意躲避对方,强行拉开距离。结果抽刀断水水更流。
后来我无数次地回想,如果当年人们和社会稍有一点点宽容度,只要容得下我和他,我们能公开坐下来,喝杯茶,交流与分析一下现状与利弊、道德与良心以及家庭与责任等等,事情应该不会走向极端。遗憾的是,当时立刻有人向组织告密,跟踪盯梢,领导找谈话,组织要求我们坦白交代,单位以除名加以威胁,作家协会派专人专案整黑材料,居委会窥探与监视,家人一哭二闹三上吊,父母生气生病。直至法院起诉,警方诱捕,他以莫须有的罪名锒铛入狱。有不明就里的记者以为抓到了大新闻,真名实姓地跟进报道,文字极具侮辱性,社会舆论一片喧哗。一夜之间,我和他的大好前程被断送,优秀青年变成过街老鼠。不过同时,我们的朋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专打冤案的律师拍案而起,我忍泪含悲,昼夜写冤情、刻钢板、油印材料,层层申诉。那最初一刻发生的好感,仿佛一盏孤灯,微弱地温暖和照亮着持续了将近3年的官司,这场艰苦卓绝的官司最终打赢。
那一个夜晚,他剃着粗糙的犯人光头,站在一张简陋的行军床旁——这是他进监狱且离婚后剩下的唯一财产。他深情地对我说:“嫁给我吧。”我还能够说什么?唯有泪雨滂沱。
(卧龙城主 摘自长江文艺出版社《立》一书)(责编 冰蓝)
当年,也就是20多年前,我们家家教很严,我家大人们已经是屡次“革命”和政治运动的惊弓之鸟,家运式微,生怕孩子们闯祸,约束倍加严厉,平日连乱说乱动都不可以,“那个”就是绝对禁止的了。那个年代,无论大人小孩,如果犯了“生活作风错误”,是比杀身之祸更为恐怖的,因为你将一辈子都活在整个社会的羞辱之中。
24岁时,父亲宣布我可以开始考虑个人问题了。我根本找不到感觉,似乎也没有什么能力和经验足以与男性进行交往和对他们做真实的判断。怎么办?学当时的年轻姑娘们,用流行的外在标准去找对象。其实也与现在一样,女孩子中间流行“高富帅”,大家都找家庭条件好、工作单位好和社会地位高的男生。对外形的要求是:“1.8米高,1.75米帅,1.65米用脚踹。”
在我上班的医院,不断有人给我推荐各式人等,但是几乎没有完美的人,我一概谢绝。一晃已经27岁了,同学们也都进入结婚生子的高峰,身边的好心人比我都着急。于是,当一个偶然机会把一个工科男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马上接受了他。
工科男高大英俊,本科毕业,善运动,会打篮球,会游泳,父母都是“革干”。我父母很满意这些条件,拍板同意。这样,我们的关系就可以向社会公开了。公开很重要,你公开,你就没有生活作风问题。我就这样踏踏实实地进入下一个阶段:动手准备男婚女嫁的东西。我很激情地花掉100元买了一床湘绣缎子被面,那时候100元可是不吃不喝两个多月的工资啊,给他展示,他没啥反应。他借了我的小说读了,也没啥多说的。他经常来我们食堂吃饭,用我的饭票。我的饭票吃完了,工资很吃紧,他毫无意识。我们偶尔也去餐馆,我买单,他毫无意识;我再买单,他竟习惯了,嘴巴一抹,先走了,候在外面吸烟。我生了一场大病,病房里连一双拖鞋都没有,首先买来拖鞋的却是朋友。我愤怒了,质疑了。就在这时,我未来的丈夫,我未来孩子的父亲突然出现了。
共同的写作爱好为我们提供了见面的机会,并且在一个讲习班相处了几个月。见面的第一眼就有电闪雷鸣之感,但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在于:我已有未婚夫,而他已婚有孩,孩子尚在襁褓。巧的是,我对未婚夫强烈不满,他也是对妻子有强烈的不满。可是,我们如果动一动念头,就会犯下“生活作风错误”。我们第一时间就用了错误的方式来处理错误的问题:故意不说话,故意躲避对方,强行拉开距离。结果抽刀断水水更流。
后来我无数次地回想,如果当年人们和社会稍有一点点宽容度,只要容得下我和他,我们能公开坐下来,喝杯茶,交流与分析一下现状与利弊、道德与良心以及家庭与责任等等,事情应该不会走向极端。遗憾的是,当时立刻有人向组织告密,跟踪盯梢,领导找谈话,组织要求我们坦白交代,单位以除名加以威胁,作家协会派专人专案整黑材料,居委会窥探与监视,家人一哭二闹三上吊,父母生气生病。直至法院起诉,警方诱捕,他以莫须有的罪名锒铛入狱。有不明就里的记者以为抓到了大新闻,真名实姓地跟进报道,文字极具侮辱性,社会舆论一片喧哗。一夜之间,我和他的大好前程被断送,优秀青年变成过街老鼠。不过同时,我们的朋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专打冤案的律师拍案而起,我忍泪含悲,昼夜写冤情、刻钢板、油印材料,层层申诉。那最初一刻发生的好感,仿佛一盏孤灯,微弱地温暖和照亮着持续了将近3年的官司,这场艰苦卓绝的官司最终打赢。
那一个夜晚,他剃着粗糙的犯人光头,站在一张简陋的行军床旁——这是他进监狱且离婚后剩下的唯一财产。他深情地对我说:“嫁给我吧。”我还能够说什么?唯有泪雨滂沱。
(卧龙城主 摘自长江文艺出版社《立》一书)(责编 冰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