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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呈现出主体分割、职能不清、责权不一的"分割"特点,直接损害了基本医保制度的效率性与公平性。究其原因,主要有管理体制"分割"的实质是法律"分割"的路径依赖,基本医保立法欠缺整体规划及部门利益的纠葛。为此,建议通过整合基本医保管理机构、合理分配职能、建立责权一致的监督体制来实现基本医保管理体制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