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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威立雅公司以远超对手的投标价格胜出入股的合作细节,至今仍不能被公众知晓,对此次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必须要从多年前的招标入手,将整个过程的信息公开
事故调查组成立、领导震怒、官方承认监管不力……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后,这类事故通常会有的元素均已出现。但一切看似“有力”的措置,对于当地无力掌控此事件的现实来说,都是一次次绝妙的讽刺。而这种无力,其产生原因仍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从4月10日17时出厂水检测苯含量118微克/升,至转天官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此信息,超过了20个小时;从兰州威立雅公司承认早在4月2日检出部分样本中苯指标异样,到官方向公众公布,有9天时间;而在此次事件前一个多月,兰州市民就发现了自来水有异味;从油污主要来源的两次爆炸事故发生至今,已经分别过去了12年和27年;从出事的自流沟开始使用至今,已经过去了60年时间。
兰州城区只有唯一一个自来水厂,没有备用水源地,设备老旧失修,且被化工企业重重包围,被人称为“出事儿是必然,不出事儿是偶然”。如此显眼的问题,已难称“隐患”,存在日久,为何不除?一甲子,可以老了岁月,憔悴了山河。如此漫长的时间里,一条不堪重负的自流沟没有被任何人重视,用反应迟缓、监管不力这样的字眼来形容,太轻飘飘了。
更值得玩味的是,当事方兰州威立雅公司目前被置于风口浪尖上。“外资掌控自来水资源”、“外资威胁中国水务资源”等说法甚嚣尘上。一次事故,忽然被嫁接了民族主义式的元素,似乎“人民内部矛盾”要变为“敌我矛盾”了。
不错,兰州威立雅公司对安全监管置若罔闻,难辞其咎。可是自来水并非一般商品,与战略资源息息相关,可为什么在日常监管中,持有45%股份的法方拥有一票否决权?无论从股权占有比例,还是管理传统来说,这都是一个令人相当无语的事实。如此,根本就不是官方所说的监管不力,分明是连资格都没有了!
兰州并不是将自来水厂这个“孩子”卖了,只是引入外资参与经营,何必忍气吞声成这样?从来鸠占鹊巢的事儿,要么是打不过人家,要么是有难以言说的原因,只好隐忍。无论原因何在,现实是,兰州方面自己放弃了对自来水资源的监管权,事情一出,法方固然成众矢之的,可是兰州方面是始作俑者,领导们就是再拍桌子以示愤怒,也没法隔岸观火,只能一起陪着烤。
多年前威立雅公司以远超对手的17.1亿元投标价格胜出入股之后,对它的质疑声就从未断过。苯污染事故发生后,媒体报道称,“甘肃省工商局4月14日拒绝查询兰州威立雅公司的其他注册档案,因此目前无法确认威立雅集团入股兰州水务的合作细节。”当年的合作内情,至今仍不能被公众得知。而在合作的过程中,是否有某种因素,与今日事故的出现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也无从得知,只有重重疑问萦绕。
不能怪公众联想,因为超乎想象的高投标价格,很难让人将其单纯看作天上掉下的馅饼,哪怕是摒除了“先巨额投资,再涨价赚钱”这样的逻辑后也是。如果只涉及利润盘剥,我们尚可以阿Q式地自欺欺人,但既然已经性命攸关,事涉社会稳定,不弄个一清二楚,这汪深水之中,总会让人有莫名的恐惧:苯污染之后,谁能保证不会出现其他的问题?
事到如今,仅对此次事故进行调查,已不能亡羊补牢,必须从多年前的招标入手,将整个过程的信息公开,才能彻底查清监管缺失的原因所在,责任归谁。巨额资金也许可以不必问从哪里来,但一定要问到哪里去了。自来水管道里,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能有,有“苍蝇蚊子”就摘出去,没有的话当然更好,至少能化解公众质疑,只单纯地在事故层面去审视这一污染事件。不管怎么说,老百姓要的只是喝上一口既干净又安全的水。
事故调查组成立、领导震怒、官方承认监管不力……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后,这类事故通常会有的元素均已出现。但一切看似“有力”的措置,对于当地无力掌控此事件的现实来说,都是一次次绝妙的讽刺。而这种无力,其产生原因仍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从4月10日17时出厂水检测苯含量118微克/升,至转天官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此信息,超过了20个小时;从兰州威立雅公司承认早在4月2日检出部分样本中苯指标异样,到官方向公众公布,有9天时间;而在此次事件前一个多月,兰州市民就发现了自来水有异味;从油污主要来源的两次爆炸事故发生至今,已经分别过去了12年和27年;从出事的自流沟开始使用至今,已经过去了60年时间。
兰州城区只有唯一一个自来水厂,没有备用水源地,设备老旧失修,且被化工企业重重包围,被人称为“出事儿是必然,不出事儿是偶然”。如此显眼的问题,已难称“隐患”,存在日久,为何不除?一甲子,可以老了岁月,憔悴了山河。如此漫长的时间里,一条不堪重负的自流沟没有被任何人重视,用反应迟缓、监管不力这样的字眼来形容,太轻飘飘了。
更值得玩味的是,当事方兰州威立雅公司目前被置于风口浪尖上。“外资掌控自来水资源”、“外资威胁中国水务资源”等说法甚嚣尘上。一次事故,忽然被嫁接了民族主义式的元素,似乎“人民内部矛盾”要变为“敌我矛盾”了。
不错,兰州威立雅公司对安全监管置若罔闻,难辞其咎。可是自来水并非一般商品,与战略资源息息相关,可为什么在日常监管中,持有45%股份的法方拥有一票否决权?无论从股权占有比例,还是管理传统来说,这都是一个令人相当无语的事实。如此,根本就不是官方所说的监管不力,分明是连资格都没有了!
兰州并不是将自来水厂这个“孩子”卖了,只是引入外资参与经营,何必忍气吞声成这样?从来鸠占鹊巢的事儿,要么是打不过人家,要么是有难以言说的原因,只好隐忍。无论原因何在,现实是,兰州方面自己放弃了对自来水资源的监管权,事情一出,法方固然成众矢之的,可是兰州方面是始作俑者,领导们就是再拍桌子以示愤怒,也没法隔岸观火,只能一起陪着烤。
多年前威立雅公司以远超对手的17.1亿元投标价格胜出入股之后,对它的质疑声就从未断过。苯污染事故发生后,媒体报道称,“甘肃省工商局4月14日拒绝查询兰州威立雅公司的其他注册档案,因此目前无法确认威立雅集团入股兰州水务的合作细节。”当年的合作内情,至今仍不能被公众得知。而在合作的过程中,是否有某种因素,与今日事故的出现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也无从得知,只有重重疑问萦绕。
不能怪公众联想,因为超乎想象的高投标价格,很难让人将其单纯看作天上掉下的馅饼,哪怕是摒除了“先巨额投资,再涨价赚钱”这样的逻辑后也是。如果只涉及利润盘剥,我们尚可以阿Q式地自欺欺人,但既然已经性命攸关,事涉社会稳定,不弄个一清二楚,这汪深水之中,总会让人有莫名的恐惧:苯污染之后,谁能保证不会出现其他的问题?
事到如今,仅对此次事故进行调查,已不能亡羊补牢,必须从多年前的招标入手,将整个过程的信息公开,才能彻底查清监管缺失的原因所在,责任归谁。巨额资金也许可以不必问从哪里来,但一定要问到哪里去了。自来水管道里,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能有,有“苍蝇蚊子”就摘出去,没有的话当然更好,至少能化解公众质疑,只单纯地在事故层面去审视这一污染事件。不管怎么说,老百姓要的只是喝上一口既干净又安全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