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广东省201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2014年度碳排放权配额总量约4.08亿t,其中,控排企业配额3.7亿t,储备配额0.38亿t,储备配额包括新建项目企业配额和市场调节配额。根据《方案》,电力、钢铁、石化和水泥四大行业共211家控排和新建项目企业纳入2014年度碳排放管理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