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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后,对日本出版物生产流通的社会管理有了翻天复地的变化。 1945年8月前,《大日本帝国宪法》(1889年制订,即《明治宪法》)所认可的言论出版自由并不是作为基本人权加以保障,而是作为恩赐的从而是可以限制的权利给予国民的。其立法权属于总揽统治大权的天皇,根据天皇的圣勃(即,政府以天皇名义制订的各项法律和勒令)可以完全剥夺言论出版以及其它各项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