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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天,一场异常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目前国内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有效控制,但境外输入疫情的处置压力依然不小。这场疫情也给全国人民,尤其是确诊感染,甚至是抢救无效去世者的家人带来深切的伤痛。痛定思痛,我们从国家层面上加强了对疫情防控的立法工作,对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进行了严肃问责。而包括笔者在内的普通老百姓,经过这次疫情之后,也开始进行了积极的深入思考。
认真梳理国家权威机构发布的相关疫情通报后可以发现:除了疫情的绕不开的“湖北”背景之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内容,就是时值鼠年的春节,按照我们中国人的传统,所有离家在外的人员都要回家陪父母和长辈一起过年,这也加速了疫情的扩散。作为资本市场的“业内人士”,笔者也结合疫情防控和企业家们的投资心理进行了认真思考。笔者以为,我们的企业家要想实现在证券市场的投资成功获利,还是远离这种“回家”心理为好。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回家”指的是企业家在对资本市场投资标的的投资行为中,往往获得了一些短期的利益就离开,这个短视的投资过程即为“回家”。
其一,迫切“回家”可能导致证券市场投资失去理智从而带来不应有的损失。迫切回家,慌不择路,完全可能忙中出错,带来不必要的投资损失。笔者认识一位煤老板,十几年前生意做得非常大,成立了集团公司,号称有几十亿的身家。这位企业家(老板)相中了一家壳公司,急于通过收购上市壳公司,通过借壳方式登陆资本市场,实现自己的资本大佬梦。他严令手下工作人员必须在某年某月某日完成收购事宜。对于手下工作人员要求聘请业内优秀中介认真完成相关尽调和评估,稳妥推进收购事宜的建议置若罔闻,甚至以干不了就走人相威胁。在老板“时间第一”的高压下,相关收购工作“萝卜快了不洗泥”,由于把关不严,置入公司的资产存在严重瑕疵,几年过去,原置入资产因原来的交易对手隐瞒和欺詐而未披露的违规担保、抵押一大堆,整天官司缠身,诉讼一个接着一个,不仅让该企业家(老板)和所在公司焦头烂额,经济损失惨重,投资者也颇多怨言,经常诉诸监管部门。这样的投资,就是迫切“回家”反而导致企业家虽然走上了资本市场大路,却一直悲催地艰难前行,苦不堪言。
其二,习惯“回家”可能随时把风险和伤害带给“你”熟悉的家人和亲友。我们从不少影视作品上曾看到过,那些遇到危险逃回家的人,家人和亲友也往往涉险。这种情况下,习惯“回家”实际上是害了家人,而非让自己和家人都更安全。笔者听说过一个真实的故事,两位朋友都从事超市连锁经营,其中一家业绩相当不错,已经开始筹划上市事宜,另一家同时期则出现不同程度的经营亏损。在辅导中介的指导下,业绩好的企业欲在短期内扩大规模,完成业绩规模和财务指标的迅速提升;本着主业突出的原则,加上朋友也是同行、彼此熟悉,既然是发行上市,何不带上朋友一起?这样大家共同实现致富梦,也帮助朋友的公司走出经营困境。外省朋友超市连锁经营的规模要大出不少,收购其经营亏损的的公司后,因地域、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的差异,整合不到位,财务效益指标急剧下滑,迟迟达不到上市要求的财务指标,被迫撤销了上市辅导备案资料。两家公司只能好合好散,原来业绩好的公司未能借此投资实现发行上市,业绩原本亏损的公司也丧失了走出困境的大好机遇。最终就是,好企业的那位企业家相信“回家”理念,完全按照自己的习惯简单行事,不仅自己未达成上市梦,也害朋友白忙活一场。
其三,恶意“回家”可能在违反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同时,让企业家自己“一梦黄粱”。恶意“回家”,从某个角度来说,就是在证券市场投资上,集中资金优势,以“野蛮人”的面目出现,瞄准精心挑选的收购标的(“家人”),在二级市场上通过霸蛮操作,以非常小的代价,强行达到对知名的、股权相对分散的大型优质上市公司的控制,然后利用超级优秀的上市公司平台实现自己合法的、或不可告人的资本市场梦。几年前,就有两家知名上市公司都遭遇过“野蛮人”敲门,幸好两公司涉险过关,有惊无险。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还存在着一定滞后,这种“野蛮人”“回家”式的投资操作,从形式上看,不一定违法。但,在监管部门全面依法从严监管的监管理念下,除非“你”企业家作为投资收购人的收购身份合法、资金合法、程序合法等任何投资收购的细节毫无瑕疵,才能保证“回家”一路畅通,投资收购行为最终经得起市场、投资者、法律法规、国家大政方针和监管执法部门的检验,否则,就只能是熊瞎子掰玉米,到头美梦一场空。
此外,无知和盲目“回家”虽无恶意却容易伤到自家。现实中,也确实存在着一些企业家因为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对国家相关政策了解不够,盲目和贸然出手投资证券市场,最终却损失惨重,黯然离场。记得十多年前,在煤炭行业炙手可热的情况下,中部某省开展了煤炭行业整合,一些南方热资和本地游资都蠢蠢欲动。大家病急乱投医,拿着钱,要么加入某某信托投资计划,要么直接组团参与该省的煤炭行业整合,幻想着收购一些煤矿,整合后尽快投产获利,或者是实现发行上市,然后再在解禁期过后高位退出,实现投资的巨额回报。殊不知,那些被整合的煤矿为什么被整合?除了规模较小,还有就是相关手续缺乏,资质不够,比如:土地手续没有,环评不达标,无采矿权证,安全资质和设施缺位,等等。这就导致了这些企业家和老板们的投资连续几年见不到效益,甚至无法抽身。这样的投资行为,除了卖家的优势地位和精明外,参与投资的老板们的无知和盲目也不能不说是硬伤。
但愿在未来的证券市场上,企业家们的投资“回家”之路不再这么苦涩,不再让有识之士扼腕叹息。毕竟,利用证券市场为人民群众带来财产性收益,为国家建设筹集大量可用资金,是我们殊途同归的努力,也是建设和发展证券市场的初衷。我们应该一起努力,把证券市场投资“回家”的梦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