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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善是什么?这一直是伦理学界讨论的重点,从古至今,众说纷纭。孟子提出的“可欲之谓善”为回答这一问题提供了不同思路。孟子以“人无有不善”人性论为基础,在回答“性”“命”之分时提出“可欲之谓善”,不断扩充“可欲”的内容,即“四心”“四德”“四端”,并且认为可通过向善、为善、致善方式不断维护和提高自身的善。明晰“可欲之谓善”内在含义不仅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孟子性善论和性命论,还有助于为当代思想、政治、文化伦理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
【关键词】 可欲;性命思想;四端;善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32-0051-02
众多学者在讨论“善是什么”这个问题时,总以孟子思想中“可欲之谓善”作为立论依据,然而部分学者误解孟子所提“可欲谓之善”的内在含义,甚至将“可欲”一词与功利、欲望等联系在一起,这与孟子所思背道而驰。因此,为了更加全面地理解“可欲之谓善”,应将其放入孟子的性善论和“性命”思想中。
一、“可欲之谓善”的理论基础
人性是善是恶是古老的中国伦理学问题,古往今来,说法不一,其中以孟子性善论与荀子性恶论为典型代表。在孟子之前,儒家提出“性相近,习相远”[1]“无分于善与不善”[2],孔子和告子认为人性没有善恶之分,每个时代都有好人和坏人的存在,他们所认识的是人性的外在表现,虽没有直接说出人性究竟是善是恶,但他们皆不否认人性是善良的。
直到孟子提出“人性本善”,不同于前人,孟子所说的性善,指的是人的本性天然地为善,这属于人的内在善。孟子说“水信无分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2]他用水天经地义地往下流,来类比人的本质为善也是天生的,接着孟子又说“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2]以双重否定表肯定的句式,提出了“人无有不善”的性善论核心,并且说“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2]点明了人性本善认为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即善是区分人与动物的显著特征。基于此,孟子拉开了“何为善?”的序幕。
二、“可欲之谓善”的内在含义
孟子肯定了人性本为善的特点后,以此为逻辑起点,提出了“可欲之谓善”[2],并详细解释了“可欲”的包含内容。“可欲之谓善”出现于《尽心下》篇,孟子在回答告子时说“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2]明晰“可欲之谓善”这一命题的思想内涵,有助于更为全面地把握孟子“善”的内容,以及帮助自己成为向善的人。
(一)“可欲”的内在含义
首先,“可欲”是这句话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词,只有清晰“可欲”究竟为何意,才能更好地理解孟子所说的“善”。“可欲”从词的构成来看,由“可”字和“欲”字构成。“可”字最早出现于甲骨文中,表现为“ ”[3],在《说文》的解释为“可,肎也。从口丂。丂亦声。”[4]从它的字形结构出发,可见“可”和发声的器官有关,它的含义多和声音密切联系,既可以理解为“许可”“认可”,也可以用作语气助动词。然而,将“许可”的含义带入“可欲之谓善”中理解,翻译为:认可的欲望被称为善,明显与孟子所传达的思想有所出入,因此,“可”在这里应当被理解为语气助动词,翻译为“可以”“能够”“值得”等。大部分学者认为“可欲之谓善”中的“可”应当被理解为“值得”“应当”才符合孟子“性善论”的思想。还有学者从认为“可欲”指满足人们的欲望、渴求,从而使人们获得欢喜。[5]
想要真正理解孟子“可欲”的含义,还需结合孟子的性命思想。孟子在《尽心下》篇中说:“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2]提到了“性”与“命”两个字,在孟子看来,人的天性欲望包括口、目、耳、鼻、四肢,人所能尝到的、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以及感受到的都受到外部影响,这些欲望的满足并不能由个人自身决定,所以孟子说“性也,有命焉”,因此,孟子认为“性”决定了生理器官的欲望。而人通过自身主体的感知和践行道德规范所实现的“仁义礼智圣”由“命”所决定,正如孟子所说“命也,有性焉”。在这里,由于“口目耳鼻四肢”与“仁义礼智圣”皆属于欲望的范畴,由“性”“命”共同决定,因此,孟子将“性”“命”看成一体。
然而,从欲望实现方式来划分,发现“口目耳鼻四肢”欲望的实现需要借助外部力量,容易受到外部干扰,而“仁义礼智圣”则主要靠自身努力实现,可以通过自身对于天命的理解感悟,不断地追求自我价值和个人主体性。基于此发现,“可欲”被理解为“可以”“值得”是符合孟子思想的。
(二)“可欲之谓善”的内容
上文分析了“可欲”一词的具体内在含义,结合众多学者对“可欲之谓善”的分析,最后采用学者杨伯峻对此的翻译,“那人值得喜欢便叫作‘好’”[2]。紧接而来的,是对“可欲之谓善”具体内容的探讨。孟子对此继续回答。
孟子与告子继续进行人性是否为善的讨论,孟子说:“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又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2]在这里,孟子提出了“四心”,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同时将“四心”归为“仁义礼智”的道德规范。儒者张栻在此基础上对“可欲”内容进一步解释,为“可欲者,动之端也。盖人具天地之性,仁义礼智之所存,其发见,则为恻隐、羞恶、辞逊、是非,所谓可欲也。”[6]他认为“可欲”的内容还包括“四端”即“恻隐、羞恶、辞逊、是非”,这与孟子所提的“四德”含义相辅相成。 孟子在解释完“可欲”的具体内容后,在《尽心》篇中继续探讨如何实现“可欲之谓善”。在《尽心下》篇,孟子对“性”“命”是否合一進行了讨论,他将“可欲”分为两类,一种是依靠自身所获得,另一种被外部影响,需借助一定的外部力量。孟子在《尽心上》中说“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2]他认为“性”是可以通过“我”来获得,“我”代表了一种内部力量,即可以通过努力来实现;而“命”受外界各种复杂因素限制,因此“命”的决定权在“外”而不在“我”。
由于孟子认为人性是善良的,所以“仁义礼智”“四心”“四端”是存在于“我”的内在本性中,这是上天赋予的,也是个人本身所具有的,与外界社会赠予无关,因此,为了使“四端之心”长存于自身中,需要自我不断对“仁义礼智”等道德规范进行追求和探索。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常有不道德的现象发生,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发挥他们善良本性的本质。但是,孟子并不是仅仅认为“仁义礼智”不可求,恰恰相反,孟子认为“求则得之”,这说明了“四端之心”是“可欲”的,人需要主动探索寻求道德规范。
三、“可欲之谓善”的现实价值
在一些文献资料中,往往将“可欲”一词与欲望、利益相挂钩,这恰恰和孟子所认为的“可欲”相反。孟子所提及的“可欲谓之善”是建立在孟子“性善论”之上,肯定了人的善良本性,人所欲求的是“四端”“四德”和“四心”。孟子认为,个人想要实现善就要做到“不动心”,可以通过向善、为善和致善来获得。
孟子在《尽心上》篇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2]他提出属于人之本能的“良知”和“良能”。但现实社会中,人们容易受到利欲诱惑,孟子认为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坚守内心的“良知”“良能”,想要激发不仅需要唤醒自身内部的善,还需处于一个向善的环境中,如孟子所说“及其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2]
其次,孟子认为个人的修养仅靠向善的自身动力是不够的,还需要为善,包括对善进行省思、存养、养气。[7]孟子将省思作为为善的关键,这需要不停地对自身进行思考,目的在于“求其放心”[2]。接着,需要进行存心养心,孟子说“养心莫善于寡欲”[2]存心养心最佳方式即“寡欲”。最后一步是养气,是通过“直”“义”“道”三种方式,要求在做事时不要有杂念,不要自自欺人,真诚待人;对人和事有清晰、准确的判断和选择,做适当的选择;遵守礼法,维护人类共同的社会规范。最后,孟子提出通过致善实现王道政治,这要求统治者推行仁政,了解百姓之苦、百姓之需,制定人民真正需要的国家政策,建设美好社会。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6.
[2]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8.
[3]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0.
[4](东汉)许慎著,汤可敬撰.说文解字今释[M].长沙:岳麓书社,2004.
[5]李景林.论“可欲之谓善”[J].人文杂志,2006,(1):43-47.
[6]黎靖德.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
[7]赵法生.孟子性善论的多维解读[J].孔子研究,2007,(06):16-25.
【关键词】 可欲;性命思想;四端;善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32-0051-02
众多学者在讨论“善是什么”这个问题时,总以孟子思想中“可欲之谓善”作为立论依据,然而部分学者误解孟子所提“可欲谓之善”的内在含义,甚至将“可欲”一词与功利、欲望等联系在一起,这与孟子所思背道而驰。因此,为了更加全面地理解“可欲之谓善”,应将其放入孟子的性善论和“性命”思想中。
一、“可欲之谓善”的理论基础
人性是善是恶是古老的中国伦理学问题,古往今来,说法不一,其中以孟子性善论与荀子性恶论为典型代表。在孟子之前,儒家提出“性相近,习相远”[1]“无分于善与不善”[2],孔子和告子认为人性没有善恶之分,每个时代都有好人和坏人的存在,他们所认识的是人性的外在表现,虽没有直接说出人性究竟是善是恶,但他们皆不否认人性是善良的。
直到孟子提出“人性本善”,不同于前人,孟子所说的性善,指的是人的本性天然地为善,这属于人的内在善。孟子说“水信无分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2]他用水天经地义地往下流,来类比人的本质为善也是天生的,接着孟子又说“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2]以双重否定表肯定的句式,提出了“人无有不善”的性善论核心,并且说“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2]点明了人性本善认为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即善是区分人与动物的显著特征。基于此,孟子拉开了“何为善?”的序幕。
二、“可欲之谓善”的内在含义
孟子肯定了人性本为善的特点后,以此为逻辑起点,提出了“可欲之谓善”[2],并详细解释了“可欲”的包含内容。“可欲之谓善”出现于《尽心下》篇,孟子在回答告子时说“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2]明晰“可欲之谓善”这一命题的思想内涵,有助于更为全面地把握孟子“善”的内容,以及帮助自己成为向善的人。
(一)“可欲”的内在含义
首先,“可欲”是这句话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词,只有清晰“可欲”究竟为何意,才能更好地理解孟子所说的“善”。“可欲”从词的构成来看,由“可”字和“欲”字构成。“可”字最早出现于甲骨文中,表现为“ ”[3],在《说文》的解释为“可,肎也。从口丂。丂亦声。”[4]从它的字形结构出发,可见“可”和发声的器官有关,它的含义多和声音密切联系,既可以理解为“许可”“认可”,也可以用作语气助动词。然而,将“许可”的含义带入“可欲之谓善”中理解,翻译为:认可的欲望被称为善,明显与孟子所传达的思想有所出入,因此,“可”在这里应当被理解为语气助动词,翻译为“可以”“能够”“值得”等。大部分学者认为“可欲之谓善”中的“可”应当被理解为“值得”“应当”才符合孟子“性善论”的思想。还有学者从认为“可欲”指满足人们的欲望、渴求,从而使人们获得欢喜。[5]
想要真正理解孟子“可欲”的含义,还需结合孟子的性命思想。孟子在《尽心下》篇中说:“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2]提到了“性”与“命”两个字,在孟子看来,人的天性欲望包括口、目、耳、鼻、四肢,人所能尝到的、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以及感受到的都受到外部影响,这些欲望的满足并不能由个人自身决定,所以孟子说“性也,有命焉”,因此,孟子认为“性”决定了生理器官的欲望。而人通过自身主体的感知和践行道德规范所实现的“仁义礼智圣”由“命”所决定,正如孟子所说“命也,有性焉”。在这里,由于“口目耳鼻四肢”与“仁义礼智圣”皆属于欲望的范畴,由“性”“命”共同决定,因此,孟子将“性”“命”看成一体。
然而,从欲望实现方式来划分,发现“口目耳鼻四肢”欲望的实现需要借助外部力量,容易受到外部干扰,而“仁义礼智圣”则主要靠自身努力实现,可以通过自身对于天命的理解感悟,不断地追求自我价值和个人主体性。基于此发现,“可欲”被理解为“可以”“值得”是符合孟子思想的。
(二)“可欲之谓善”的内容
上文分析了“可欲”一词的具体内在含义,结合众多学者对“可欲之谓善”的分析,最后采用学者杨伯峻对此的翻译,“那人值得喜欢便叫作‘好’”[2]。紧接而来的,是对“可欲之谓善”具体内容的探讨。孟子对此继续回答。
孟子与告子继续进行人性是否为善的讨论,孟子说:“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又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2]在这里,孟子提出了“四心”,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同时将“四心”归为“仁义礼智”的道德规范。儒者张栻在此基础上对“可欲”内容进一步解释,为“可欲者,动之端也。盖人具天地之性,仁义礼智之所存,其发见,则为恻隐、羞恶、辞逊、是非,所谓可欲也。”[6]他认为“可欲”的内容还包括“四端”即“恻隐、羞恶、辞逊、是非”,这与孟子所提的“四德”含义相辅相成。 孟子在解释完“可欲”的具体内容后,在《尽心》篇中继续探讨如何实现“可欲之谓善”。在《尽心下》篇,孟子对“性”“命”是否合一進行了讨论,他将“可欲”分为两类,一种是依靠自身所获得,另一种被外部影响,需借助一定的外部力量。孟子在《尽心上》中说“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2]他认为“性”是可以通过“我”来获得,“我”代表了一种内部力量,即可以通过努力来实现;而“命”受外界各种复杂因素限制,因此“命”的决定权在“外”而不在“我”。
由于孟子认为人性是善良的,所以“仁义礼智”“四心”“四端”是存在于“我”的内在本性中,这是上天赋予的,也是个人本身所具有的,与外界社会赠予无关,因此,为了使“四端之心”长存于自身中,需要自我不断对“仁义礼智”等道德规范进行追求和探索。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常有不道德的现象发生,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发挥他们善良本性的本质。但是,孟子并不是仅仅认为“仁义礼智”不可求,恰恰相反,孟子认为“求则得之”,这说明了“四端之心”是“可欲”的,人需要主动探索寻求道德规范。
三、“可欲之谓善”的现实价值
在一些文献资料中,往往将“可欲”一词与欲望、利益相挂钩,这恰恰和孟子所认为的“可欲”相反。孟子所提及的“可欲谓之善”是建立在孟子“性善论”之上,肯定了人的善良本性,人所欲求的是“四端”“四德”和“四心”。孟子认为,个人想要实现善就要做到“不动心”,可以通过向善、为善和致善来获得。
孟子在《尽心上》篇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2]他提出属于人之本能的“良知”和“良能”。但现实社会中,人们容易受到利欲诱惑,孟子认为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坚守内心的“良知”“良能”,想要激发不仅需要唤醒自身内部的善,还需处于一个向善的环境中,如孟子所说“及其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2]
其次,孟子认为个人的修养仅靠向善的自身动力是不够的,还需要为善,包括对善进行省思、存养、养气。[7]孟子将省思作为为善的关键,这需要不停地对自身进行思考,目的在于“求其放心”[2]。接着,需要进行存心养心,孟子说“养心莫善于寡欲”[2]存心养心最佳方式即“寡欲”。最后一步是养气,是通过“直”“义”“道”三种方式,要求在做事时不要有杂念,不要自自欺人,真诚待人;对人和事有清晰、准确的判断和选择,做适当的选择;遵守礼法,维护人类共同的社会规范。最后,孟子提出通过致善实现王道政治,这要求统治者推行仁政,了解百姓之苦、百姓之需,制定人民真正需要的国家政策,建设美好社会。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6.
[2]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8.
[3]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0.
[4](东汉)许慎著,汤可敬撰.说文解字今释[M].长沙:岳麓书社,2004.
[5]李景林.论“可欲之谓善”[J].人文杂志,2006,(1):43-47.
[6]黎靖德.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
[7]赵法生.孟子性善论的多维解读[J].孔子研究,2007,(06):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