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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将互联网+、移动支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与金融行业灵活衔接,不仅有利于拓宽金融行业服务覆盖面,精准有效挖掘客户资源,还能够丰富金融市场的产品价值,延长企业的价值链。但是也正是由于技术架构的复杂性以及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缺乏相应的规范标准,使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风险有较大传染性与不稳定性。因此,在现如今的时代经济发展进程中,如何汲取互联网金融的精髓部分,完善风险监管体系,是金融企业深化体制改革时所需重点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发展 监管方向
通过互联网创新的新模式,金融行业借助互联网信息通信技术,实现了资金支付、投资与信息中介服务相结合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为自主创业群众提供了便利渠道。但我们也应着眼于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其风险监管漏洞逐渐扩大,出现一系列追求经济效益,而罔顾金融法律法规的现象,此种现象不仅使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发展中难以认清自身的市场定位,在经济大格局中处于不利地位,还营造出需求刺激、不擔风险的虚假市场经济氛围,不利于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以下,我们着重从互联网环境下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为如何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体制提出几点建议。
一、互联网环境下金融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1、经济下行压力大。随着近几年来国家经济体制进入转型期间,整体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放缓成为了现如今经济发展的重要外在特征。产业资金链的正常运行是影响这个企业的长远发展的关键因素,由于经济大环境的不景气,互联网下的金融企业的资金流动也产生着较大压力。大部分中小企业在资金周转压力大的经济环境下,没有更多的精力进行贷款拓展其他项目,因为若是一旦贷款到期还不上,则会发生多骨诺米牌效应,使企业面临重大的资金危险。因此,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互联网金融行业吸收的资金大多是短期存款,这并不利于金融产业的资金流动性,限制了金融行业拓展金融项目的附加价值。
2、风险监管方式滞后。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行业发展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是备受争议的,究其根源是由于其高速发展的同时未能获得监管部门与之相适应的准入管理规范条例。众所周知,由于市场经济的自发性与竞争性,国家有关部门为各个行业入市都有详细的准入细则与规范措施,以此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开放性与国家的监管体制产生了碰撞。首先,互联网行业中存在着虚假诈骗现象,社会中不乏出现投机者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聚集资金,之后携款而逃,引发众多投资失利问题。这主要是由于金融行业对违法行为缺乏明确有效的监管准则,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其次,金融行业的监管主体也未明确。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行业发展主要是以依托企业互联网平台的建立与资金流运作进行获利,若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则互联网金融的所涉及的各个环节都需接受监管主体的严密监控,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不明确,导致其监管的责任与义务都没有具有落实,未能充分保证投资人的权益。
3、金融行业风险大。高风险是金融行业的重要特征,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行业更是由于其自身的开放性与包容性加剧了自身产业发展中的风险。随着互联网金融如火如荼的发展,与之相配的风险监控体制却未有效的建立起来。众多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处理金融管理与发展问题时欠缺科学性。首先是互联网背景下金融行业的技术风险,大数据、云计算、第三方支付等科学技术可以促进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改善经济发展结构,但其都基于需要使用者的大量私人信息,若是金融企业无法有效防范数据库的风险,则会导致客户私人信息泄露,民众无法对其保持信任,不利于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其次是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企业在开发产品时,开发者在创设金融产品时,会更大的挖掘其附加价值,延长经济产业链,这要求金融行业必须有优秀的中高端人才进行研发与推广,但是现如今金融行业的现状是人才供给矛盾恶化,无法满足专业化的金融需求,这为金融行业的长远发展产生了较大阻碍。
二、完善互联网环境下金融风险监管体制
1、明确金融监管目标,优化监管手段。在进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监管体制时,首先必须要根据互联网金融的行业特性明确金融监管目标。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行业在获取经济盈利的运作方式主要有p2p、第三方支付以及融资。若是将互联网的主要三种运作方式了解具体,针对不同的运作模式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则会减低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在制定p2p网贷的监管手段时,首先应该明确p2p网贷的监管目标,再根据其行业准入门槛低、监管方式欠缺科学等特性,进行提高相应的准入门槛,并且完善投资人权益保护体制,以此不仅可以加强资金的高效安全性,还能够充分保证投资者的权益,实现双赢。
2、政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政府是维护市场经济稳步运行的重要保障。通过政府制定颁布一些列相应的金融行业监管法律法规能够有效地减少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与盲目性。政府在制定相应的风险监管法律法规时,根据互联网金融的开放性,明确其监管主体与市场准入门槛,制定有效的监管方式,并且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立法,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3、加强大数据基础的风险控制机制建设。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是支撑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重要技术保障。互联网技术平台应该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并且依助国家监管部门建立起相应的大数据风险监控体制,不仅能够有效保护客户的私人信息,减低了融资的中间成本,有效便捷的帮助双方完成投资和借贷,还能够开发出风险量化模型、用户洞察模型,以完善企业的风险监控、拓宽客户服务覆盖面。
三、结语
综上所述,完善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风险监管体制是促进金融企业长远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在完善风险体制过程中,不仅要完善明确监管主体与目标,还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营造安全良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从而促进金融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转移,推动国民经济质量与效益的提升。
【参考文献】
[1] 谢子门.当今步入互联网金融时代的进一步思考[J].中国商贸,2013(13).
[2] 魏鹏.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J].金融论坛,2014(7):3-16.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发展 监管方向
通过互联网创新的新模式,金融行业借助互联网信息通信技术,实现了资金支付、投资与信息中介服务相结合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为自主创业群众提供了便利渠道。但我们也应着眼于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其风险监管漏洞逐渐扩大,出现一系列追求经济效益,而罔顾金融法律法规的现象,此种现象不仅使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发展中难以认清自身的市场定位,在经济大格局中处于不利地位,还营造出需求刺激、不擔风险的虚假市场经济氛围,不利于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以下,我们着重从互联网环境下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为如何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体制提出几点建议。
一、互联网环境下金融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1、经济下行压力大。随着近几年来国家经济体制进入转型期间,整体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放缓成为了现如今经济发展的重要外在特征。产业资金链的正常运行是影响这个企业的长远发展的关键因素,由于经济大环境的不景气,互联网下的金融企业的资金流动也产生着较大压力。大部分中小企业在资金周转压力大的经济环境下,没有更多的精力进行贷款拓展其他项目,因为若是一旦贷款到期还不上,则会发生多骨诺米牌效应,使企业面临重大的资金危险。因此,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互联网金融行业吸收的资金大多是短期存款,这并不利于金融产业的资金流动性,限制了金融行业拓展金融项目的附加价值。
2、风险监管方式滞后。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行业发展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是备受争议的,究其根源是由于其高速发展的同时未能获得监管部门与之相适应的准入管理规范条例。众所周知,由于市场经济的自发性与竞争性,国家有关部门为各个行业入市都有详细的准入细则与规范措施,以此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开放性与国家的监管体制产生了碰撞。首先,互联网行业中存在着虚假诈骗现象,社会中不乏出现投机者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聚集资金,之后携款而逃,引发众多投资失利问题。这主要是由于金融行业对违法行为缺乏明确有效的监管准则,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其次,金融行业的监管主体也未明确。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行业发展主要是以依托企业互联网平台的建立与资金流运作进行获利,若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则互联网金融的所涉及的各个环节都需接受监管主体的严密监控,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不明确,导致其监管的责任与义务都没有具有落实,未能充分保证投资人的权益。
3、金融行业风险大。高风险是金融行业的重要特征,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行业更是由于其自身的开放性与包容性加剧了自身产业发展中的风险。随着互联网金融如火如荼的发展,与之相配的风险监控体制却未有效的建立起来。众多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处理金融管理与发展问题时欠缺科学性。首先是互联网背景下金融行业的技术风险,大数据、云计算、第三方支付等科学技术可以促进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改善经济发展结构,但其都基于需要使用者的大量私人信息,若是金融企业无法有效防范数据库的风险,则会导致客户私人信息泄露,民众无法对其保持信任,不利于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其次是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企业在开发产品时,开发者在创设金融产品时,会更大的挖掘其附加价值,延长经济产业链,这要求金融行业必须有优秀的中高端人才进行研发与推广,但是现如今金融行业的现状是人才供给矛盾恶化,无法满足专业化的金融需求,这为金融行业的长远发展产生了较大阻碍。
二、完善互联网环境下金融风险监管体制
1、明确金融监管目标,优化监管手段。在进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监管体制时,首先必须要根据互联网金融的行业特性明确金融监管目标。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行业在获取经济盈利的运作方式主要有p2p、第三方支付以及融资。若是将互联网的主要三种运作方式了解具体,针对不同的运作模式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则会减低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在制定p2p网贷的监管手段时,首先应该明确p2p网贷的监管目标,再根据其行业准入门槛低、监管方式欠缺科学等特性,进行提高相应的准入门槛,并且完善投资人权益保护体制,以此不仅可以加强资金的高效安全性,还能够充分保证投资者的权益,实现双赢。
2、政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政府是维护市场经济稳步运行的重要保障。通过政府制定颁布一些列相应的金融行业监管法律法规能够有效地减少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与盲目性。政府在制定相应的风险监管法律法规时,根据互联网金融的开放性,明确其监管主体与市场准入门槛,制定有效的监管方式,并且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立法,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3、加强大数据基础的风险控制机制建设。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是支撑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重要技术保障。互联网技术平台应该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并且依助国家监管部门建立起相应的大数据风险监控体制,不仅能够有效保护客户的私人信息,减低了融资的中间成本,有效便捷的帮助双方完成投资和借贷,还能够开发出风险量化模型、用户洞察模型,以完善企业的风险监控、拓宽客户服务覆盖面。
三、结语
综上所述,完善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风险监管体制是促进金融企业长远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在完善风险体制过程中,不仅要完善明确监管主体与目标,还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营造安全良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从而促进金融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转移,推动国民经济质量与效益的提升。
【参考文献】
[1] 谢子门.当今步入互联网金融时代的进一步思考[J].中国商贸,2013(13).
[2] 魏鹏.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J].金融论坛,2014(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