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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政办发[2010]12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逐一对照检查,抓好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将组成工作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