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发改委颁布《党政机关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m^2.国家机关副部级、正司(局)级、副司(局)级、处级干部的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分别为42m^2,24m^2、18m^2、9m^2,县级副职干部每人为12m^2,科级干部每人为9m^2,科级以下干部为每人6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