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发生在海南省文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林雁下载海南省车辆信息3万余条出售给他人牟利,是一起典型贩卖个人信息案。由此线索,侦查人员深挖细查最终挖出横跨六省市、贩卖公民车辆信息共104万余条、涉案金额达104万余元的出售贩卖公民车辆信息连环案。2014年4月20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以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判处林雁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以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一审判处曹茹等两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不等的刑罚,判处王宇等五人缓刑,并处罚金3000元至2万元不等。
日前,笔者前往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听办案人员讲述此案的前因后果。
下载信息三万条 警方闻讯速侦查
位于南国椰岛最北端的文昌市,椰树飘香,涛声依旧。2011年7月初的一天,海南警方接到公安部指令称: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海南文昌交警网络管理员下载公民信息过多,速查因果予以反馈。
紧急研究之后,翌日一早,海口市警方办案人员赶赴文昌投入调查工作。初查结果显示: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间,文昌公安交警大队网络管理员林雁,利用负责文昌公安交警大队电脑网络车辆信息管理及维护的职务之便,使用办公室的台式电脑以公安账号、密码登录公安内网分多次搜索,下载海南省个人车辆信息共计3万余条。这些信息包括:车主姓名、电话号码、汽车品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以及保险的购买日期。
那么,林雁下载3万余条个人车辆信息何用?进一步侦查发现,原来,早在2010年10月,具有大学文化、从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电子保险部经理职务的海南文昌人曹茹,在日常工作中结识了从事交警网管工作的文昌老乡林雁。一回生,二回熟。后来,曹茹得知林雁在文昌公安交警大队专门从事电脑网络车辆信息管理工作,便通过电话向林雁求购车辆信息,并承诺,事成之后,必有回报。
于是,林雁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间,开始从公安内网多次下载海南省车辆信息3万余条,并通过U盘将信息拷贝到家中的台式电脑,进而编辑成电子表格,分多次将存储的海南省公民个人车辆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曹茹。曹茹收到信息后,以每条信息0.3元的价格与林雁进行了结算,并向林雁指定的中国银行账户存入1万元。
证据扎实可靠。2013年8月26日,林雁以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公安干警紧急提审林雁。根据林雁的交代,曹茹很快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线。几经周折,办案人员在固定了曹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证据的基础上,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最终将她抓捕归案。通过突审,曹茹的心理防线被击溃,不仅交代了向文昌公安交警大队网管员林雁求购公民个人车辆信息3万余条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通过飞信、QQ邮箱向林启平、颜华丽、王宇等人求购全国各地的公民个人车辆信息的犯罪情况。
随着案情的扩大,海口市警方迅速成立办案组,研究并重新制订侦查方案。充实了办案人员。循着曹茹交代的情况,办案组分头出击,防止涉案人员潜逃或毁证,给侦查取证,突破全案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与此同时,海口警方迅速向涉案人员所在地警方发出案件协查请求,请求配合缉拿涉案嫌疑人。
明修栈道扩业务 暗度陈仓为敛财
赶往河南的办案人员,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很快找到了涉案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网电管理部负责人颜华丽。原以为是保险生意场上的同行找上门,没想到是海口市警方办案人员神兵天降。出乎意料却又在意料之中,一阵慌乱,颜华丽终于稳住了情绪,被办案人员带走了。
扫清外围,固定证据,深入查证。办案人员经对颜华丽的办公及住所进行搜查,从中发现其犯罪的相关证据。紧接着,在当地一家看守所的审讯室颜华丽接受了办案人员的讯问。
“你把倒买公民个人车辆信息的经过说说。”办案人员开门见山地问。毫无隐瞒和回旋的余地,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颜华丽第一反应是,曾经的“朋友”早把自己出卖了。她理了理思绪,最终下了决心,开始交代问题。
“我与公司同事辛亚军在工作上有业务联系,2013年4月份,我俩商量为扩展公司保险业务,提高公司业绩,分头寻找并联系购买保险登记日为2012年下半年的河南省公民个人车辆信息。后来,辛亚军联系上了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孙德君。说明他想购买河南省公民个人车辆信息具体情况。孙德君苦于手头没有辛亚军所需的公民个人信息信息,便很快联系到家住上海的个体户夏冬波,让夏冬波帮助购买,之后,夏冬波托人购买到王静、朱海伟等10余万条车辆保险登记日期为2012年下半年的河南省公民个人车辆信息。”颜华丽回忆说,“这10余万余信息,夏冬波与委托人商定交易价为4万元,出售给孙德君的价格是6万元,当孙德君将信息通过电邮发辛亚军,辛亚军又发给了我。出人意料的是,当我将信息交给阳光保险总公司进行测试,结果是,我提供的信息,不符合要求,拒绝支付费用。”
恰在此时,在海南从事保险业务的同行曹茹来电求购河南省的公民个人车辆信息,颜华丽便从备份的信息中整理出包括河南省的焦作、安阳、郑州、洛阳、新乡五个地区共计18万余条信息电子表格,在2013年3月29日通过飞信发给曹茹,大约过了四五天,曹茹收到信息后,向其指定的账户,汇入3500元作为酬劳。
根据颜华丽供述,办案人员赶赴四川成都,立即传唤了辛亚军。原来,具有大学文化的他,是四川省成都市阳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产险网电事业部西区第三中心负责人。
对办案人员的提问,辛亚军迟疑了片刻,便交代了非法获取信息的来龙去脉。他交代的事实与颜华丽的供述完全吻合。
再说,涉案的孙德君、夏冬波闻讯事情败露的消息后,2013年8月30日,主动到上海市警方投案。
唯利是图无顾忌 倒卖信息饱私囊
有道是,长输不尽溪,欲满无底窦。一个人如果动了打开私欲闸门的念头,那他便如履薄冰;如果开启了贪婪的闸门,那他就迈向罪恶的深渊。贪欲是无底洞,从来没有满足时。那么,曹茹是怎样跳进贪婪深渊,而越陷越深的呢?其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唯利是图,金钱作怪。 那是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间,曹茹多次通过飞信,联系上阳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电销部数据管理岗职员林启平,并向林启平要全国多地公民个人车辆信息,表明每条信息可付1元至1.5元。
接到求购信息的林启平,通过QQ邮箱与一个“da”的网友(身份不详)取得联系,陆续向这位网友购买了包括浙江、深圳、天津、海南等多个省市大量车辆保险快到期的公民个人车辆信息,并将购买的信息,分多次以1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曹茹。
再说曹茹是个言而有信之人,她明白自己之所以在买卖公民个人车辆信息场上屡战不败,靠的就是“诚信”二字。2012年2月至2013年11月,曹茹多次向林启平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卡汇入购买信息费共计64万元。
之后,曹茹将向林启平购买的约13万余条车辆保险日期为2009年至2011年的海南公民个人车辆信息倒卖给一个叫庞宁波的人(另案处理),庞宁波向曹茹指定账户汇入13万余元。
办案人员侦查取证过程中,在曹茹住宅获取的林启平为其提供车辆信息储存U盘显示:内存有河南、湖南、辽宁、深圳、天津、浙江等地公民个人信息近60万条。至于这些信息,曹茹还出卖给何人,已无法查证,总之,她是无利不起早。侦查取证在继续进行,办案人员赶赴北京抓获了涉案的王宇,经过审讯,王宇很快交代了犯罪的全过程。
2013年6月,曹茹又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车辆信息的黑手伸向北京,她开始向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金融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王宇求购辽宁、黑龙江、天津、河南、云南、海南、深圳等地保险登记日期为2012年下半年的公民个人车辆信息。
王宇随后来到北京市中关村外大街海龙电子市场旁的天桥上,以160元的价格向一中年妇女(身份不详)购买了二张刻录有大理公民机动车车主信息的光盘,之后,王宇在自己的电脑上将光盘所存信息编辑整理,与曹茹协商好以每条车主信息1元的价格进行交易。紧接着,王宇分多次通过电子邮箱,将信息发给曹茹。曹如收到信息后,分七次向王宇指定的账户汇出12万余元。
案卷资料显示,2013年6月,曹如将向王宇购买的7000多条海南公民个人车辆信息,转手卖给麦梓文(另案处理)。麦梓文得到信息后,向曹茹指定账户汇入1.5万元。
抽丝剥茧细查证 涉案八人同获刑
兵贵神速。办案干警经过分头出击,连续奋战,采取抽丝剥茧,旁敲侧击的策略,使办案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最终将八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押回海口市第二看守所。
办案人员根据嫌疑人的交代,对每一个犯罪细节都反复多次讯问,有无记忆上的错误,易反复的地方让其亲笔写供述,以防嫌疑人日后翻供。
也许是良心受到震动,他们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给公民个人带来的危害表示悔罪,并动员他们的家人积极退赃。在案件侦查终结前涉案的王宇家属退赃12.8万元,林雁家属退赃1万元,林启平家人退赃1.2万元,颜华丽家人退赃3500元。
随着案件侦查终结,海口市检察院指定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人员依法讯问了八名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很快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4月20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曹茹、林雁等八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自己所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均没有异议,但被告人的辩护人分别提出了不同辩护意见。
被告人曹茹的辩护人提出,曹茹是通过支付对价购买信息,而非通过偷拍、秘密窃取等恶劣手段获取信息。购买的信息,仅用于保险公司开展电话促销业务,而非用于电话诈骗等非法用途。对于这一辩护意见,庭审法官明确指出,被告人的行为没有给信息所有人造成实际损失的意见不客观,信息被交易流转,可控程度降低,风险自然增加,信息所有人的权益受损是必然的,因此,对辩护人这一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被告人林启平的辩护人认为林启平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是出于协助同事的工作,费用均为阳光保险总部支付,主观上没有谋取非法利益的恶意。庭审法官反驳道:经查,林启平向曹茹提供信息均是自行决定,收取利益也是自行支配,纯属个人谋利行为。接着,辩护人对提出信息仅用于车险电话促销、对公众的工作,生活影响低,危害小的意见。庭审法官告诉他,本案证据显示信息的流转范围尚在保险业内,但庞大交易成本必然会促使人员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漠视行业营销自律,进而频繁拨打电话烦扰信息所有人,其危害性亦不容忽视,因此,对辩护人这一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辩护人关于林雁是被动接受曹茹求购信息,没有直接犯意、主观恶性小的意见,经查,林雁作为公职人员,明知道本单位在管理车辆信息的同时亦具有保密义务,虽是被动接受他人求购意向,却是主动促成交易,且是多次出售信息,主观上逐利明显。因此,对辩护人这一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被告人王宇的辩护人提出,王宇是未知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向曹茹提供信息,犯罪的主观恶性不深的意见。庭审法官指出,王宇的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又是从事与电子商务信息有关的工作,不知交易公民个人信息属违法犯罪的说法过于牵强,且国家法律在实施之前均有公示程序、任何公民均有知法、守法的义务,不知者不为罪于法无据,不能作为判断主观恶性的依据。
被告人颜华丽的辩护人关于颜华丽获取信息属于职务行为的意见,庭审法官则认为,颜华丽与辛亚军是因为公司业绩不佳,为了提高公司业绩才寻找购买信息,积极履职无可厚非,但超越法度则性质有别,即在公司未主张,鼓励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信息的前提下,被告人的行为已不再属于职务行为。
一个个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归纳起来,无非是想推卸被告人的罪责,这也是辩护人本能所在,职责依然。
历经两天的庭审,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认定,检察机关指控曹茹等八名被告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一案。证据之间能互相印证,来源合法,客观真实,具有法律证明效力,法院予以确认。
庭审结束后,法院作出审判:被告人曹茹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林启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被告人林雁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王宇、颜华丽、辛亚军、孙德君、夏冬波均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至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至6000元不等。
倒卖信息须重惩 大案告破发人思
此案作案时间之长,涉案金额之高,参与人员之多,造成的负面影响之大,在海南是首例,在全国也并不多见。此案虽然画上了句号,曹茹八名被告人均也被定罪判刑,但却给人们留下了很多思考。
办案检察官结合办案,分析了此案的特点原因后表示,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个人隐私构成了严重威胁,追究这类行为中情节严重者的刑事责任,体现了刑法关注民生和反映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的正确导向。
办案检察官指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保险、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法律规定他们负有保守秘密义务,不得泄露公民的个人信息。如果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保密义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并达到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现个人信息被银行、医院、保险等机构泄露,怎样维权?办案检察官认为,公民如果发现自己的信息被泄露,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部门查处。另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泄露单位,泄露者承担民事责任,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编辑:程新友 [email protected]
日前,笔者前往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听办案人员讲述此案的前因后果。
下载信息三万条 警方闻讯速侦查
位于南国椰岛最北端的文昌市,椰树飘香,涛声依旧。2011年7月初的一天,海南警方接到公安部指令称: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海南文昌交警网络管理员下载公民信息过多,速查因果予以反馈。
紧急研究之后,翌日一早,海口市警方办案人员赶赴文昌投入调查工作。初查结果显示: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间,文昌公安交警大队网络管理员林雁,利用负责文昌公安交警大队电脑网络车辆信息管理及维护的职务之便,使用办公室的台式电脑以公安账号、密码登录公安内网分多次搜索,下载海南省个人车辆信息共计3万余条。这些信息包括:车主姓名、电话号码、汽车品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以及保险的购买日期。
那么,林雁下载3万余条个人车辆信息何用?进一步侦查发现,原来,早在2010年10月,具有大学文化、从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电子保险部经理职务的海南文昌人曹茹,在日常工作中结识了从事交警网管工作的文昌老乡林雁。一回生,二回熟。后来,曹茹得知林雁在文昌公安交警大队专门从事电脑网络车辆信息管理工作,便通过电话向林雁求购车辆信息,并承诺,事成之后,必有回报。
于是,林雁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间,开始从公安内网多次下载海南省车辆信息3万余条,并通过U盘将信息拷贝到家中的台式电脑,进而编辑成电子表格,分多次将存储的海南省公民个人车辆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曹茹。曹茹收到信息后,以每条信息0.3元的价格与林雁进行了结算,并向林雁指定的中国银行账户存入1万元。
证据扎实可靠。2013年8月26日,林雁以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公安干警紧急提审林雁。根据林雁的交代,曹茹很快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线。几经周折,办案人员在固定了曹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证据的基础上,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最终将她抓捕归案。通过突审,曹茹的心理防线被击溃,不仅交代了向文昌公安交警大队网管员林雁求购公民个人车辆信息3万余条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通过飞信、QQ邮箱向林启平、颜华丽、王宇等人求购全国各地的公民个人车辆信息的犯罪情况。
随着案情的扩大,海口市警方迅速成立办案组,研究并重新制订侦查方案。充实了办案人员。循着曹茹交代的情况,办案组分头出击,防止涉案人员潜逃或毁证,给侦查取证,突破全案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与此同时,海口警方迅速向涉案人员所在地警方发出案件协查请求,请求配合缉拿涉案嫌疑人。
明修栈道扩业务 暗度陈仓为敛财
赶往河南的办案人员,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很快找到了涉案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网电管理部负责人颜华丽。原以为是保险生意场上的同行找上门,没想到是海口市警方办案人员神兵天降。出乎意料却又在意料之中,一阵慌乱,颜华丽终于稳住了情绪,被办案人员带走了。
扫清外围,固定证据,深入查证。办案人员经对颜华丽的办公及住所进行搜查,从中发现其犯罪的相关证据。紧接着,在当地一家看守所的审讯室颜华丽接受了办案人员的讯问。
“你把倒买公民个人车辆信息的经过说说。”办案人员开门见山地问。毫无隐瞒和回旋的余地,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颜华丽第一反应是,曾经的“朋友”早把自己出卖了。她理了理思绪,最终下了决心,开始交代问题。
“我与公司同事辛亚军在工作上有业务联系,2013年4月份,我俩商量为扩展公司保险业务,提高公司业绩,分头寻找并联系购买保险登记日为2012年下半年的河南省公民个人车辆信息。后来,辛亚军联系上了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孙德君。说明他想购买河南省公民个人车辆信息具体情况。孙德君苦于手头没有辛亚军所需的公民个人信息信息,便很快联系到家住上海的个体户夏冬波,让夏冬波帮助购买,之后,夏冬波托人购买到王静、朱海伟等10余万条车辆保险登记日期为2012年下半年的河南省公民个人车辆信息。”颜华丽回忆说,“这10余万余信息,夏冬波与委托人商定交易价为4万元,出售给孙德君的价格是6万元,当孙德君将信息通过电邮发辛亚军,辛亚军又发给了我。出人意料的是,当我将信息交给阳光保险总公司进行测试,结果是,我提供的信息,不符合要求,拒绝支付费用。”
恰在此时,在海南从事保险业务的同行曹茹来电求购河南省的公民个人车辆信息,颜华丽便从备份的信息中整理出包括河南省的焦作、安阳、郑州、洛阳、新乡五个地区共计18万余条信息电子表格,在2013年3月29日通过飞信发给曹茹,大约过了四五天,曹茹收到信息后,向其指定的账户,汇入3500元作为酬劳。
根据颜华丽供述,办案人员赶赴四川成都,立即传唤了辛亚军。原来,具有大学文化的他,是四川省成都市阳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产险网电事业部西区第三中心负责人。
对办案人员的提问,辛亚军迟疑了片刻,便交代了非法获取信息的来龙去脉。他交代的事实与颜华丽的供述完全吻合。
再说,涉案的孙德君、夏冬波闻讯事情败露的消息后,2013年8月30日,主动到上海市警方投案。
唯利是图无顾忌 倒卖信息饱私囊
有道是,长输不尽溪,欲满无底窦。一个人如果动了打开私欲闸门的念头,那他便如履薄冰;如果开启了贪婪的闸门,那他就迈向罪恶的深渊。贪欲是无底洞,从来没有满足时。那么,曹茹是怎样跳进贪婪深渊,而越陷越深的呢?其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唯利是图,金钱作怪。 那是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间,曹茹多次通过飞信,联系上阳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电销部数据管理岗职员林启平,并向林启平要全国多地公民个人车辆信息,表明每条信息可付1元至1.5元。
接到求购信息的林启平,通过QQ邮箱与一个“da”的网友(身份不详)取得联系,陆续向这位网友购买了包括浙江、深圳、天津、海南等多个省市大量车辆保险快到期的公民个人车辆信息,并将购买的信息,分多次以1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曹茹。
再说曹茹是个言而有信之人,她明白自己之所以在买卖公民个人车辆信息场上屡战不败,靠的就是“诚信”二字。2012年2月至2013年11月,曹茹多次向林启平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卡汇入购买信息费共计64万元。
之后,曹茹将向林启平购买的约13万余条车辆保险日期为2009年至2011年的海南公民个人车辆信息倒卖给一个叫庞宁波的人(另案处理),庞宁波向曹茹指定账户汇入13万余元。
办案人员侦查取证过程中,在曹茹住宅获取的林启平为其提供车辆信息储存U盘显示:内存有河南、湖南、辽宁、深圳、天津、浙江等地公民个人信息近60万条。至于这些信息,曹茹还出卖给何人,已无法查证,总之,她是无利不起早。侦查取证在继续进行,办案人员赶赴北京抓获了涉案的王宇,经过审讯,王宇很快交代了犯罪的全过程。
2013年6月,曹茹又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车辆信息的黑手伸向北京,她开始向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金融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王宇求购辽宁、黑龙江、天津、河南、云南、海南、深圳等地保险登记日期为2012年下半年的公民个人车辆信息。
王宇随后来到北京市中关村外大街海龙电子市场旁的天桥上,以160元的价格向一中年妇女(身份不详)购买了二张刻录有大理公民机动车车主信息的光盘,之后,王宇在自己的电脑上将光盘所存信息编辑整理,与曹茹协商好以每条车主信息1元的价格进行交易。紧接着,王宇分多次通过电子邮箱,将信息发给曹茹。曹如收到信息后,分七次向王宇指定的账户汇出12万余元。
案卷资料显示,2013年6月,曹如将向王宇购买的7000多条海南公民个人车辆信息,转手卖给麦梓文(另案处理)。麦梓文得到信息后,向曹茹指定账户汇入1.5万元。
抽丝剥茧细查证 涉案八人同获刑
兵贵神速。办案干警经过分头出击,连续奋战,采取抽丝剥茧,旁敲侧击的策略,使办案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最终将八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押回海口市第二看守所。
办案人员根据嫌疑人的交代,对每一个犯罪细节都反复多次讯问,有无记忆上的错误,易反复的地方让其亲笔写供述,以防嫌疑人日后翻供。
也许是良心受到震动,他们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给公民个人带来的危害表示悔罪,并动员他们的家人积极退赃。在案件侦查终结前涉案的王宇家属退赃12.8万元,林雁家属退赃1万元,林启平家人退赃1.2万元,颜华丽家人退赃3500元。
随着案件侦查终结,海口市检察院指定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人员依法讯问了八名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很快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4月20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曹茹、林雁等八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自己所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均没有异议,但被告人的辩护人分别提出了不同辩护意见。
被告人曹茹的辩护人提出,曹茹是通过支付对价购买信息,而非通过偷拍、秘密窃取等恶劣手段获取信息。购买的信息,仅用于保险公司开展电话促销业务,而非用于电话诈骗等非法用途。对于这一辩护意见,庭审法官明确指出,被告人的行为没有给信息所有人造成实际损失的意见不客观,信息被交易流转,可控程度降低,风险自然增加,信息所有人的权益受损是必然的,因此,对辩护人这一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被告人林启平的辩护人认为林启平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是出于协助同事的工作,费用均为阳光保险总部支付,主观上没有谋取非法利益的恶意。庭审法官反驳道:经查,林启平向曹茹提供信息均是自行决定,收取利益也是自行支配,纯属个人谋利行为。接着,辩护人对提出信息仅用于车险电话促销、对公众的工作,生活影响低,危害小的意见。庭审法官告诉他,本案证据显示信息的流转范围尚在保险业内,但庞大交易成本必然会促使人员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漠视行业营销自律,进而频繁拨打电话烦扰信息所有人,其危害性亦不容忽视,因此,对辩护人这一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辩护人关于林雁是被动接受曹茹求购信息,没有直接犯意、主观恶性小的意见,经查,林雁作为公职人员,明知道本单位在管理车辆信息的同时亦具有保密义务,虽是被动接受他人求购意向,却是主动促成交易,且是多次出售信息,主观上逐利明显。因此,对辩护人这一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被告人王宇的辩护人提出,王宇是未知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向曹茹提供信息,犯罪的主观恶性不深的意见。庭审法官指出,王宇的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又是从事与电子商务信息有关的工作,不知交易公民个人信息属违法犯罪的说法过于牵强,且国家法律在实施之前均有公示程序、任何公民均有知法、守法的义务,不知者不为罪于法无据,不能作为判断主观恶性的依据。
被告人颜华丽的辩护人关于颜华丽获取信息属于职务行为的意见,庭审法官则认为,颜华丽与辛亚军是因为公司业绩不佳,为了提高公司业绩才寻找购买信息,积极履职无可厚非,但超越法度则性质有别,即在公司未主张,鼓励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信息的前提下,被告人的行为已不再属于职务行为。
一个个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归纳起来,无非是想推卸被告人的罪责,这也是辩护人本能所在,职责依然。
历经两天的庭审,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认定,检察机关指控曹茹等八名被告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一案。证据之间能互相印证,来源合法,客观真实,具有法律证明效力,法院予以确认。
庭审结束后,法院作出审判:被告人曹茹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林启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被告人林雁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王宇、颜华丽、辛亚军、孙德君、夏冬波均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至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至6000元不等。
倒卖信息须重惩 大案告破发人思
此案作案时间之长,涉案金额之高,参与人员之多,造成的负面影响之大,在海南是首例,在全国也并不多见。此案虽然画上了句号,曹茹八名被告人均也被定罪判刑,但却给人们留下了很多思考。
办案检察官结合办案,分析了此案的特点原因后表示,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个人隐私构成了严重威胁,追究这类行为中情节严重者的刑事责任,体现了刑法关注民生和反映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的正确导向。
办案检察官指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保险、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法律规定他们负有保守秘密义务,不得泄露公民的个人信息。如果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保密义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并达到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现个人信息被银行、医院、保险等机构泄露,怎样维权?办案检察官认为,公民如果发现自己的信息被泄露,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部门查处。另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泄露单位,泄露者承担民事责任,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编辑:程新友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