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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是网络信息中最鲜活最独特的部分,具有区别于传统媒体的复合性,其主人既是作者又是出版者,其法律性质是准电子出版物。自媒体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既有其客观必然性,也是现今法律制度在网络时代滞后性的表现。规制自媒体应该在充分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权的前提下进行,把握控制力度,保持必要张力,既要防止失控也要防止控制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