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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宣判了被告人肖某等5人生产、销售假药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70万元,其他4名被告人景某、赵某、吴某、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据了解,被告人肖某原系榆林泌尿专科医院院长,负责管理医院的整体工作。肖某任职期间,在该院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及制剂批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