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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多年两地分居,张筱雨和李正刚的婚姻走到了尽头,一起打拼建成的工厂和专卖店也分了家。两人在离婚协议里约定,家具厂归李正刚所有,张筱雨获得家具专卖店。女儿由李正刚抚养,张筱雨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离婚后,张筱雨搬到广州居住。考虑到广州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女儿上初中时,她把女儿接到广州读书。上高一的时候,女儿提出想出国留学。征得李正刚同意后,张筱雨找了留学中介,女儿开始补习外语,并为留学做准备。
在中介的帮助下,女儿申请到几所美国的大学,需要在2014年10月前确定学校,缴纳担保金并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张筱雨认为,离婚时说好了女儿由李正刚抚养,这笔钱当然应该由他出。她多次催促,李正刚虽然答应会尽快给,却迟迟不见行动。
张筱雨一再逼问,李正刚说出了实情。离婚后,他借了不少债扩大生产规模,现在赚的钱仅够还债,还有破产的风险,没有余钱送女儿留学。他表示支持女儿留学,但希望张筱雨出这笔钱。张筱雨十分生气,指责他不爱女儿。
眼看到了最后期限,李正刚始终没有付钱。张筱雨打电话催促,两人在电话里吵了起来。一气之下,她表示为了不耽误女儿留学,她可以垫付费用,等李正刚有钱了再还给她。对于这个提议,李正刚并没有明确答复。
2014年9月,张筱雨帮女儿选定了学校,支付了第一年的学费、生活费等共计3万多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0万元。女儿出国后,她不断要求李正刚偿还留学费,他却换了个说法,声称是张筱雨执意送女儿留学,费用自然应该由她承担。
多次讨要未果,张筱雨把李正刚告到法院,要求他偿还20万元。法院认为,张筱雨没有证据表示,她垫付留学费得到李正刚的认可,只能视为自愿支付,李正刚不需要偿还。她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向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在法官看来,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女儿上大学的费用应该由李正刚负责,张筱雨支付后,李正刚理应补偿。然而,在对如何支付费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张筱雨送女儿留学,超过了一般大学的教育费用,李正刚不需要承担额外支出。2016年10月,法院比照国内大学教育的费用,判决李正刚补偿张筱雨3万元。
那么,离婚后子女的额外教育费用究竟谁来负担呢?其实,还是要靠父母双方进行协商。
既然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李正刚负责抚养女儿,为什么他又不需要承担所有的留学费用呢?法官解释说,这是由于张筱雨提出要求时,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留学费是她垫付的。
张筱雨和李正刚没有写过书面约定,两人只是通过电话沟通来协商送女儿留学的事。事后对于如何支付费用,双方各执一词。张筱雨说是垫付,而李正刚却说是她自愿的。在這种情况下,就需要法官按常理推断。
李正刚提交了一些证据,证明他的工厂由于经营状况不佳濒临破产,还欠下不少债,不具备经济能力送女儿留学。张筱雨明知留学费较多,还在李正刚没有书面承诺让她垫付的情况下,仍然支付了留学费,可以推断张筱雨是自愿承担。
按照离婚时的约定,抚养女儿是李正刚的责任。如果女儿没有出国留学,在国内上大学的费用应该由李正刚承担,因此法院比照国内大学教育的费用,判决他补偿张筱雨3万元。至于多出来的钱,是张筱雨为了让女儿接受更好的教育多付出的,如今女儿已经成年,可以视为她对女儿的借款或赠与。
父母在离婚协议里约定的抚养费,指的是在国内接受一般教育所需的费用。而出国留学所需的费用较多,父母需要协商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单方面支付费用,向另一方索要时,能获得的补偿并不多。(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章中人物使用化名)
离婚后,张筱雨搬到广州居住。考虑到广州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女儿上初中时,她把女儿接到广州读书。上高一的时候,女儿提出想出国留学。征得李正刚同意后,张筱雨找了留学中介,女儿开始补习外语,并为留学做准备。
在中介的帮助下,女儿申请到几所美国的大学,需要在2014年10月前确定学校,缴纳担保金并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张筱雨认为,离婚时说好了女儿由李正刚抚养,这笔钱当然应该由他出。她多次催促,李正刚虽然答应会尽快给,却迟迟不见行动。
张筱雨一再逼问,李正刚说出了实情。离婚后,他借了不少债扩大生产规模,现在赚的钱仅够还债,还有破产的风险,没有余钱送女儿留学。他表示支持女儿留学,但希望张筱雨出这笔钱。张筱雨十分生气,指责他不爱女儿。
眼看到了最后期限,李正刚始终没有付钱。张筱雨打电话催促,两人在电话里吵了起来。一气之下,她表示为了不耽误女儿留学,她可以垫付费用,等李正刚有钱了再还给她。对于这个提议,李正刚并没有明确答复。
2014年9月,张筱雨帮女儿选定了学校,支付了第一年的学费、生活费等共计3万多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0万元。女儿出国后,她不断要求李正刚偿还留学费,他却换了个说法,声称是张筱雨执意送女儿留学,费用自然应该由她承担。
多次讨要未果,张筱雨把李正刚告到法院,要求他偿还20万元。法院认为,张筱雨没有证据表示,她垫付留学费得到李正刚的认可,只能视为自愿支付,李正刚不需要偿还。她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向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在法官看来,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女儿上大学的费用应该由李正刚负责,张筱雨支付后,李正刚理应补偿。然而,在对如何支付费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张筱雨送女儿留学,超过了一般大学的教育费用,李正刚不需要承担额外支出。2016年10月,法院比照国内大学教育的费用,判决李正刚补偿张筱雨3万元。
那么,离婚后子女的额外教育费用究竟谁来负担呢?其实,还是要靠父母双方进行协商。
既然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李正刚负责抚养女儿,为什么他又不需要承担所有的留学费用呢?法官解释说,这是由于张筱雨提出要求时,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留学费是她垫付的。
张筱雨和李正刚没有写过书面约定,两人只是通过电话沟通来协商送女儿留学的事。事后对于如何支付费用,双方各执一词。张筱雨说是垫付,而李正刚却说是她自愿的。在這种情况下,就需要法官按常理推断。
李正刚提交了一些证据,证明他的工厂由于经营状况不佳濒临破产,还欠下不少债,不具备经济能力送女儿留学。张筱雨明知留学费较多,还在李正刚没有书面承诺让她垫付的情况下,仍然支付了留学费,可以推断张筱雨是自愿承担。
按照离婚时的约定,抚养女儿是李正刚的责任。如果女儿没有出国留学,在国内上大学的费用应该由李正刚承担,因此法院比照国内大学教育的费用,判决他补偿张筱雨3万元。至于多出来的钱,是张筱雨为了让女儿接受更好的教育多付出的,如今女儿已经成年,可以视为她对女儿的借款或赠与。
父母在离婚协议里约定的抚养费,指的是在国内接受一般教育所需的费用。而出国留学所需的费用较多,父母需要协商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单方面支付费用,向另一方索要时,能获得的补偿并不多。(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章中人物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