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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民福发[2015]269号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8号)精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及评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本办法中需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通过政府内部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