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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时代,不动产越来越多也进入流通领域,牵涉到许多重大的社会问题,此时不动产登记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在登记过程中难免出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的情形。目前,现行立法并未明确登记机构登记行为的性质以及登记错误情况下承担责任的性质,因此,司法实践中产生了诸多问题。文章主要以房产登记为核心来谈一谈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行为的性质及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