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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流域内所有人和生物用水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水资源的利用必须要从流域整体层面上进行统一的规划和合理的安排,均衡各方利益,并制定出相应的规则对各种开发利用行为进行必要的规制,降低水冲突造成的危害。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从治理的思路重新进行制度安排,需要从现行的流域管理的行政管理模式转向流域治理的民主参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