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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增设专门的科目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核算,但是实施至今,制度要求并未得到广泛落实。究其原因,与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滞后不无关系。公共基础设施是城市生产、生活的物质基础,也是政府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公共基础设施纳入会计核算范围,有助于全面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成果和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本文基于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探讨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模式,尝试为会计核算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