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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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与律师虽然角色定位、职责分工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视域下,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不仅十分必要,而且相当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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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与律师虽然角色定位、职责分工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视域下,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不仅十分必要,而且相当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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