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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税收筹划能力在不断增强,企业避税与国家反避税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纳税人利用各种手段和方式转移资金,逃避税收,这不仅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以致国家收支失衡,而且影响到了社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文通过分析企业避税与反避税博弈的发展成因、发展形式以及理论实践,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企业避税和反避税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企业避税;反避税措施;纳税人;税务机关
一、企业避税与反避税博弈的发展成因
1.企业避税对经济的影响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各种税务筹划手段也在不断推出,企业为了获得更多利益,利用税法的漏洞或特别优惠政策,通过预先对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安排,故意做出与正常商业经营不一致的安排,减轻或规避纳税。在我国,避税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法律并不鼓励(违背法律意愿)甚至是政府反对的,避税虽然不违法,但纳税人为少缴税而采取的一些措施与税收立法精神相背离,这些“投机取巧”的行为,不但导致国家的税收减少,也会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尤其是一些跨国纳税人,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进行避税,给许多国经济带来损失,极大地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
2.反避税的必要性
理论上讲,只要各国税负之间存在差异,税法不够完善,就会产生避税行为。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在税法制度的框架下进行合理的避税或者纳税策划,这对企业自身财务来讲,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对整个经济而言,避税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企业之间的竞争条件,影响了公平竞争环境,有时还会影响到资本的正常流动,更重要的是减少了国家的税收,对国家的收支平衡造成了影响。政府作为依靠税收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一方,要依靠税收作为调节经济发展的有效杠杆,要使这个杠杆不失衡,对企业的避税行为就必须实施相应的反避税措施,以调节和控制经济发展,营造出良好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
3.避税与反避税之间的博弈
企业常用的避税手段有很多,如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还有对成本的计算、以及对外贸易等来进行避税;税务机关为了制约避税行为,针对不同的避税手段也相应的制订和出台了不同的税收法律法规。一直以来,企业避税与政府反避税之间的博弈一直存在,并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进化。一方面,随着更多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方式的出现,企业避税的手段学来越多,越来越隐蔽;另一方面,政府为了堵住税源流失,规范纳税行为,也在不断推出新的法律法规遏制和打击避税行为;在这两者的相互作用下,博弈也越来越激烈,矛盾也越来越深,如果处理不好,势必会严重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4.反避税在当前的意义
在当前,我国及世界主流经济尚处于下行期,企业生产和发展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同时,由于竞争的压力,世界各国贸易保护主义也开始逐步升级,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开始变得日益恶化和复杂。而企业作为纳税人,在这种形势下,为了增加自身利益,对避税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其避税行为也越来越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尤其是跨国企业,这些企业产业链长,关联企业多,组织架构比较复杂,实施避税更具备充分动机和手段,而且利润容易转移,以致国家本来应该收到的的税款流失去了国外,实施反避税政策,打击避税对我国政府来说意义非常重大。
二、企业避税与反避税博弈的发展形式
1.反避税措施的非强制性
随着社会及经济的发展,各种新生事物不断出现,企业避税以及政府反避税的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博弈也越来越激烈,其形式和方法也越来越复杂。由于避税是非违法的,在有些国家还是合法的,从而决定了反避税手段的非强制性(非强制性应是反避税与反偷税最显著最重要的区别),在大多数情况下,反避税调查结论最终必须经过双方的“谈判认可”程序才能正式出具,而且通常只要求企业调整税负而不予以处罚,避税与反避税的博弈就在此间展开。
2.西方发达国家避税与反避税的博弈
当前,西方发达国家对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比较早,也比较深入,并且实践经验也很丰富;企业通常都会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对自己的账务进行处理,并进行专业的避税策划,企图在合法的情况下降低自身的纳税成本;而政府财税部门也会通过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反避税,也会通过聘请会计师审计或加强国际合作等各种措施强化税收管理,开展相应的反避税措施。
3.我国相关税收法规在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税务机关不断加大反避税的工作力度,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得到完善,早在2008年,我国就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增设“特别纳税调整”条款,对反避税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立法,而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对有关反避税的规定进行了解释和细化,我国的反避税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相比西方发达国家在这两方面的研究中,我国企业避税与政府财税部门反避税的博弈研究还比较落后,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目前,我国政府财税部门的反避税措施正不断得到完善,打击避税的手段也越来越多。
三、企业避税与反避税博弈的理论实践
1.反避税的复杂性
由于避税不违法,属于道德范畴,所以税务机关在实践中,不能单方面认定企业的避税行为和金额,然后强制企业补税,只能是通过谈判、协商和磋商等手段,使税企最终意见一致,达到补缴税款的结果。企业避税时往往采用合法或不直接违法的形式,过程复杂,因此识别起来相对困难,打击难度非常大,企业的投资、交易有没有避税行为,税务机关需要用证据说话,要证明企业的定价不合理,税务机关不但要掌握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产品的成本构成、行业平均利润,还要考虑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对商品价格的影响等,这是一项细致复杂的工作。
2.反避税措施的借鉴
如何才能有效的进行反避税目前已经成为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经过长期的探索与发展,目前国际上已经形成了一套通用的反避税措施,它的核心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不断完善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在立法和执行上下功夫,给反避税提供法律依据;二是积极开发反避税工具,扩大及加强国内及国际政府间的合作与交流,畅通税收信息情报的搜集交换,更加全面地掌握纳税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的经营活动,在更大的范围内实行反避税措施,从中发现线索、找出破绽,有效遏制避税行为,堵住税源流失;三是加强税收专业人才的培养,现阶段税收工作已由原来的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由原来的以手工为主管理向信息化管理转变,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更加多样化、复杂化,外资企业、外国企业、跨地区、跨国境经营企业不断增多,税收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反避税更需要具有较高经验和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化人才,这样才能满足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
3.避税与反避税博弈的发展
避税与反避税,是税企之间的一个博弈过程,这种博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在某种程度上,避税使得纳税人不断关注国家税法,不仅增强了纳税人的法制意识,也反作用下推动了税法不断走向完善。在实践中,避税和反避税都在追求博弈中的合作,税务机关既要打击恶意避税行为,又要促进企业自我遵从,提高税收遵从度,为纳税人提供尽可能多的确定性。那么企业如何在未来新形势下取得合理避税,政府又如何进行有效可行的纳税筹划呢,这场博弈如何进行下去,这还有待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内国际反避税联合程度;如果企业和政府财税机关在做出决定前充分考虑对方的情况,以达到共识为前提,达到互利为出发点,那么让这场博弈达到双赢也不是不可能的。
参考文献:
[1]《企业避税与反避税理论研究》 张迪 2010 .
[2]《企业避税与反避税》 北京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研究论文网2010.
[3]《浅谈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毛茵 2007.
[4]《避税与反避税博弈》 李丽辉 2012.
【关键词】企业避税;反避税措施;纳税人;税务机关
一、企业避税与反避税博弈的发展成因
1.企业避税对经济的影响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各种税务筹划手段也在不断推出,企业为了获得更多利益,利用税法的漏洞或特别优惠政策,通过预先对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安排,故意做出与正常商业经营不一致的安排,减轻或规避纳税。在我国,避税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法律并不鼓励(违背法律意愿)甚至是政府反对的,避税虽然不违法,但纳税人为少缴税而采取的一些措施与税收立法精神相背离,这些“投机取巧”的行为,不但导致国家的税收减少,也会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尤其是一些跨国纳税人,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进行避税,给许多国经济带来损失,极大地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
2.反避税的必要性
理论上讲,只要各国税负之间存在差异,税法不够完善,就会产生避税行为。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在税法制度的框架下进行合理的避税或者纳税策划,这对企业自身财务来讲,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对整个经济而言,避税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企业之间的竞争条件,影响了公平竞争环境,有时还会影响到资本的正常流动,更重要的是减少了国家的税收,对国家的收支平衡造成了影响。政府作为依靠税收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一方,要依靠税收作为调节经济发展的有效杠杆,要使这个杠杆不失衡,对企业的避税行为就必须实施相应的反避税措施,以调节和控制经济发展,营造出良好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
3.避税与反避税之间的博弈
企业常用的避税手段有很多,如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还有对成本的计算、以及对外贸易等来进行避税;税务机关为了制约避税行为,针对不同的避税手段也相应的制订和出台了不同的税收法律法规。一直以来,企业避税与政府反避税之间的博弈一直存在,并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进化。一方面,随着更多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方式的出现,企业避税的手段学来越多,越来越隐蔽;另一方面,政府为了堵住税源流失,规范纳税行为,也在不断推出新的法律法规遏制和打击避税行为;在这两者的相互作用下,博弈也越来越激烈,矛盾也越来越深,如果处理不好,势必会严重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4.反避税在当前的意义
在当前,我国及世界主流经济尚处于下行期,企业生产和发展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同时,由于竞争的压力,世界各国贸易保护主义也开始逐步升级,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开始变得日益恶化和复杂。而企业作为纳税人,在这种形势下,为了增加自身利益,对避税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其避税行为也越来越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尤其是跨国企业,这些企业产业链长,关联企业多,组织架构比较复杂,实施避税更具备充分动机和手段,而且利润容易转移,以致国家本来应该收到的的税款流失去了国外,实施反避税政策,打击避税对我国政府来说意义非常重大。
二、企业避税与反避税博弈的发展形式
1.反避税措施的非强制性
随着社会及经济的发展,各种新生事物不断出现,企业避税以及政府反避税的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博弈也越来越激烈,其形式和方法也越来越复杂。由于避税是非违法的,在有些国家还是合法的,从而决定了反避税手段的非强制性(非强制性应是反避税与反偷税最显著最重要的区别),在大多数情况下,反避税调查结论最终必须经过双方的“谈判认可”程序才能正式出具,而且通常只要求企业调整税负而不予以处罚,避税与反避税的博弈就在此间展开。
2.西方发达国家避税与反避税的博弈
当前,西方发达国家对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比较早,也比较深入,并且实践经验也很丰富;企业通常都会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对自己的账务进行处理,并进行专业的避税策划,企图在合法的情况下降低自身的纳税成本;而政府财税部门也会通过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反避税,也会通过聘请会计师审计或加强国际合作等各种措施强化税收管理,开展相应的反避税措施。
3.我国相关税收法规在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税务机关不断加大反避税的工作力度,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得到完善,早在2008年,我国就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增设“特别纳税调整”条款,对反避税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立法,而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对有关反避税的规定进行了解释和细化,我国的反避税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相比西方发达国家在这两方面的研究中,我国企业避税与政府财税部门反避税的博弈研究还比较落后,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目前,我国政府财税部门的反避税措施正不断得到完善,打击避税的手段也越来越多。
三、企业避税与反避税博弈的理论实践
1.反避税的复杂性
由于避税不违法,属于道德范畴,所以税务机关在实践中,不能单方面认定企业的避税行为和金额,然后强制企业补税,只能是通过谈判、协商和磋商等手段,使税企最终意见一致,达到补缴税款的结果。企业避税时往往采用合法或不直接违法的形式,过程复杂,因此识别起来相对困难,打击难度非常大,企业的投资、交易有没有避税行为,税务机关需要用证据说话,要证明企业的定价不合理,税务机关不但要掌握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产品的成本构成、行业平均利润,还要考虑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对商品价格的影响等,这是一项细致复杂的工作。
2.反避税措施的借鉴
如何才能有效的进行反避税目前已经成为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经过长期的探索与发展,目前国际上已经形成了一套通用的反避税措施,它的核心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不断完善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在立法和执行上下功夫,给反避税提供法律依据;二是积极开发反避税工具,扩大及加强国内及国际政府间的合作与交流,畅通税收信息情报的搜集交换,更加全面地掌握纳税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的经营活动,在更大的范围内实行反避税措施,从中发现线索、找出破绽,有效遏制避税行为,堵住税源流失;三是加强税收专业人才的培养,现阶段税收工作已由原来的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由原来的以手工为主管理向信息化管理转变,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更加多样化、复杂化,外资企业、外国企业、跨地区、跨国境经营企业不断增多,税收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反避税更需要具有较高经验和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化人才,这样才能满足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
3.避税与反避税博弈的发展
避税与反避税,是税企之间的一个博弈过程,这种博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在某种程度上,避税使得纳税人不断关注国家税法,不仅增强了纳税人的法制意识,也反作用下推动了税法不断走向完善。在实践中,避税和反避税都在追求博弈中的合作,税务机关既要打击恶意避税行为,又要促进企业自我遵从,提高税收遵从度,为纳税人提供尽可能多的确定性。那么企业如何在未来新形势下取得合理避税,政府又如何进行有效可行的纳税筹划呢,这场博弈如何进行下去,这还有待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内国际反避税联合程度;如果企业和政府财税机关在做出决定前充分考虑对方的情况,以达到共识为前提,达到互利为出发点,那么让这场博弈达到双赢也不是不可能的。
参考文献:
[1]《企业避税与反避税理论研究》 张迪 2010 .
[2]《企业避税与反避税》 北京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研究论文网2010.
[3]《浅谈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毛茵 2007.
[4]《避税与反避税博弈》 李丽辉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