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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当前中国政府通过签订双边本币互换与加快人民币作为跨境贸易结算货币的试点工作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做法,在方向上是正确的。双边本币互换很好地突破了中国对资本项目下货币兑换的某些限制。这两方面的工作相辅相成,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中国政府可以与所有“东盟10+3”国家以及东亚区域外与中国具有密切经贸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如俄罗斯、巴西、澳大利亚、某些非洲国家与拉美国家等)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并加快人民币在跨境贸易结算与支付中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