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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天津市实施森林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参加并在执法检查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海麟、左明、李润兰和秘书长王世新参加。副市长李文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