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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创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成过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同其他很多经典著作一样,尽管它有的观点尚不成熟,但它所阐发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论述的关于人及人的本质、实践和交往、法哲学的观点都是具有开创意义的。建国60年来,国内外学者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上述结构方面。本文力图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归纳整理出这些研究的一般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