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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物产地检疫的性质
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对县境内流通的畜禽,在离开饲养场地之前所实施的检疫。检疫是由法定的检疫机构、法定的人员,依照法定的检疫项目、标准和方法,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的一项带有强制性的技术行政措施。检疫的目的和本质决定了检疫是一种政府行为。
2 动物产地检疫的特点
2.1动物产地检疫是动物、动物产品出售或调运离开产地前必须由动物检疫员实施产地检疫。
2.2动物产地检疫方法简便实用,对于一般供屠宰的动物,以临床感观检查为主;对于种用,乳用、实验、役用动物除临床检查外,尚须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检验。
2.3乡镇畜牧兽医及行政村均设立报检点,对养殖户的养畜情况及免疫接种情况要了解掌握,同时,掌握当地动物疫情动态。所以基层畜牧兽医站最适合实施动物產地检疫工作,是搞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主力军。
3 动物产地检疫和补检的区别
3.1对象不同动物产地检疫是对即将进入流通领域的动物实施的检疫;而补检是对进入流通领域的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所实施的检疫。
3.2性质不同动物产地检疫是国家对动物检疫实行报检制度。动物、动物产品在出售或者调出离开产地前,货主必须向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前报检,具有普遍性;补检具有其特殊性,是产地检疫的补充,在检疫中带有处罚性。
3.3地域不同动物产地检疫是在动物饲养场所实施的检疫;补检是指以离开饲养场地,在流通领域中所实施的检疫。
3.4实施检疫的人员不同产地检疫是由动物产地检疫员实施;而补检是由监督过程中检疫员实施。
3.5检疫费用收取不同产地检疫费用按标准收取费用;补检则是标准费用的加倍。
4 动物产地检疫的出证条件
动物产地检疫的出证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4.1供屠宰和育肥的动物,达到健康标准的种用、乳用,役用动物、因生产生活特殊需要出售、调运和携带的动物,必须来自非疫区,免疫在有效期内、并经群体和个体临床健康检查合格;
4.2猪、牛、羊必须具备合格的免疫标识;
4.3未达到健康标准的种用、乳用、役用动物,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实验室检验合格。
5 动物产地检疫的意义
动物产地检疫是防止患病动物进入流通领域的关键,是促进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产地检疫能够及时发现病原,并及时采取防控措施,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病扩散。所以加强产地检疫工作是整个检疫工作的关键所在,是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起点。
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对县境内流通的畜禽,在离开饲养场地之前所实施的检疫。检疫是由法定的检疫机构、法定的人员,依照法定的检疫项目、标准和方法,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的一项带有强制性的技术行政措施。检疫的目的和本质决定了检疫是一种政府行为。
2 动物产地检疫的特点
2.1动物产地检疫是动物、动物产品出售或调运离开产地前必须由动物检疫员实施产地检疫。
2.2动物产地检疫方法简便实用,对于一般供屠宰的动物,以临床感观检查为主;对于种用,乳用、实验、役用动物除临床检查外,尚须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检验。
2.3乡镇畜牧兽医及行政村均设立报检点,对养殖户的养畜情况及免疫接种情况要了解掌握,同时,掌握当地动物疫情动态。所以基层畜牧兽医站最适合实施动物產地检疫工作,是搞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主力军。
3 动物产地检疫和补检的区别
3.1对象不同动物产地检疫是对即将进入流通领域的动物实施的检疫;而补检是对进入流通领域的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所实施的检疫。
3.2性质不同动物产地检疫是国家对动物检疫实行报检制度。动物、动物产品在出售或者调出离开产地前,货主必须向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前报检,具有普遍性;补检具有其特殊性,是产地检疫的补充,在检疫中带有处罚性。
3.3地域不同动物产地检疫是在动物饲养场所实施的检疫;补检是指以离开饲养场地,在流通领域中所实施的检疫。
3.4实施检疫的人员不同产地检疫是由动物产地检疫员实施;而补检是由监督过程中检疫员实施。
3.5检疫费用收取不同产地检疫费用按标准收取费用;补检则是标准费用的加倍。
4 动物产地检疫的出证条件
动物产地检疫的出证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4.1供屠宰和育肥的动物,达到健康标准的种用、乳用,役用动物、因生产生活特殊需要出售、调运和携带的动物,必须来自非疫区,免疫在有效期内、并经群体和个体临床健康检查合格;
4.2猪、牛、羊必须具备合格的免疫标识;
4.3未达到健康标准的种用、乳用、役用动物,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实验室检验合格。
5 动物产地检疫的意义
动物产地检疫是防止患病动物进入流通领域的关键,是促进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产地检疫能够及时发现病原,并及时采取防控措施,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病扩散。所以加强产地检疫工作是整个检疫工作的关键所在,是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