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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代表的法定权力,“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是法定任务。代表对“一府两院”办理建议的满意度是能体现建议办理质量的好坏,但这个好坏不能只单单看代表自身是否满意,关键还要看代表所提建议的质量,是否具有全局性、可操作性,“一府两院”采纳后是否能产生现实效果或战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