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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元稹的《莺莺传》向来被视为带有作者自传色彩的小说,众多学者对其本事进行考证,将张生与元稹等同,从而认定其为负心汉的形象。其实这场爱情悲剧的根源是崔张二人之间的不可调和性,而非张生的“始乱终弃”。鲁迅认为唐传奇是“唐人始有意为小说”,其中必有虚构化和艺术化的成分。张生是作者笔下的文学形象,虽有所本,却不能穿凿附会。本文试图从文本解析中寻求答案,为张生这一形象正名。
关键词:《莺莺传》;张生;形象解读
《莺莺传》简单来看讲述了一个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故事。“大凡天之所命尤物者,不妖其身,必妖于人。”[1]这样的言论竟然出自曾热烈追求过莺莺的张生之口,带给读者巨大的困惑和愤恨,使人们异口同声地谴责张生的薄情寡义。余冠英等编写的《中国文学史》中,对张生这样评述:“张生是一个玩弄女性而不以为耻的封建阶级的知识分子。他对莺莺并没有真实深厚的爱情,他追求莺莺只是被她的美丽所动心,并且他又站在封建士大夫观点上把美丽的莺莺视为‘尤物’。因此,他不仅‘始乱之,终弃之’,而且还对自己的‘忍情’感到洋洋得意。”[2]然而从人性的角度上看,性爱活动本来是男女双方在感官和心理上的平等交流。细读文本,“始乱之,终弃之”的悲剧结局崔张二人皆早已料到,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面对爱情,莺莺和张生是平等的。
在《莺莺传》中,张生被描述成一个情窦初开的秉礼书生:“唐贞元中,有张生者,性温茂,美风容。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以是年二十三,未尝近女色。”然而对爱情的渴望和憧憬使他自认为是“真好色者”,而常常将“物之尤者”流连于心。初次见到莺莺,张生便找到了心目中的女神,“常服睟容,不加新饰,垂鬟接黛,双脸销红而已。颜色艳异,光辉动人”,立即被莺莺的美貌端庄吸引,“张惊,为之礼”。因色而生情,继而发展成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金圣叹在《贯华堂第六才子书西厢记》中说:“人好色未有不淫者,……夫好色而晤不淫,是必其未尝好色者也。好色而曰吾大畏乎礼而不敢淫,是必其并不敢好色者也。”[3]张生因色生情,因情而乱,无可厚非。更重要的是,莺莺的自荐枕席也完全出于自愿。
对于莺莺的形象,笔者不赞同“娼妓说”。文中原有交待“崔氏之家,财产甚厚,多奴仆”,且莺莺“贞慎自保,虽所尊不可以非语犯之”,加上其“工刀札、善属文”的出众才华,俨然一位大家闺秀。而与深居简出、秉礼自持的封建家庭的闺中丽人有所不同的是,莺莺具有叛逆色彩,“善属文,往往沉吟章句,怨慕者久之”,对自由恋爱极其向往。而且,唐人的婚恋观念甚是开放,莺莺之母郑氏没有凭借封建家长的权威横加阻拦女儿自觅郎君。甚至在莺莺主动后,她也没有对其严厉责罚。这一点与流传于后世的“西厢故事”完全不同。
在请宴之前,莺莺谨言慎行,本能地对陌生男子“远嫌”,而“久之,辞疾”。但当见到“性温茂、美风容”的才子张生,莺莺不可能不为之留心。张生在请宴之时“以词导之”,莺莺虽然“不对,终席而罢”,却已在心底抹不去对张生的印象了。之后张生“自是惑之,愿致其情”,对崔之婢红娘“乘间遂道其衷”。莺莺从红娘口中得知张生的情意,亦借红娘之口表明己志:“崔之姻族,君所详也。何不因其德而求娶焉?”一个婢女即使有心于小姐的终身大事,也不敢去操控,这番话显然是莺莺的意思。待张生回答:“昨日一席间,几不自持。数日来,行忘止,食忘饱,恐不能逾旦暮。若因媒氏而娶,纳采问名,则三数月间,索我于枯鱼之肆矣。”红娘遂又出一计:“下人之谋,固难入矣。然而善属文,往往沉吟章句,怨慕者久之。君试为喻情诗以乱之。”恐怕也是莺莺授意,欲进一步试其才。于是张生“立缀《春词》二首以授之。”莺莺得了张生写的情书,深为所感,由此心动,便亦作一首回复张生,题作《明月三五夜》。
笔者认为,接下来发生的“责生”事件源于一场误会,其间也可看出莺莺“自荐枕席”的些许端倪。值得注意的是这几次事件的时间问题。文中说请宴“翼日”,即“岁二月旬有四日”,张生使红娘向莺莺传递所作两首《春词》,而莺莺回复一首《明月三五夜》:“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即相约二月十五日见面。张生对莺莺诗中之意“微谕其旨”,然而他却并未在月圆之夜来到西厢,而是在“既望之夕”,“梯其树而逾焉,达于西厢”,即所约之日后的第二天晚上。所以张生看到“户半开,红娘寝于床”,惊之,“骇曰:‘郎何以至?’”的场景。及崔至,莺莺“端服严容”,大数张。导致“张自失者久之,复逾而出,于是绝望。”张生缘何弄错约会时间?莺莺又是否为此而不悦,才“端服严容”地出现在张生面前?虽然莺莺对自己的行为解释为:“是用托短章,愿自陈启。犹惧兄之见难,是用鄙靡之词,以求其必至。非礼之动,能不愧心?特愿以礼自持,无及于乱。”然而这话说得十分不合常理,使人困惑不解。
这里需要辨明一下“始乱终弃”之“乱”到底因何而生。张生第一次表白时,“婢果惊沮,腆然而奔。张生悔之。”“翼日,婢复至。张生乃羞而谢之,不复云所求也。”张生还是那个“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的张生。再次尝试,却得到莺莺的一番数落,张生的表现是“自失者久之,复逾而出,于是绝望。”莺莺虽责张言:“始以护人之乱为义,而终掠乱以求之。是以乱易乱,其去几何?”却是她先发出“待月西厢下”的见面邀请。有人说,“调情是一种暗示有进一步性接触可能的行为,但又不担保这种可能性一定能够兑现。换言之,调情是没有保证的性交承诺。”[4]若不是莺莺主动,这一场悲伤的艳遇根本没有继续发展下去的可能。“君乱之”,从何谈起?其次,张生既已打消亲近莺莺的念头,却在几日后“临轩独寝”时,突然见到莺莺自荐枕席。张生对莺莺思慕在先,表白在先,可是这一次的调情又是谁引起的呢?文中表明莺莺“自献”的时间:“是夕,旬有八日也”。仅仅隔了一天,莺莺就对爱情主动出击了,不可不说莺莺是个为了爱情而大胆敢为的女子。若以男权世界的视角看待崔张故事,这一说法很是不通。张生、莺莺、生之好友,以及后世诸多文人学者,无论责生之薄幸,抑或赞生之“善补过”,都更愿意接受是张生“始乱”,这也许是对“男主女从”心理的一种补偿。 《莺莺传》全文都让人迷惑,恰似一桩扑朔迷离的悬案,基调是悲伤的,场景是错乱的,引人遐思。莺莺首次出场便“凝睇怨绝,若不胜其体者”。在二人缠绵时,亦是“娇啼婉转”,“泪光荧荧然,犹莹于枕席”。莺莺的“怨”看似无来由,实则是源于她对“终弃之”这一悲剧结局的预感。她体验的犯罪感就像原罪一样说不清。可是人只有一次生命,绝无可能用实验来证明假设,因此永远不可能知道为自己情感所左右到底是对还是错。所以即使终朝愁怨忧遽,莺莺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然而这样背离礼教传统的爱恋终究会是一场镜花水月,只能在享受过所有激情之后把记忆封存,“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没身之誓,其有终矣,又何必深感于此行?”莺莺既通达又执着,对这段感情的认识本身就是错乱的。
再来说“始乱终弃”之“弃”又是为何。笔者认为,在婚姻关系中,是张生抛弃了莺莺,而先于此行的,在恋爱关系中,是莺莺抛弃了张生。崔张中表相因,郑氏感念生之恩德,对二人的私情没有阻挠和责惩。当“张生常诘郑氏之情”,郑氏回答:“我不可奈何矣。”故郑氏和张生“因欲就成之”。张生开始有娶莺莺为妻之念。
可莺莺对张生的态度从一开始就不明朗。请宴上莺莺对张生“以词导之”便“不对”,使张生“自是惑之”。在张生“绝望”后,莺莺对自己的情感丝毫没有表露,使得自荐枕席时张生“拭目危坐久之,犹疑梦寐。”张生赋《会真诗》三十韵,莺莺深慕其才,“自是复容之,朝隐而出,暮隐而入,同安于曩所谓西厢者,几一月矣。”而当张生赶赴长安考取功名时,莺莺却未与张生送别,“将行之再夕,不可复见,而张生遂西下。”离别之后,张生仍对莺莺念念不忘,莺莺却对张生若即若离。“崔氏甚工刀札,善属文,求索再三,终不可见。”“待张之意甚厚,然未尝以词继之。”莺莺把一腔深情藏在心底,自言“为郎憔悴却羞郎”,所以即便“异时独夜操琴,愁弄凄恻”,“张窃听之,求之”,也“终不复鼓”。莺莺在最后写给张生的信中说:“鄙昔中表相因,或同宴处。婢仆见诱,遂致私诚。儿女之心,不能自顾。君子有援琴之调,鄙人无投梭之拒。”莺莺为她自己的选择无悔地唱了这一曲风花雪月的挽歌。“但恨鄙陋之人,永以遐弃,命也如此,知复何言!”她已经将自己的命运判定了,不给任何人改变它的机会,包括张生,也包括她自己。
莺莺的捉摸不定和张生对她的疑惑贯穿恋爱过程的始终,两人对此都无可奈何。“他们为彼此造了一座地狱,尽管他们彼此相爱。的确,他们彼此相爱,这足以证明错不在他们本身,不在他们的行为,也不在他们易变的情绪,错在他们之间的不可调和性。”[5]“始乱”、“终弃”皆是崔张自己的选择,与他人无涉。时人站在男性的限制立场,认同张生所言莺莺为“尤物”,赞张生为“善补过者”。后人批评张生为负心之人,同情莺莺。尽管人们对崔张褒贬不一,也只是千人千面,各有各说。然而,“张生是一个玩弄女性而不以为耻的封建阶级的知识分子。”[6]这种说法似乎太过,恐怕有违作者的创作本义,严重破坏了小说的艺术价值和思想价值。
综上所述,在“西厢故事”的流传过程中,张生这一形象不断演变,最终成为王西厢中至真至诚的痴情才子。然而对故事源头《莺莺传》中张生形象的批判从未断绝,总免不了给他扣上“始乱终弃”的帽子。若细读《莺莺传》文本,在字里行间便可分析得知,崔张爱情悲剧的根源是他们之间的不可调和性,而非因一人一事导致。张生也不是薄情寡义之人,相反地,他同样是这场悲剧的牺牲者。
参考文献:
[1]本文所引原文皆出自:鲁迅.唐宋传奇集[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2]余冠英.中国文学史[M].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
[3]金圣叹.周锡山编校.贯华堂第六才子书西厢记[M].万卷出版社,2009.
[4]米兰·昆德拉.许均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M].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5]米兰·昆德拉.许均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M].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6]余冠英.中国文学史[M].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
关键词:《莺莺传》;张生;形象解读
《莺莺传》简单来看讲述了一个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故事。“大凡天之所命尤物者,不妖其身,必妖于人。”[1]这样的言论竟然出自曾热烈追求过莺莺的张生之口,带给读者巨大的困惑和愤恨,使人们异口同声地谴责张生的薄情寡义。余冠英等编写的《中国文学史》中,对张生这样评述:“张生是一个玩弄女性而不以为耻的封建阶级的知识分子。他对莺莺并没有真实深厚的爱情,他追求莺莺只是被她的美丽所动心,并且他又站在封建士大夫观点上把美丽的莺莺视为‘尤物’。因此,他不仅‘始乱之,终弃之’,而且还对自己的‘忍情’感到洋洋得意。”[2]然而从人性的角度上看,性爱活动本来是男女双方在感官和心理上的平等交流。细读文本,“始乱之,终弃之”的悲剧结局崔张二人皆早已料到,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面对爱情,莺莺和张生是平等的。
在《莺莺传》中,张生被描述成一个情窦初开的秉礼书生:“唐贞元中,有张生者,性温茂,美风容。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以是年二十三,未尝近女色。”然而对爱情的渴望和憧憬使他自认为是“真好色者”,而常常将“物之尤者”流连于心。初次见到莺莺,张生便找到了心目中的女神,“常服睟容,不加新饰,垂鬟接黛,双脸销红而已。颜色艳异,光辉动人”,立即被莺莺的美貌端庄吸引,“张惊,为之礼”。因色而生情,继而发展成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金圣叹在《贯华堂第六才子书西厢记》中说:“人好色未有不淫者,……夫好色而晤不淫,是必其未尝好色者也。好色而曰吾大畏乎礼而不敢淫,是必其并不敢好色者也。”[3]张生因色生情,因情而乱,无可厚非。更重要的是,莺莺的自荐枕席也完全出于自愿。
对于莺莺的形象,笔者不赞同“娼妓说”。文中原有交待“崔氏之家,财产甚厚,多奴仆”,且莺莺“贞慎自保,虽所尊不可以非语犯之”,加上其“工刀札、善属文”的出众才华,俨然一位大家闺秀。而与深居简出、秉礼自持的封建家庭的闺中丽人有所不同的是,莺莺具有叛逆色彩,“善属文,往往沉吟章句,怨慕者久之”,对自由恋爱极其向往。而且,唐人的婚恋观念甚是开放,莺莺之母郑氏没有凭借封建家长的权威横加阻拦女儿自觅郎君。甚至在莺莺主动后,她也没有对其严厉责罚。这一点与流传于后世的“西厢故事”完全不同。
在请宴之前,莺莺谨言慎行,本能地对陌生男子“远嫌”,而“久之,辞疾”。但当见到“性温茂、美风容”的才子张生,莺莺不可能不为之留心。张生在请宴之时“以词导之”,莺莺虽然“不对,终席而罢”,却已在心底抹不去对张生的印象了。之后张生“自是惑之,愿致其情”,对崔之婢红娘“乘间遂道其衷”。莺莺从红娘口中得知张生的情意,亦借红娘之口表明己志:“崔之姻族,君所详也。何不因其德而求娶焉?”一个婢女即使有心于小姐的终身大事,也不敢去操控,这番话显然是莺莺的意思。待张生回答:“昨日一席间,几不自持。数日来,行忘止,食忘饱,恐不能逾旦暮。若因媒氏而娶,纳采问名,则三数月间,索我于枯鱼之肆矣。”红娘遂又出一计:“下人之谋,固难入矣。然而善属文,往往沉吟章句,怨慕者久之。君试为喻情诗以乱之。”恐怕也是莺莺授意,欲进一步试其才。于是张生“立缀《春词》二首以授之。”莺莺得了张生写的情书,深为所感,由此心动,便亦作一首回复张生,题作《明月三五夜》。
笔者认为,接下来发生的“责生”事件源于一场误会,其间也可看出莺莺“自荐枕席”的些许端倪。值得注意的是这几次事件的时间问题。文中说请宴“翼日”,即“岁二月旬有四日”,张生使红娘向莺莺传递所作两首《春词》,而莺莺回复一首《明月三五夜》:“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即相约二月十五日见面。张生对莺莺诗中之意“微谕其旨”,然而他却并未在月圆之夜来到西厢,而是在“既望之夕”,“梯其树而逾焉,达于西厢”,即所约之日后的第二天晚上。所以张生看到“户半开,红娘寝于床”,惊之,“骇曰:‘郎何以至?’”的场景。及崔至,莺莺“端服严容”,大数张。导致“张自失者久之,复逾而出,于是绝望。”张生缘何弄错约会时间?莺莺又是否为此而不悦,才“端服严容”地出现在张生面前?虽然莺莺对自己的行为解释为:“是用托短章,愿自陈启。犹惧兄之见难,是用鄙靡之词,以求其必至。非礼之动,能不愧心?特愿以礼自持,无及于乱。”然而这话说得十分不合常理,使人困惑不解。
这里需要辨明一下“始乱终弃”之“乱”到底因何而生。张生第一次表白时,“婢果惊沮,腆然而奔。张生悔之。”“翼日,婢复至。张生乃羞而谢之,不复云所求也。”张生还是那个“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的张生。再次尝试,却得到莺莺的一番数落,张生的表现是“自失者久之,复逾而出,于是绝望。”莺莺虽责张言:“始以护人之乱为义,而终掠乱以求之。是以乱易乱,其去几何?”却是她先发出“待月西厢下”的见面邀请。有人说,“调情是一种暗示有进一步性接触可能的行为,但又不担保这种可能性一定能够兑现。换言之,调情是没有保证的性交承诺。”[4]若不是莺莺主动,这一场悲伤的艳遇根本没有继续发展下去的可能。“君乱之”,从何谈起?其次,张生既已打消亲近莺莺的念头,却在几日后“临轩独寝”时,突然见到莺莺自荐枕席。张生对莺莺思慕在先,表白在先,可是这一次的调情又是谁引起的呢?文中表明莺莺“自献”的时间:“是夕,旬有八日也”。仅仅隔了一天,莺莺就对爱情主动出击了,不可不说莺莺是个为了爱情而大胆敢为的女子。若以男权世界的视角看待崔张故事,这一说法很是不通。张生、莺莺、生之好友,以及后世诸多文人学者,无论责生之薄幸,抑或赞生之“善补过”,都更愿意接受是张生“始乱”,这也许是对“男主女从”心理的一种补偿。 《莺莺传》全文都让人迷惑,恰似一桩扑朔迷离的悬案,基调是悲伤的,场景是错乱的,引人遐思。莺莺首次出场便“凝睇怨绝,若不胜其体者”。在二人缠绵时,亦是“娇啼婉转”,“泪光荧荧然,犹莹于枕席”。莺莺的“怨”看似无来由,实则是源于她对“终弃之”这一悲剧结局的预感。她体验的犯罪感就像原罪一样说不清。可是人只有一次生命,绝无可能用实验来证明假设,因此永远不可能知道为自己情感所左右到底是对还是错。所以即使终朝愁怨忧遽,莺莺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然而这样背离礼教传统的爱恋终究会是一场镜花水月,只能在享受过所有激情之后把记忆封存,“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没身之誓,其有终矣,又何必深感于此行?”莺莺既通达又执着,对这段感情的认识本身就是错乱的。
再来说“始乱终弃”之“弃”又是为何。笔者认为,在婚姻关系中,是张生抛弃了莺莺,而先于此行的,在恋爱关系中,是莺莺抛弃了张生。崔张中表相因,郑氏感念生之恩德,对二人的私情没有阻挠和责惩。当“张生常诘郑氏之情”,郑氏回答:“我不可奈何矣。”故郑氏和张生“因欲就成之”。张生开始有娶莺莺为妻之念。
可莺莺对张生的态度从一开始就不明朗。请宴上莺莺对张生“以词导之”便“不对”,使张生“自是惑之”。在张生“绝望”后,莺莺对自己的情感丝毫没有表露,使得自荐枕席时张生“拭目危坐久之,犹疑梦寐。”张生赋《会真诗》三十韵,莺莺深慕其才,“自是复容之,朝隐而出,暮隐而入,同安于曩所谓西厢者,几一月矣。”而当张生赶赴长安考取功名时,莺莺却未与张生送别,“将行之再夕,不可复见,而张生遂西下。”离别之后,张生仍对莺莺念念不忘,莺莺却对张生若即若离。“崔氏甚工刀札,善属文,求索再三,终不可见。”“待张之意甚厚,然未尝以词继之。”莺莺把一腔深情藏在心底,自言“为郎憔悴却羞郎”,所以即便“异时独夜操琴,愁弄凄恻”,“张窃听之,求之”,也“终不复鼓”。莺莺在最后写给张生的信中说:“鄙昔中表相因,或同宴处。婢仆见诱,遂致私诚。儿女之心,不能自顾。君子有援琴之调,鄙人无投梭之拒。”莺莺为她自己的选择无悔地唱了这一曲风花雪月的挽歌。“但恨鄙陋之人,永以遐弃,命也如此,知复何言!”她已经将自己的命运判定了,不给任何人改变它的机会,包括张生,也包括她自己。
莺莺的捉摸不定和张生对她的疑惑贯穿恋爱过程的始终,两人对此都无可奈何。“他们为彼此造了一座地狱,尽管他们彼此相爱。的确,他们彼此相爱,这足以证明错不在他们本身,不在他们的行为,也不在他们易变的情绪,错在他们之间的不可调和性。”[5]“始乱”、“终弃”皆是崔张自己的选择,与他人无涉。时人站在男性的限制立场,认同张生所言莺莺为“尤物”,赞张生为“善补过者”。后人批评张生为负心之人,同情莺莺。尽管人们对崔张褒贬不一,也只是千人千面,各有各说。然而,“张生是一个玩弄女性而不以为耻的封建阶级的知识分子。”[6]这种说法似乎太过,恐怕有违作者的创作本义,严重破坏了小说的艺术价值和思想价值。
综上所述,在“西厢故事”的流传过程中,张生这一形象不断演变,最终成为王西厢中至真至诚的痴情才子。然而对故事源头《莺莺传》中张生形象的批判从未断绝,总免不了给他扣上“始乱终弃”的帽子。若细读《莺莺传》文本,在字里行间便可分析得知,崔张爱情悲剧的根源是他们之间的不可调和性,而非因一人一事导致。张生也不是薄情寡义之人,相反地,他同样是这场悲剧的牺牲者。
参考文献:
[1]本文所引原文皆出自:鲁迅.唐宋传奇集[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2]余冠英.中国文学史[M].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
[3]金圣叹.周锡山编校.贯华堂第六才子书西厢记[M].万卷出版社,2009.
[4]米兰·昆德拉.许均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M].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5]米兰·昆德拉.许均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M].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6]余冠英.中国文学史[M].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