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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外同居补偿行为的性质及效力,法学理论界对其认识殊不一致;对婚外同居补偿行为引发的财物纠纷,司法裁判结果也大相径庭,有的判决婚外同居补偿行为无效,受赠人须返还全部受赠财产;有的判决补偿行为有效,受赠人无须返还受赠财产;有的判决婚外同居补偿行为部分有效,受赠人须返还部分受赠财产等。婚外同居引发的矛盾纠纷,须重新审视婚外同居补偿行为的性质及效力,并视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创造性地吸收和运用不法原因给付、自然债及无效法律行为等制度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