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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扣挑战,推进教学管理体制改革必须紧密结合我国教育管理体制相关政策的调整,这是由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不断推进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的时代背景所决定的。本文正是基于对当前我国教学管理体制政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期为我国教学管理体制政策调整提供一些理论借鉴。
关键词 新时期 教学管理 体制改革 政策调整
一、前言
政策必须要紧随时代发展并结合具体事物的发展形势不断对政策内容和形式作出调整、修改甚至重建,这种政策的调整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其目的是促进政策的更好运行。在我国新时期的教育事业发展中,政策的指导作用越来越显示其重要性,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相关政策如果不能有效服务于教学管理,甚至对教学管理工作带来阻力就必须要及时加以调整。从某种程度来说,无论何种健全的体制、完善的政策都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事物具体的变化加以调整,从而促进政策更好地反映社会现实,融合客观环境,协调事态发展,从而有效推进社会事务的开展。政策优化正是在这种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的调整过程中体现出来的。
管理体制的改革亟需政策的有效调整.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时期只有不断推进教学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才能真正有效提升教学管理质量,推进我国教学管理工作的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在这一过程中分析政策的不合理之处并对政策调整指明方向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新时期我国教学管理体制政策调整的必要性
(一)新时期教学管理问题变化的需要
政策的调整必然依据着力解决的问题的变化,在当前从中央到各级政府对教育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可以看出政策调整必然是依托于教育本身面临的问题的变化。在解决好教育管理工作中“谁来管”的问题后,教学管理权力在中央和地方达成协调统一后,管理主体如何解决好“怎么管”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在其位谋其政,掌握着我国教育管理权力的部门如何厘清“权”与“责”的关系,在权力使用过程中如何处理好政府部门与学校的关系,解决好教育管理与教学管理的关系,这些问题的凸显必然要求管理体制政策的调整。
(二)教学管理体制政策的目标变化的需要
政策不仅为教学管理工作提供规范,更要为管理工作提供指导,教学管理体制政策所面临的问题在不断发生变化,相应的,政策应用的目标也应得到充分地调整。《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这就为教学管理工作的政策调整提供了方向。通过政策的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发挥来彻底明晰中央和地方在教学管理过程中的权责范围,同时要紧密结合教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变化规律,提升教学管理体制政策的“服务”功能和水平。政府在推行政策时要注重教育管理对于现代教育和现代学校建设的指导作用,而教学管理体制政策的调整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政策进行再调整,使之不断适应教育教学在新时期的发展变化。
(三)政策内容完善更新的需要
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完备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政策体系而言,我国虽然近年来不断重视教学管理体制政策的调整与完善,但是仍然存在着政策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体现在国家层面的政策相对笼统、缺乏针对性,而地方的教学管理体制政策又相对缺乏统筹性,且政策效力有待提升,这就造成一项政策由中央向地方推进时存在着效率低下甚至出现“政令不出中南海”的问题。分析我国当前的教学管理体制政策内容可见,多数政策是针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而言的,诸如义务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等重点范畴,同属于教育体系而受关注较少的诸如教育管理机构改革的问题涉及很少,出现教育政策不足以满足教学管理需要的情况。
三、新时期调整我国教学管理体制政策的建议
(一)强化中央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针对中央与地方在教学管理体制政策施行和调整过程中的权责不明问题,强化中央的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能够起到先声夺人的作用。一方面,中央要结合《教育规划纲要》的规定,进一步简政放权,以服务为思路加强工作的改革创新,强化政事分开的办事程序。另一方面,中央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于地方教育部门不同利益方调节的功能,结合我国当前正在推进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思路,沿着大部制改革的道路,探索我国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政策改革的综合发展方向,调动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
(二)实现地方政策特色化、多元化
各地在制定本地区的教学管理体制政策并对政策进行调整时必须要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教学管理工作的现状,按照省、市、区三级联动的思路完善对教学管理体制政策调整特色化、多元化的发展水平。要重视省一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作用的发挥,结合本省情况,制定出符合本省特色的办学标准,积极调整管理政策,并加强对于市、区两级教育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事业中的基础性法律为依托,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立法效率,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政策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三)抓住教学管理体制政策调整的重点
抓重点和主要矛盾是矛盾分析法对于解决一切问题的方法论指导,在新时期调整我国教学管理体制政策时必须要紧紧抓住“重新划分权力与责任”这一重点,始终在保障最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改革思路指导下,推进教学管理权责分离的深入开展。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作为政策调整和监督的主体,并根据第三方评价主体的情况设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同时要在政策的允许范围内更加有效地监督各级学校的办学行为,对于学校教学和办学形成合理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
关键词 新时期 教学管理 体制改革 政策调整
一、前言
政策必须要紧随时代发展并结合具体事物的发展形势不断对政策内容和形式作出调整、修改甚至重建,这种政策的调整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其目的是促进政策的更好运行。在我国新时期的教育事业发展中,政策的指导作用越来越显示其重要性,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相关政策如果不能有效服务于教学管理,甚至对教学管理工作带来阻力就必须要及时加以调整。从某种程度来说,无论何种健全的体制、完善的政策都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事物具体的变化加以调整,从而促进政策更好地反映社会现实,融合客观环境,协调事态发展,从而有效推进社会事务的开展。政策优化正是在这种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的调整过程中体现出来的。
管理体制的改革亟需政策的有效调整.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时期只有不断推进教学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才能真正有效提升教学管理质量,推进我国教学管理工作的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在这一过程中分析政策的不合理之处并对政策调整指明方向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新时期我国教学管理体制政策调整的必要性
(一)新时期教学管理问题变化的需要
政策的调整必然依据着力解决的问题的变化,在当前从中央到各级政府对教育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可以看出政策调整必然是依托于教育本身面临的问题的变化。在解决好教育管理工作中“谁来管”的问题后,教学管理权力在中央和地方达成协调统一后,管理主体如何解决好“怎么管”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在其位谋其政,掌握着我国教育管理权力的部门如何厘清“权”与“责”的关系,在权力使用过程中如何处理好政府部门与学校的关系,解决好教育管理与教学管理的关系,这些问题的凸显必然要求管理体制政策的调整。
(二)教学管理体制政策的目标变化的需要
政策不仅为教学管理工作提供规范,更要为管理工作提供指导,教学管理体制政策所面临的问题在不断发生变化,相应的,政策应用的目标也应得到充分地调整。《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这就为教学管理工作的政策调整提供了方向。通过政策的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发挥来彻底明晰中央和地方在教学管理过程中的权责范围,同时要紧密结合教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变化规律,提升教学管理体制政策的“服务”功能和水平。政府在推行政策时要注重教育管理对于现代教育和现代学校建设的指导作用,而教学管理体制政策的调整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政策进行再调整,使之不断适应教育教学在新时期的发展变化。
(三)政策内容完善更新的需要
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完备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政策体系而言,我国虽然近年来不断重视教学管理体制政策的调整与完善,但是仍然存在着政策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体现在国家层面的政策相对笼统、缺乏针对性,而地方的教学管理体制政策又相对缺乏统筹性,且政策效力有待提升,这就造成一项政策由中央向地方推进时存在着效率低下甚至出现“政令不出中南海”的问题。分析我国当前的教学管理体制政策内容可见,多数政策是针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而言的,诸如义务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等重点范畴,同属于教育体系而受关注较少的诸如教育管理机构改革的问题涉及很少,出现教育政策不足以满足教学管理需要的情况。
三、新时期调整我国教学管理体制政策的建议
(一)强化中央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针对中央与地方在教学管理体制政策施行和调整过程中的权责不明问题,强化中央的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能够起到先声夺人的作用。一方面,中央要结合《教育规划纲要》的规定,进一步简政放权,以服务为思路加强工作的改革创新,强化政事分开的办事程序。另一方面,中央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于地方教育部门不同利益方调节的功能,结合我国当前正在推进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思路,沿着大部制改革的道路,探索我国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政策改革的综合发展方向,调动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
(二)实现地方政策特色化、多元化
各地在制定本地区的教学管理体制政策并对政策进行调整时必须要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教学管理工作的现状,按照省、市、区三级联动的思路完善对教学管理体制政策调整特色化、多元化的发展水平。要重视省一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作用的发挥,结合本省情况,制定出符合本省特色的办学标准,积极调整管理政策,并加强对于市、区两级教育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事业中的基础性法律为依托,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立法效率,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政策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三)抓住教学管理体制政策调整的重点
抓重点和主要矛盾是矛盾分析法对于解决一切问题的方法论指导,在新时期调整我国教学管理体制政策时必须要紧紧抓住“重新划分权力与责任”这一重点,始终在保障最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改革思路指导下,推进教学管理权责分离的深入开展。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作为政策调整和监督的主体,并根据第三方评价主体的情况设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同时要在政策的允许范围内更加有效地监督各级学校的办学行为,对于学校教学和办学形成合理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