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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阐述了目前宁夏国有林场改革的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宁夏;国有林场改革;现状及对策
国有林场是宁夏生态建设的主力军。多年来,我区国有林场在保护生态安全、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長期以来,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体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出现了资源管理弱化、基础设施落后、债务负担沉重、职工生活困难等问题。201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宁夏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并召开全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安排部署会,标志着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1、国有林场基本现状
宁夏现有国有林场98个,其中:自治区林业厅直属5个,宁夏农垦集团直属1个,其他92个均为市、县(区)管理。改革前,全额事业单位国有林场65个,差额事业单位国有林场25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有林场1个,企业性质国有林场7个。职工总人数9921人,其中:在职职工5628人,离退休职工4293人。全区国有林场土地经营总面积1637.05万亩,林地面积1519.75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73.17万亩,疏林地面积19.92万亩,灌木林地面积355.02万亩,未成林地面积281.01万亩,苗木地3.94万亩,无立木林地46.88万亩,宜林地面积631.32万亩,林业辅助生产用地8.48万亩;非林业用地面积117.30万亩。
2、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
2.1推进试点县(区)国有林场改革。2015年确定中宁县、原州区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县(区),两试点县(区)已制定完成改革试点方案并经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2016年底前要完成改革任务并通过验收。
2.2印发《宁夏国有林场改革方案》。2016年1月28日我厅协调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宁夏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标志着全区国有林场改革进入全面启动实施阶段。《方案》要求,2016年7月底前完成市、县(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报批,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和验收工作。
2.3召开全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启动会。3月14日我厅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区国有林场改革启动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了我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崔波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自治区副主席曾一春主持会议并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站长杨超出席会议并作了专题讲话。
2.4督促指导全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3个督查指导小组对各市、县(区)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
2.5积极申请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按照国家国有林场改革有关政策规定,对全区98个国有林场的职工和林地资源进行了摸底调查,按国家补助标准申请全区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
2.6部门配合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自治区林业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共同组织对自治区6个直属国有林场进行了调研、座谈,就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政策;自治区编办已对彭阳县、泾源县、同心县生态移民迁出区整合建立的国有林场进行了批复;自治区财政厅对国有林场扶贫资金给予了倾斜,贫困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改善。固原市召开了全市生态林业建设暨林业改革发展会议,传达学习了国有林场改革文件及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启动工作。原州区在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期间对国有林场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对164名工资田职工和退伍安置军人均已恢复了全额工资,并将富裕职工分流到乡镇林业站和乡镇其他站所,实现了职工同工同酬,同时各林场人员经费纳入了政府财政全额预算,缓解了林场经费匮乏的压力。截止4月底11个市、县(区)已成立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3、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国有林场改革时间紧,任务重,个别市、县(区)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改革进展不平衡。二是国有林场现有编制少,富裕职工安置难度大。三是生态移民迁出区国有林场林地勘界、确权、颁证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进展缓慢。四是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编制方案技术要求高,难度大。五是国有林场公益二类的单位,差额拨款拨付比例低,债务化解政策不明确,退休职工工资田收回难度大。
4、国有林场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4.1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期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按照“三保、四有”的要求,坚守保生态、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方向,做到有路线图、有工作量、有时间表、有责任人,尽快完成方案的报批工作。
4.2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调研,对国有林场科学定性,合理优化、统筹调剂编制,理顺林场管理体制。
4.3要强化技术培训,就国有林场林地确权及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进行培训,解读林场改革的相关政策。
4.4要加快生态移民迁出区国有林场林地确权进度,落实国有林场改革政策。各市、县(区)要积极组织将生态移民迁出区适宜发展林地的土地就近划拨为国有林场管理,必要时成立新林场,同时要抓紧对国有林场林地进行勘界、确权、颁证,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制度体系,进一步落实改革政策。
4.5要尽快修改完善科学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按期报批并严格执行。按照改革文件的时限要求,各市、县(区)和重点国有林场于2016年底前编制完成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
4.6要抓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报批工作,保证国有林场改革如期完成。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下发了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通知,同时将继续加强对各市、县(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指导,各市、县(区)要按期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报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保证国有林场改革如期完成。
4.7要启动国有林场改革相关配套文件的起草工作,确保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尽快启动全区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办法、森林经营方案、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森林资源离任审计等相关配套文件的起草工作。
4.8要实行国有林场改革周报制度,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加快国有林场改革进程。各市、县(区)要于每周五十二点前将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报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落实,加快国有林场改革进程。
作者简介:李北草(1980—),女,宁夏银川,林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国有林场、林木种苗管理、森林公园管理工作。
【关键词】:宁夏;国有林场改革;现状及对策
国有林场是宁夏生态建设的主力军。多年来,我区国有林场在保护生态安全、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長期以来,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体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出现了资源管理弱化、基础设施落后、债务负担沉重、职工生活困难等问题。201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宁夏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并召开全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安排部署会,标志着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1、国有林场基本现状
宁夏现有国有林场98个,其中:自治区林业厅直属5个,宁夏农垦集团直属1个,其他92个均为市、县(区)管理。改革前,全额事业单位国有林场65个,差额事业单位国有林场25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有林场1个,企业性质国有林场7个。职工总人数9921人,其中:在职职工5628人,离退休职工4293人。全区国有林场土地经营总面积1637.05万亩,林地面积1519.75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73.17万亩,疏林地面积19.92万亩,灌木林地面积355.02万亩,未成林地面积281.01万亩,苗木地3.94万亩,无立木林地46.88万亩,宜林地面积631.32万亩,林业辅助生产用地8.48万亩;非林业用地面积117.30万亩。
2、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
2.1推进试点县(区)国有林场改革。2015年确定中宁县、原州区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县(区),两试点县(区)已制定完成改革试点方案并经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2016年底前要完成改革任务并通过验收。
2.2印发《宁夏国有林场改革方案》。2016年1月28日我厅协调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宁夏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标志着全区国有林场改革进入全面启动实施阶段。《方案》要求,2016年7月底前完成市、县(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报批,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和验收工作。
2.3召开全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启动会。3月14日我厅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区国有林场改革启动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了我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崔波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自治区副主席曾一春主持会议并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站长杨超出席会议并作了专题讲话。
2.4督促指导全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3个督查指导小组对各市、县(区)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
2.5积极申请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按照国家国有林场改革有关政策规定,对全区98个国有林场的职工和林地资源进行了摸底调查,按国家补助标准申请全区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
2.6部门配合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自治区林业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共同组织对自治区6个直属国有林场进行了调研、座谈,就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政策;自治区编办已对彭阳县、泾源县、同心县生态移民迁出区整合建立的国有林场进行了批复;自治区财政厅对国有林场扶贫资金给予了倾斜,贫困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改善。固原市召开了全市生态林业建设暨林业改革发展会议,传达学习了国有林场改革文件及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启动工作。原州区在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期间对国有林场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对164名工资田职工和退伍安置军人均已恢复了全额工资,并将富裕职工分流到乡镇林业站和乡镇其他站所,实现了职工同工同酬,同时各林场人员经费纳入了政府财政全额预算,缓解了林场经费匮乏的压力。截止4月底11个市、县(区)已成立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3、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国有林场改革时间紧,任务重,个别市、县(区)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改革进展不平衡。二是国有林场现有编制少,富裕职工安置难度大。三是生态移民迁出区国有林场林地勘界、确权、颁证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进展缓慢。四是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编制方案技术要求高,难度大。五是国有林场公益二类的单位,差额拨款拨付比例低,债务化解政策不明确,退休职工工资田收回难度大。
4、国有林场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4.1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期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按照“三保、四有”的要求,坚守保生态、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方向,做到有路线图、有工作量、有时间表、有责任人,尽快完成方案的报批工作。
4.2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调研,对国有林场科学定性,合理优化、统筹调剂编制,理顺林场管理体制。
4.3要强化技术培训,就国有林场林地确权及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进行培训,解读林场改革的相关政策。
4.4要加快生态移民迁出区国有林场林地确权进度,落实国有林场改革政策。各市、县(区)要积极组织将生态移民迁出区适宜发展林地的土地就近划拨为国有林场管理,必要时成立新林场,同时要抓紧对国有林场林地进行勘界、确权、颁证,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制度体系,进一步落实改革政策。
4.5要尽快修改完善科学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按期报批并严格执行。按照改革文件的时限要求,各市、县(区)和重点国有林场于2016年底前编制完成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
4.6要抓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报批工作,保证国有林场改革如期完成。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下发了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通知,同时将继续加强对各市、县(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指导,各市、县(区)要按期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报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保证国有林场改革如期完成。
4.7要启动国有林场改革相关配套文件的起草工作,确保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尽快启动全区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办法、森林经营方案、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森林资源离任审计等相关配套文件的起草工作。
4.8要实行国有林场改革周报制度,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加快国有林场改革进程。各市、县(区)要于每周五十二点前将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报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落实,加快国有林场改革进程。
作者简介:李北草(1980—),女,宁夏银川,林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国有林场、林木种苗管理、森林公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