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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孙必达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李琼梅床上。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脑子打出一连串疑问:这是什么地方,自己怎么会在这里,是怎么来的,发生了什么事?孙必达身体没动,他不敢动,眼睛紧闭,努力回忆,努力将迷失的事情连接出个大致轮廓:是的,昨天是开封府一年一度的桃花诗会,这次诗会特别之处是,开封府准备评选出一位桂冠诗人,通过举茂才途径,推荐给朝廷。必达一大早便出家门了,没有去西壁次卞河北岸角门子外参加诗会,他去的是另一个地方——柳荫堤。柳荫堤是卞河边另一个花花世界,长约两里,酒店林立,每家酒店门口挂着红灯笼做招牌,也挂着红色彩带,远远看去,一片红色彩带随风而舞,舞得人内心发热,身体发胀。更妙的是,每家酒店连通勾栏——也就是妓馆,必达虽然没有深入妓馆,可他知道那是个真实存在,在真实和虚幻之间,更增加了想象的魅力,这也是必达经常来柳荫堤的原因之一。必达常去的酒店叫欣乐楼,是开封府诗人经常聚会的场所。必达以为昨天没有诗人会去欣乐楼,所有诗人都争诗魁去了,出乎意料的是,他居然在欣乐楼大厅遇见了著名诗人梁一贯,两人相视一笑,携手进了包厢,要了酒菜,入座之后,开怀畅饮。两人的表现很相似,酒兴很高,话兴也很高,可话题始终避开参加诗会的事。这样的时刻容易醉酒,对于必达来说更容易醉,他的酒量是通过后天勤学苦练得来的,先天不足啊。必达的优点是不闹酒,他也没力气闹,酒到一定量后,身上酒气熏天,脸色紫红,毫无征兆地睡过去。每每如此。他还记得,就在将睡未睡之际,梁一贯出去一趟,很快带了两个女人进来。必达没有问,但他知道她们的身份,这让他紧张,却又兴奋,是的,一种控制不住的兴奋,要飞起来的兴奋。他觉得今天可以千杯不醉,可以喝尽全天下佳酿。人生非常完美。必达记得坐在他身边的女人叫李琼梅,他不停地跟李琼梅喝酒,然后就是讲了一堆泡沫一样的胡话,大意是他今天很高兴,今天是他最高兴的一天,翻来覆去地讲。然后,便轰然失去知觉,至于现在是何时?梁一贯去了哪里?他怎么到了李琼梅床上?发生了什么事?一概想不起来了。
必达这时有点儿害羞,也有点儿紧张,害羞和紧张没有使他落荒而逃,恰恰相反,他壮着胆子睁开了眼睛,打量起身边的李琼梅和所处的环境。初春时分,开封城的风还是会割人的,但李琼梅的闺房很暖和,她只盖着一层薄薄的丝绸被子,柔滑被子下的李琼梅让必达产生无限遐想。必达不知道,男人是不能以这种方式看女人的,在这种情况下男人完全没有理智和标准可言。这是必达第一次这么近距离观察一个女人和她的身体,是如此的熟悉和陌生,让他如此着迷,如此迷途不知返,如此惊慌失措和胆大包天。最后,必达的目光停留在李琼梅的嘴唇上,必达觉得是那两片嘴唇呼唤了他,招魂摄魄般的呼唤,哦,那是一个美妙的世界,风光无限,却无法抵达。你看,两片粉红的嘴唇微微翘起,湿润,饱满,蠢蠢欲动,娇羞欲滴,显得异常生动和俏皮,隐藏着巨大的秘密,又释放出缠绵的诱惑。
这种诱惑是致命的,是不可抗拒的。必达害怕了,他想大哭一场;他想逃,逃到一个渺无人烟的地方。他这时看见李琼梅睁开了眼睛,李琼梅就这么看着他。必达哭不出来了,更无力出逃,他从李琼梅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一个正坠入李琼梅无边无际嘴唇的孙必达。
必达似乎知道自己正在下坠,身不由己地下坠。同时,他也认为自己正在飞翔,越飞越高,飞向没有尽头的天穹。这是一趟惊险之旅,崎岖又平坦,孤寂又嘈杂,艰辛又顺畅,痛苦又欢乐。这是一趟翻山越岭之旅,跋山涉水,就像他的诗歌写作,无依无靠,无法无天。然而,不同的是,这一次,他是和一个名字叫李琼梅的妓女一起旅行。这是意外之旅,却又如命中注定。
对于必达来说,这是划时代的,他的人生从此分成两段,两段人生相连,却又截然不同。这让必达忍不住在心里感叹,他感叹的不仅仅是李琼梅的嘴唇,更是自己的变化,他的身份发生了质的变化,思想也发生了质的变化,他觉得应该重新认识和定义“人生”这个概念。
想到这里,必达又看了看这个叫李琼梅的妓女,顺便又看了看她生动而俏皮的嘴唇,它更加粉红,更加娇艳,微微颤动着,好像在向他发出邀请。必达被这两片嘴唇陷害了,它夺去了自己灵魂里最宝贵的东西,那是唯一的,此生仅有的,现在已经“黄鹤一去不复返”了。另外,必达又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与写出一首好诗不同,与喝一顿好酒不同,这种幸福感完全是认识层面的,是对以前的孙必达和现在的孙必达的认识,两者既有相同的地方,却又那么不同。相同的地方在于他还是以前的孙必达,不同之处在于他已不是以前的孙必达。这让必达有点儿踌躇,有点儿失落。
必达听街上更夫走过,敲了五下,哦,原来一夜快过去了,他决定起床回家,昨晚未归,家中老娘亲必定一夜未眠。
离开之前,必达将身上所有银子拿出来,他没有直接给李琼梅,李琼梅这时还未起床,歪在被窝里看着他。必达知道在这地方过夜是要付钱的,但不知道该付多少,他将银子放在桌面上,看了看床上的李琼梅,不自然地笑了一下说:“昨天出门只带了这些银子,也不知够不够?”
李琼梅并没有接他的话,而是停了一下,看着他问:“孙公子还记得我的名字吗?”
“当然记得,你叫李琼梅。”必达好奇她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
李琼梅的眼睛依然看著他问:“孙公子下次还会来吗?”
“有机会一定会来的。”必达说的是真心话,他没有任何把握自己还会再来这种地方。这是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
二
在欣乐楼遇见孙必达时,更吃惊的人是梁一贯。
在梁一贯心里,开封府的诗人只有一个,甚至整个大宋朝也只有一个,这个诗人就是他。他没想到半路杀出一个孙必达,在很短时间里,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问的评论,孙必达的风头都盖过了他。梁一贯当然细读过孙必达的诗,他承认孙必达的诗写得不错,不错而已,怎么能跟他梁一贯比呢,不在一个级别上嘛。不过,梁一贯知道文无第一,更重要的是,诗歌写作比拼的不是某时某刻,多少人爆红一时,却是昙花一现。所以,他不断在心里警告自己,可以将孙必达当作竞争对手,当作现实中的假想敌,但不能在言行中表现出来,更不能让外人看出来。他梁一贯不是那么没有气度的人。 梁一贯从来没有把孙必达当作敌人,对于诗歌写作来说,他只有一个敌人,那就是自己。他有这个自信。自信的人是有风度的,不会那么小肚鸡肠和斤斤计较。他跟孙必达相处得不错,并且是很不错,他们是同窗,还是酒友。同窗不稀奇,酒友也不稀奇,只有内心有宽阔风景的人才能成为同窗加酒友。
梁一贯吃惊,是没有想到孙必达会跟他一样避开诗会。他料定孙必达会参加诗会,那是一个途径,一个直达朝廷内部的机会。老实说,梁一贯内心动摇过,他不完全在乎朝廷给他一个职位,如果一定要走仕途,他去参加科举考试便是。他更在意的是,通过举茂才的途径上去,是对他诗歌写作的承认和肯定。只有他才有这个实力和资格。他判断孙必达会参加诗会,孙必达出身低微,这样的机会当然不会放过。如果孙必达参加诗会,那么,谁夺得桂冠便存在变数。这一点不是他梁一贯心虚,而是事实,近几年,特别是最近两年,所有的诗歌评选,孙必达总是最耀眼的第一道光,而他只能成为孙必达光芒下的阴影。他不愿意在这样重要的场合与孙必达相遇,从内心讲,他输不起,所以,他选择了放弃。放弃是一种态度,更是一个姿态,可以有多种解读,至少,他可以在精神上找到一份优越感,一份高于众人的俯视感。这是他想要的。然而,他唯独没有想到的是会在欣乐楼遇见孙必达,这让他幾乎谎乱失措。他承认,那一刻,他几乎被孙必达击溃了,他虽然不清楚孙必达没参加诗会的原因,但孙必达的行为告诉他,他将孙必达想简单了,孙必达虽然出身低微,思想境界却不低微,行为更是高人一筹。击溃梁一贯的另一点是,他在发现孙必达的同时,居然对自己放弃参加诗会的行为产生了后悔,如果孙必达没有参加,那么,今年诗会的桂冠必定是他无疑,他为自己错失这一良机而遗憾。正因为这样,他对孙必达产生了更加复杂的感情,他对孙必达产生敬佩的同时,对他的敌意也成比例增加。当然,这种复杂的情绪梁一贯没有表现出来,怎么会呢?他生在皇城根下,每天交结三教九流之人,如果动不动喜怒形于色,怎么在江湖上混?恰恰相反,他早就练就了一种本领,遇见越是不喜欢的人,他表面上做得越客气,表现得越是肝胆相照,一副生死相托的模样。他知道这样不好,太虚伪了,这不是他想要的梁一贯,他事后会反思,会自责。可是,他已无法改变这种处世方式了,因为他每每在这种行为中得到意想不到的快感,这是一种玩弄人于股掌之上的快感,更是能看透人间万事的通透感。世间万物皆不过如此耳。
将李琼梅介绍给孙必达,并不在梁一贯的计划之内,不过,相对于孙必达,梁一贯是这方面的老手。在开封城的文坛,梁一贯的风流是出名的,最主要的是,他也以风流自居,他几乎每天流连于柳荫堤,在柳荫堤过夜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柳荫堤的姑娘,哪一个不认识梁一贯?哪一个姑娘没有和梁一贯共过床?这是梁一贯的生活方式,或者,换一句话说,这是梁一贯有意选择并刻意塑造的自我形象。于他而言,诗人的身份是第一位的,其他所有身份和言行必须为他的诗人身份和形象服务。那么,他的风流便是自我塑造的一种手段,他知道,自古以来,风流是诗人的另一个身份,也是诗人的另一种生活方式。当然,可能也有诗人选择过苦行僧的生活,但他梁一贯不是那种类型。这便是了。在梁一贯看来,孙必达便属于苦行僧类型的诗人,多么的寡味和无趣啊。梁一贯认为这是孙必达的选择,也是他的性格,当然不能勉强。然而,他没有料到孙必达这一次会这么主动,没有任何犹豫便跟李琼梅走了。这挺好,诗人嘛,就应该拿得起放得下。
孙必达去了李琼梅的琼梅居后,梁一贯去了一趟桃花诗会,他急切地想知道,今天的桂冠戴在哪位诗人头上?结果正如他所料,因为他和孙必达的缺席,诗会没有选出桂冠诗人,也就是说,没有人拿走举茂才的名额。这个结果出乎梁一贯意料,但也在情理之中,放眼开封府,除了我和孙必达,谁有这个资格?谁?嗯?
这让梁一贯很是惬意,他返回柳荫堤,去找中午陪他喝酒的姑娘。他决定好好犒劳这个姑娘。
三
从柳荫堤回来后,必达连续七天没出门。
他不敢看娘亲的眼睛,但他听得出来,娘亲的声音依然慈祥和关切,一如唤他吃饭的声调。娘亲没有问必达为什么夜不归宿,只是轻轻地问候一声:“孙大,你回来啦。”
必达知道娘亲不会骂他,她从来没有骂过他。但是,这个时刻,他特别希望被娘亲骂一顿,甚至打一顿。必达有一种负罪感,特别是在娘亲的注视下,几乎无地自容,只想夺门而出,逃离这个家。可是,他现在哪里也不想去,什么人也不想见,他只想待在书房里,不看书,不写诗,一个人静坐着,审视自己的灵魂。
家和外面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外面的世界是开放的,是开阔的,是摇摆不定的,是充满诱惑的,是无比混乱和迷茫的。可是,进了自家的院子,特别是进了书房后,必达发现,这里才是自己真正想待的地方。在这里,他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什么才是自己要得到的,也就是说,只有在这里,他对这个世界才是有信心的,对自己也是有信心的。也只有在这里,他才有勇气审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他发现,自己身体不干净了,灵魂变脏了。他愧对娘亲。
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在柳荫堤,他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因为他知道,他所认识和所听说的文人墨客,不去柳荫堤的几乎没有,更重要的是,去柳荫堤是一种时髦,在柳荫堤过夜是一种风尚。不说别的,他便是特别羡慕梁一贯,羡慕他的风流,羡慕他的潇洒,梁一贯的人生比他多姿多彩得多。然而,必达知道,羡慕归羡慕,他成不了梁一贯,梁一贯的风流源自他的本性,他生而风流,也将这种风流体现在诗歌上,两者融为一体,相辅相成。可是,必达明白,他跟梁一贯不一样,他不是那类人,不是他不想,而是不能,他的出身、性格、人生观、价值观决定了他的格局,也决定了他的生活方式,更决定了他看待世界的眼光。这是他和梁一贯最小的差别,也是最大的差别。正因为有这种差别,他和梁一贯只能成为不同类型的人,他们所走的人生道路不同,看待世界的眼光不一样,写出的诗歌更是面貌各异。
必达开始后悔了,那天不应该去柳荫堤,更不应该喝那么多酒,如果他不喝那么多酒,便不会失去记忆,便不会去李琼梅的闺房,便不会做出荒唐的事来。然而,后悔有什么用呢?世上当然没有后悔药,事情已然发生,不可能再回到从前,他现在唯一能做的是,保证以后不再发生这样的事。 李琼梅哇的一声,赶紧伸出双手捂住嘴巴。
八
必达在做这个人生巨大决定时,双胞胎弟弟必贵不在开封,他去山东了。
必贵是开封府街东菜场的屠夫,他去山东买猪,山东的猪比开封便宜,买了装在马车运回来,圈在生意伙伴武大员家的猪栏里,这样他就不用去城郊杀猪,不用赶夜路,更主要的是利润可观。去山东买猪是个辛苦活,借住在乡下农家,一户一户买猪,买齐后雇马车日夜兼程拉回来,在路上多待一刻,猪便多掉一两肉。掉的不是肉,是银子,必贵宁愿自己掉肉。必贵不怕辛苦,他原本可以和武大员轮流去买猪,但大员孩子小,老婆身体不好,必贵提出由他去。武大员和必贵不仅仅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他们还是师兄弟,他们一共有十个师兄弟,从小一起练武,烧过香,拜过关二爷。
从山东回来后,必贵从娘亲那里听说必达的事,他马上去找必达:“哥哥,娘亲说你马上要成婚?”
必达笑着点点头说:“是的,我已经请人看了黄道吉日,婚期定在这个月二十三日,祝福哥哥吧。”
“哥哥成婚,我这个做弟弟除了高兴和帮忙,原本是不应该多嘴的。”必贵看着必达,接着说,“可是,哥哥要娶的是一个妓女,这事非同一般。”
必达知道必贵的好意,而且,他知道必贵是个武人,武人有武人的逻辑,他理解这个弟弟,他说:“你嫂嫂曾经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现在从良了。她对我说,从今往后,好好跟我过日子,做一个贤妻良母。”
必贵摇摇头说:“我听人说,从事过那种行业的女人,经历过大风大浪,很难驯服。”
必达说:“弟弟放心,哥哥心中有数。”
“我知道哥哥是个有文化的人,待人善良,可这个世界很复杂,我总是担心别人利用哥哥的善良进行欺骗。”想了想,必贵又问,“哥哥能不能再考虑下这件婚事?”
必达说:“这事我已决定,你就不要再说了。”
见必达这么说,必贵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可他心里不顺,越想越觉得这事不对劲,他倒不考虑李琼梅从烟花场所出来名声不好,一个屠夫有什么资格嫌弃他人名声呢?他担心李琼梅久经风月场所,已是水性杨花,进了家门,迟早闹出事端来。而他这个做弟弟的,是最最尴尬之人,他既要维护哥哥的体面,又不能对嫂嫂一句不敬,从今往后,大家要在一个门里进出,这叫人如何是好?
那日午后,必贵闷头回家,铺开磨刀石,坐在小木凳上,叉开双腿,唏嗦唏嗦的磨刀声从他的两腿之间传出,一声比一声尖锐。娘亲拉一把椅子坐在必贵身边,娘亲知道必贵心里担忧,其实这何尝不是她的担忧呢?必达和必贵的父亲早亡,她一手将两个儿子抚养成人,虽然两个儿子都没有大出息,可让她欣慰的是,两个儿子都是正直之人。哥哥必达走的是文路,虽然后来学会了喝酒,她知道喝酒不好,不过她相信必达不会做有违人伦的事。弟弟必贵走的是武路,交往的人路数复杂,可必贵是个忠勇之人,他不会做伤害别人的事。两兄弟相比,她更放心必贵,但她见必贵闷头磨刀,到底有些心虚,她劝必贵说:“既然你哥哥决定了,咱们支持他便是,娘亲相信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哥哥对李琼梅好,她一定心怀感激,收心做一个好主妇。反过来看,说不定这是你哥哥的福气,也是我们家的福气。再说,成婚之后,你哥哥嫂嫂与我们住一个门,事事有娘亲看着,娘亲相信李琼梅也不会做出什么有违妇道的事。”
必贵没有想到娘亲如此开明,胸怀如此开阔,这倒让他这个七尺男儿暗呼惭愧,他抬头看了她一眼,回答说:“我听娘亲的。”
九
必达将李琼梅从妓馆赎出来,带她去开封府办手续,负责妓女落籍的令史叫朱杰,也就是梁一贯的少年朋友,必达和他喝过酒,算是相熟。必达说明来意后,朱杰看看必达,又看看李琼梅,脸上浮现出怪异的笑容,他让必达办好手续,拿出一本册子,翻到李琼梅那一页,用红笔一勾,再盖上一个红色公章。
李琼梅从良了。
李琼梅带着丫鬟梅香嫁给了孙必达,成了孙府大奶奶。孙家虽不是显要人家,但在皇城内的繁华之地有独立院子,城外置有微薄田产,也算小康之家。
李琼梅也曾考虑过从良的事,可是,她踏上这个行业的第一天便清醒地知道,这段经历将伴随一生,直至血枯肉烂。她想过最好的结局,便是还未年老色衰之时,当了某一个商人的小妾。她的前辈同行基本上是此归宿,她大致也是这种命运。所以,当她听到孙必达的决定后,确实是意外之喜,孙必达是读书之人,前途无可限量,并且,孙必达一表人才,举止文雅,还有点儿呆气,正是这股呆气,让李琼梅觉得他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他不会以普通人的眼光来看待她的出身。能有这样的归宿,李琼梅心满意足。可是,她又觉得哪里不对劲,哪里不对?她想来想去,只有一点,那就是她对目前从事的这份职业还有留恋。没错,她确定是留恋。她知道,这种职业有一种毒,是一种有香味的毒,从事时间越长,中毒越深,越是迷恋这种生活。这是一种纵火自焚的生活,每一天都过得生不如死,可又对新的一天充满期望。也就是说,她还没有做好离开这个行业的思想准备,她对这个行业还有割舍不断的依恋。然而,她知道,如果拒绝了孙必达,她此生恐怕再遇不上这么好的机会了,世上不可能有第二个孙必达。思前想后,權衡再三,李琼梅决定收心做个良人。
进入孙家后,李琼梅确实是这么做的。她改掉了晚睡晚起的习惯,晚上二更上床,早上五更即起。晚上早睡还好办,大不了在床上多翻几个滚,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早上起床难度比较大,她都是挣扎了好几回,最后才猛烈地掀开被窝,眯着眼睛坐起来。
李琼梅起床洗漱完毕后,带着梅香去给孙府老太太请安,然后带着梅香去厨房烧早餐。到了晚上,她和梅香烧了热水,抬进老太太房间给她洗脸和泡脚。老太太很是受宠若惊,觉得这么多年念经拜佛终于有福报了,必达娶了一个好老婆,她得到一个好儿媳。她很满意,至少表现出来很满意。老太太每天笑得合不拢嘴,脸上的皱纹更明显了。
李琼梅对叔叔必贵也甚是用心。她知道必贵是家里经济支柱,必达在外面大手大脚花钱,都是必贵在后面默默支持。必达虽然是哥哥,但这个家真正的支柱是必贵。不过,必贵毕竟是还没成婚,嫂嫂和小叔叔之间关系微妙,李琼梅的用心也体现在这一点上,只要必贵在家,到了饭点,她都会亲自去叫,叔叔吃饭了。她叫必贵时,双手合拢,捂住右腹,微微弯着腰,眼睛看着地面。必贵出门时,她也是这个姿势,在背后说,叔叔慢走。 李琼梅花在必达身上的心思最多,这是应该的,必达是她夫君,是睡在一个被窝里的人,这种亲密关系是其他人无法替代的。再说,是必达把她从妓馆赎出来,她对他无论怎么好都是应该的。最主要的是,必达是个诗人,诗人有诗人的特点,说好听是天真烂漫,说难听就是任性,做事不懂得收与放,说话不懂得轻与重,热了不懂得脱衣,冷了不懂得添衣,更不懂人情世故。李琼梅是烟花场所过来的人,早就学会了察言观色,对人情世故心中自有一本账目。必达每天出门之前,李琼梅会让他多披一件外衣,叮嘱他热了就脱,冷了便加。出门之前,李琼梅会检查必达袖袋里的钱,如果太少了,她会补上一两,如果太多,她会取出一两。必达对钱财没有概念,袖袋里有多少他用多少,不懂得心疼。
梅香主要在家里做些粗杂活,李琼梅有时使唤她去街上买菜打酒,她嘴巴刚答应,人已经跑到门口了,眨眼之间就拿着东西回来。
李琼梅从来不进必贵房间,她每次把必贵换洗的衣服晾干折叠好,让梅香送到必贵房间。梅香还未成年,又是下人,无须避嫌。
梅香一直叫李琼梅小姐,进孙府后还是这么叫。李琼梅觉得叫小姐不成体统,她现在从良了,成了孙必达的夫人,应该改口叫她大奶奶。梅香每次憋了半天气,叫出来还是小姐,气得李琼梅拿鸡毛掸子打她屁股。最后还是必达开口了,说梅香叫你小姐叫习惯了,为什么一定要让她改口呢?就让她叫呗。李琼梅这才停止打梅香屁股。说起来,李琼梅对梅香这个丫鬟一直不是很满意,她买梅香时刚刚坐台接客,按照惯例,坐台小姐都有一个贴身丫鬟,是一种习俗,也是一种身份。李琼梅见梅香模样还过得去,就从市场上买了她。买来后才发现,这丫头不够机灵,碰见她看得顺眼的客人,心掏出来都可以,来的客人如果看不顺眼,她就躲到一边去,李琼梅无论怎么对她使眼色,她只当没看见。李琼梅一直想换一个丫鬟,只是没有遇见更合适的。另外,李琼梅也发现,梅香除了脾气有点儿拗、说话有点儿直外,对她还是忠心耿耿的,梅香跟她这么多年,她没有丢失过一件东西,这对一个下人来说是很难得的,那就姑且使唤着吧。
李琼梅对叔叔必贵用心是有原因的。她知道,在她和必达婚姻问题上,叔叔必贵是持反对意见的。有时想想,李琼梅也能理解叔叔必贵的心情,必贵当然希望哥哥娶一个出身清白的女子。可是,李琼梅内心多少对必贵打了一个结,有一点儿埋怨。她心里想,你哥哥要跟谁成婚,关你这个做弟弟什么事?李琼梅也从必贵找必达谈话的事件上看出来,必贵对她的出身还是在意的,必贵对她的出现和存在一开始就有偏见。虽然嫁入孙府后,必贵对她这个做嫂嫂的还算客气,但她知道,这种客气是一种拒绝,是一种距离的表现。从这个角度来说,李琼梅内心对必贵是有怨恨的,她只是埋藏得比较深而已。
十
如果不是孙必达领着李琼梅来办落籍手续,朱杰几乎已经将李琼梅这个女人忘记了。当然,说忘记是不准确的,实事求是的讲法是他一般不去想这个女人,他和这个女人好过一段时间,后来分手了,分手的原因是李琼梅向他借了十两金子,答应三个月后还他。三个月后,朱杰如期向她索要十两金子,李琼梅二话没说还了金子,但是,双方都感觉得出来,这一借一还,两人的心冷了。
对于朱杰来讲,当然是有意向李琼梅要债的,十两金子虽然不是小数目,但他负担得起,他在开封府当了这么多年的差,除了薪俸,还在几家妓馆参有暗股,每月都有可观的收入。他向李琼梅要债,是给她一个信号,两人好归好,不要打他的钱财主意。断了来往不是朱杰的本意,他对李琼梅依然心存怀念,这怀念有感情的因素,人是感情动物,两人在一起吃饭睡觉时间长了,不知不觉便生出依恋来,是那种牵挂的依恋。还有便是对李琼梅身体的依恋,他喜欢李琼梅的身体,饱满,结实,晶莹剔透,蠢蠢欲动,散发着诱人的气息,这种气息很奇特,像菜籽油的味道,很有生命气息,朱杰每一次闻到这种气息,身体里的欲望立即就被勾了起来。这也是他最合不得李琼梅的地方。分手之后,朱杰的天地比以前更开阔,可是,他再也没有遇见像李琼梅那样的身体,更没有闻到李琼梅那种蓬勃的味道。
好多次,朱杰产生了去找李琼梅的冲动,最终还是按捺住了。这是他的性格,他不服输的。在开封府混了这么多年,他明白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凡事不能后退。他见惯了大鱼吃小鱼的例子,小鱼为什么会被大鱼吃掉?因为小鱼见到大鱼,第一反应便是转身逃命,这一转身,这一逃命,便注定小鱼失去和大鱼对视的机会,失去和大鱼对抗的机会,也注定了小鱼失败和死亡的命运。朱杰知道,在社会上,在开封府,在大宋朝,他只是一条小鱼,是的,这一点几乎已是命中注定了,这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啊,可是,朱杰不甘心,他在无法改变现状的情况下,选择了另一种对待世界的方式,他要做一条比大鱼更凶恶的小鱼,也就是讲,在他的认识和行为里,只要和他有关的事,他必须是个赢家。他对谁也不会认输,对李琼梅更不会。李琼梅不过是他职务管辖范围之内的一个妓女,在他的意识里,李琼梅一直在掌控之中。他和李琼梅相好时,李琼梅刚挂牌接客,他看中的是她的身体,而李琼梅呢?何尝不是把他当作靠山,有他在,妓館的老板不敢欺负她,柳荫堤的其他姑娘更是要对她礼让三分。柳荫堤依然是他的管辖范围,李琼梅也一直待在柳荫堤,所以,在朱杰的脑子里,他从来没有放弃过李琼梅。根本不存在放弃这种说法嘛,李琼梅一直是属于他的,他一直在等待李琼梅前来认罪,也做好接纳她的准备,他不能没有李琼梅,李琼梅也离不开他,只要李琼梅还在柳荫堤,她迟早会回到他的怀抱。朱杰等待的只是一个机会,一个李琼梅主动来找他的机会。让朱杰没有想到的是,李琼梅倒是主动来找他了,却是要离开柳荫堤,这是朱杰不允许的,李琼梅是他的,谁也休想从他身边夺走。那么,她来办理落籍手续,给不给她办?当然给她办,而且要痛痛快地给她办。这是朱杰的职务,也是他的经验,他没有理由不让李琼梅办落籍手续,不让办就是他的不是了,就有把柄落在人家手上了,他不做这样的傻事,做这种傻事便不是朱杰了。那么,就这么白白放过李琼梅?当然不会,白白放过李琼梅不是他朱杰的风格,他不担心李琼梅飞走,李琼梅落籍后不是嫁给孙必达吗?只要依然生活在开封府,她便插翅难飞。再说,他知道孙必达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孙必达在明处,他在暗处,这就更好办了。 让朱杰没有料到的是,嫁给孙必达后,李琼梅居然足不出户,完全是安心过日子的模样。李琼梅能够回归做一个守妇道的正常女人,朱杰内心是欣慰的,甚至是高兴的,他觉得自己没有看错李琼梅,她确实是一个不一般的女人,自己没有白疼过她。可是,正因为李琼梅的这种转变,更激起了他的征服欲望,他不但要征服她,还想长期占有她,是的,李琼梅是他朱杰的,谁也别想从他手里夺走。他不会让任何人将李琼梅夺走,谁也别想。
可是,现在的问题是李琼梅闭门不出,更大的问题是,孙府老太太每天像看守犯人一样盯着李琼梅。除了孙府老太太,朱杰最担心的还是孙家老二孙必贵。关于孙必贵,朱杰早就有所耳闻,主要是三点:第一,他性格耿直,讲义气;第二,他虽然混迹市井,却身怀高强武艺;第三,他不是一个人,有一班师兄弟,社会关系复杂。因为孙必贵,朱杰轻易不敢去孙府,那么,既然有危险,他是不是该知难而退呢?当然不会,否则便不是他朱杰了。
话说回来,朱杰也不急,急什么呢?他知道李琼梅在那里,这就够了,他深知猫捉老鼠的技巧,誰见过哪只猫是猴急猴急的吗?谁见过猴急的猫捉到老鼠了吗?没有。朱杰深深知道,对于现在的他和李琼梅来说,李琼梅是老鼠,他就是猫,只要他有足够的耐心,捉住老鼠是迟早的事。
当然,朱杰一直在寻找机会,他以前几乎没有主动宴请过孙必达,都是梁一贯邀约的场子,孙必达娶了李琼梅后,他主动宴请孙必达的次数多了起来。他以前便知道孙必达常常喝醉,醉了便各自散去。现在情况不同了,只要孙必达喝醉,必定是他送回孙府。他每一次将不省人事的孙必达搀扶回孙府,亲手交给李琼梅,每一次,他都只是意味深长地对李琼梅笑一笑,没有用语言挑逗,更没有动手动脚,这种事只有社会上无赖泼皮才做,他朱杰当然不是那类人,他要做便做得彻底,要做便做得到位,这才是他的性格。当然,他这么做也是在提醒李琼梅,无声的提醒和暗示才是最有力量的。
十一
必达得了李琼梅,第二年,梁一贯成了秘书省校书郎。
先生知道此事,将必达叫到书院,连骂三声“竖子不可教也”。必达被骂得满心欢喜,骂得他内心无限宽广,他知道先生对他的好。必达对梁一贯没有任何意见,这是他的选择,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知道自己要走的路。
必达现在是全国著名诗人了,他的诗歌已经受到当朝文坛领袖的肯定和褒奖,每年的年选里,必达的诗歌总是放在头条位置,还有大段的肯定性评论。衡量一个诗人是不是著名,一个主要的标准是该诗人在达官贵族群体里的知名度,如果达官贵族嘴里经常提到这个诗人的名字,甚至能够吟唱两句他的诗歌,那么,恭喜你,你成功了。据说必达的诗歌已经传人皇宫,宫女都在竞相传阅。不过,这只是江湖传说,因为谁也没有进入皇宫,谁也没有见过宫女长什么模样。不过,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必达的知名度和传奇性。
必达的诗歌是桃花诗社的骄傲,他的旧诗和新作都会受到追捧,成为诗社成员研究对象和模仿对象。
必达的诗歌因诗社成员的抄阅,阅读面越来越广,渐渐地,市井里也有人在传读他的诗歌,知道当朝有一个诗人叫孙必达。
有的私塾先生也拿必达的诗歌做教材,分析必达诗歌里蕴含的意义,逐字逐句解读必达文字背后的感情和深意。
必达成了一个符号,成为一个文化名人。
必达的应酬比以前更多了。
柳荫堤的酒店开了又关,关了又开,只有妓馆长盛不衰。酒店开业,老板除了邀请政界、商界和社会名流去剪彩,也会通过关系邀请必达前去助阵,请必达喝酒。必达喝了酒,兴致上来了,就会给酒店写首诗。酒店老板会把必达的诗装裱起来,挂在大厅装点门面。当然,酒店也会给必达一笔不菲的出场费,这是必达的主要收入。必达写的诗都是在朋友问抄阅,收入年选也没给稿酬,他的收入就是出场费。
因为必达现在不仅仅是开封的必达,除了参加开封当地的活动,必达也接受各地衙门邀请前去采风。所谓采风,只是一个笼统的称谓,内容相当丰富。有的地方是想推动旅游,有的地方想歌颂政绩,当然,也有的是当地长官附庸风雅,想见一见必达。
唯一相同的是,邀请必达的地方,走过场面后,必定安排必达游山玩水,请必达给当地的诗歌爱好者讲座,每天好酒好肉款待,目的是把必达伺候高兴了,必达伺候高兴了,诗兴上来了,就有感而发了,当地的风俗人情便留在必达的诗篇里。经过必达诗歌的传播,当地的旅游知名度打开了,当地的政绩便可能被朝廷赞赏,当地的长官便永久性地载入必达的诗歌里。这是多么划算的一笔生意啊,必达和地方府衙各得其所。
必达的应酬多了,跟李琼梅相处的时间少了。
必达也知道李琼梅内心有所不满,李琼梅希望必达能够每天陪着她,至少每天晚上能够回家一起吃饭,或者经常回家吃饭。但是,必达已经做不到这一点了,如果必达去了外地,山高水远,一去就是一两个月。即使没有离开开封,必达也是三天两头在外面应酬。问题是必达经常喝醉,不是因为他酒量差,而是性格使然,必达喝酒从来不懂策略,不懂控制,不懂认输,不懂在酒桌上玩失踪,这样的人,即使酒量再好,最后还是一个醉字。必达醉了之后,有时还能迷迷糊糊走回家,有时被朋友送回来,更多是回不来。必达回不来,李琼梅只能担惊受怕。
必达内心愧疚,觉得冷落了李琼梅,应该抽出更多时间陪她,可是,他确实是身不由己,约请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怎么能够断然拒绝?还有一个原因,从必达的内心看,他是喜欢出去应酬的,他不明白自己什么时候养成这种不良习惯,更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养成这种不良习惯,每天想往外跑,每天想喝酒。他也知道经常喝醉不好,既失风度又伤身体,应该克制,每次醉后,他都表示要痛改前非,可是,一到酒桌上,他便控制不住自己。
十二
李琼梅不是一个怕事的人,她不怕必达知道她曾跟朱杰好过,她的出身必达是清楚的,相好何止朱杰一个啊,那是她以前的工作,她以此为生,跟谁都有可能发生关系,这点她在从良之前就跟必达说明白了。但是,李琼梅心里明白,自落籍从良那一天起,旧的李琼梅被翻过去了,包括以前跟她有过关系的所有男人。以前,所有男人都可以上她的床,从今以后,她的床上只能有必达一个男人。 当然,李琼梅内心不希望必达跟朱杰接觸,她知道朱杰的为人,他在官府当差,跟黑白两道的人都有来往,而必达是个只知道写诗喝酒的书生,他跟朱杰交往肯定吃亏。
李琼梅知道朱杰的性格,他想得到一个人或者一件东西,总会想方设法弄到手。他就是这样的人,因为他是官府的人,他跟李琼梅说过,他代表着官府,就是官府。
这时,必达接到南方温州府衙的邀请,准备出一趟远门。
朱杰知道这事后,要为必达饯行,酒宴设在著名的丰乐楼。丰乐楼是开封府最著名的酒楼,高三层,站在顶层,可鸟瞰皇宫。朱杰同时邀请了李琼梅。
李琼梅知道朱杰打的是什么主意,她内心不想去,但必达一说她就答应了。她知道,对朱杰这种人,退缩和躲避只会让他变本加厉。
李琼梅和必达到了丰乐楼,朱杰还叫了梁一贯和几个同事。入席后,李琼梅发现,除了朱杰,其他人一个劲儿向必达敬酒,这不是车轮战吗?李琼梅不动声色,但她知道这个喝法也没有大问题,大家是为必达饯行嘛,当然要多敬他。李琼梅的不动声色还因为她清醒地意识到,她现在的身份是必达的夫人,喝不喝酒的主动权在她这里,喝多喝少的主动权也在她这里,最最主要的是,怎么喝的主动权也在她这里,别人敬她必须满杯,她喝多少别人不能勉强,她敬别人,别人是不能拒绝的,因为她现在的身份是孙夫人,不是柳荫堤的姑娘,孙夫人和柳荫堤姑娘的最大差别便在这里,权利也在这里,她手握这种权利,打遍天下,谁也不是敌手。这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李琼梅是酒场老手,她从良之前,没少喝酒,有的是在妓馆里喝,有的是被客人带出去喝。无论是在妓馆喝还是赴外面的酒局,对妓女来说都是严峻的考验,你不能不喝是不是?不喝酒你当什么妓女?客人请你喝酒,是给你面子,不喝就是给你脸你不要脸,这就是职业道德有问题了。所以,当妓女必须会喝酒,这是硬条件之一。但是,有了硬条件还不行,能喝酒还要喝好酒,要掌握好度,要会调节气氛,更要把握节奏,不能三下两下就将客人喝醉了,更不能三下两下将自己喝醉了。这就非常有艺术性了,要让客人喝得很尽兴,又不能让客人醉,实在是很考验妓女的业务水平的。李琼梅业务水平相当高,高到什么程度呢?她在应酬场合给人的感觉很能喝酒,每一场喝很多酒,她接受别人敬酒,也主动敬别人,却从来没有醉过,没有失过态。李琼梅在上岗之前经过专业培训,其中一个项目就是喝酒,负责培训的老师教导她,作为一个妓女,在应酬时不能让酒劲上头,一上头就失控了。一定要在酒劲没上来之前吐掉,吐不出来就将手指伸进喉咙捞,多捞几次,肯定能吐出来。只要吐出来就好办了,回去可以接着喝,差不多时候接着捞喉咙,一直捞到散席。李琼梅觉得这招很管用,她屡试不爽。当然,李琼梅确实有酒量,这是天赋,不是培训出来的。
酒过三巡,李琼梅看出来,朱杰今晚并无明显恶意,他们无非是要灌醉必达而已,为什么要灌醉必达呢?当然是做给她看的——他朱杰有这个能力。此时,李琼梅也看出酒席上的深浅来了,除了朱杰,大家多少都有点儿醉意了,特别是必达,他喝得最多,舌头大了,一句说得断断续续。李琼梅觉得该是自己站出来的时候了,否则必达很快就会说胡话,所以,她举起了酒杯,她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朱杰,朱杰是晚上酒席的主谋,擒贼先擒王嘛,她敬朱杰酒,理由很充足,感谢他特意安排这次给必达饯行的酒会,李琼梅不是敬一杯酒,她连着敬了朱杰三杯。朱杰喝完三杯后,脸色马上就红了,反应变得迟钝。他看着梁一贯和同事,意思大概是向他们求救。李琼梅知道朱杰酒量不错,但他知道朱杰有一个致命弱点,他不能喝快酒,李琼梅今晚不想给朱杰喘气的机会,她既然已经站起来,就是想给朱杰一个信号,绝没有轻易坐下的道理。李琼梅又敬了朱杰三杯,感谢他平时对必达的照顾。梁一贯他们早已看出来,朱杰的目的是什么,也看出李琼梅的目的是什么。李琼梅这时亲自披挂上阵,肯定见谁灭谁,大家都是酒场老手,谁会做这种自讨没趣的事?大家幸灾乐祸地看着朱杰又被李琼梅灌下三杯。这三杯一下肚,朱杰的眼神就直了,喉咙有一股热乎乎的东西涌上来,他什么话也不敢说,赶紧伸手捂住嘴巴,咬紧牙关,拼命往下咽。李琼梅微微一笑,端起酒杯,又敬了朱杰三杯,感谢他晚上送醉酒的必达回家。大家都看着朱杰,朱杰犹豫了片刻,缓慢站起来,拿酒杯的手在颤抖,跟李琼梅碰过杯后,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喝完第一杯后,朱杰停顿了好长时间,谁都看得出来,酒已经满上喉咙了,再喝肯定失控。朱杰这时看看必达,必达已经缓过劲来,他想站起来对李琼梅说别再喝了,李琼梅对他使了一个眼色,摆了摆手,同时又端起酒杯,她有经验,只要这一杯下去,今晚她和必达就能全身而退。只是,李琼梅内心有一个担忧,她知道朱杰是个有手段的人,朱杰的厉害不仅仅因为他是开封府的令史,而是他背后的整个机构。李琼梅知道,作为必达和她这样的个体,根本无法和以朱杰为代表的整个机构对抗。可是,再弱小的生命也是有抗争意识的,李琼梅的想法是:她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退让,但有一个限度,过了她心理限度,大不了一死,生死去来,不过是小命一条,做个任人摆布的人,活一百岁又有什么意义?李琼梅一抬头,一杯酒就空了。朱杰看了李琼梅一眼,咬咬牙,一仰脖子,杯子也空了。他放下杯子,正想透一口气,突然哇的一声,伸手去捂,已经来不及了,他一扭头,一股激流从他嘴里喷薄而出。
李琼梅看着弯腰狂吐的朱杰,她没有胜利的感觉,更没有丝毫的喜悦之情。
十三
必达去江南后,必贵对武大员说:“这段时间我不能去山东买猪了。”
“没关系的,多赚少赚都是赚,我们小本生意急不来。”武大员看着必贵说,“我知道你不放心必达出远门。”
“不知为什么,心里总是惶惶的。”停了一下,必贵又说,“以前从来不会的。”
武大员说:“你别太担心,有我们一帮师兄弟呢。”
必贵说:“总觉得要出大事。”
那一天,武大员留了一个猪耳朵,肉铺收摊后,他叫必贵去家里坐坐。必贵说他不放心家里,想回去。武大员说他已经约了刘显和吴长河,吴长河刚押了一趟长镖回来,你不想见见他?师兄弟里,必贵和吴长河最谈得来,吴长河是个闷罐子,有什么事只在心里盘算,盘算清楚后,他就一声不响去干,绝不回头。但他有什么事会跟孙必贵商量,遇到什么困难会向必贵求助,如果缺钱,第一个就是向必贵借。他也只会向必贵一个人借。必贵见武大员这么说,也就不再说什么,他有三个月没有见到吴长河了,三个月太长了,他确实想见见吴长河。必贵对武大员说,我回去将刀磨好就赶来。 必贵回到家,先去娘亲房间问一声好,然后坐在院子里,将刀具里的刀一把把磨好。自从哥哥娶了李琼梅后,必贵让娘亲将院门关紧,只有每天磨刀时,他将院门打开,故意磨出很响的声音来。
磨完刀后,必贵又进了娘亲房间,说自己去一趟武大员家,商量生意上的事。
必贵到达武大员家时,发现武大员的餐桌上已经摆了五个下酒菜,其中一个就是卤猪耳朵。餐桌上还有两大埕酒,必贵看埕腰上贴的包装纸便知道,是他们菜场卖的人家烧,酒性烈,价钱实惠。武大员平时都喝这种酒。师兄弟里,只有必贵一个不喝酒。必贵能喝,酒量并不比武大员差,武大员只是喜欢喝而已。但必贵喝了酒有一个问题,喝一口便全身通红,不是一般的红,是像酒糟那种颜色,红得发黑;还有满身酒气,酒气重得他未进自家院门,娘亲在房间里便闻到了,娘亲会问,孙二,你又喝酒啦?必贵听出娘亲的担心,他不想让娘亲担心,所以,平时滴酒不沾,师兄弟聚会,大家喝得昏天暗地,从来没有勉强必贵。
必贵跟武大员的老婆打过招呼,武大员在厨房里烧吃的。武大员杀猪是把好手,烧菜也是一把好手。
没有多久,吴长河和刘显就来了。刘显一看到餐桌上两大埕酒和猪耳朵,哈了一声,摩拳擦掌,猛咽口水。必贵和吴长河对视一下,抿嘴一笑。
刘显是开封府里的狱卒,贪杯,因为贪杯,多次值班喝酒被上面派下来的检查组逮个正着,一次因为喝酒差一点儿让一个犯人跑掉。师兄弟都说他是被酒害了,当了十多年差,连个小头目也没混上,凭他的本事,当个都头是没问题的。武大员跟刘显来往比较多,武大员老婆的弟弟是个混混,偷鸡摸狗,赌博耍老千,调戏良家妇女,敲诈勒索儿童,什么下三流的事都干。这样的人当然是牢房常客。他一抓进去,武大员的老婆就哭哭啼啼,说家里就这么一个弟弟,万一他在牢房里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老婆一哭,武大员只能去找刘显,让他多关照,尽快放出来。刘显果然很快就将武大员的小舅子放出来。武大员每一次都会提着一爿猪肉送到刘显家里去,然后请刘显来家里喝一顿大酒。每一次,刘显都叫武大员不用客气,他说,你小舅子没杀人放火,小偷小摸而已嘛,然后笑纳了那爿猪肉。喝酒刘显倒是一点儿不客气,武大员一叫他就来了。当然,武大员也不是刘显帮了忙才请他喝酒,平时有事没事,他也会叫刘显来家里喝酒。
刘显的酒量并不好,他只是喜欢喝酒。或许他心里有悲苦,借酒排解?
喝完第一埕酒后,刘显的醉态已经很明显了,必贵心里发慌,总担心家里有事,他站起来说:“我先回去了,太迟回去娘亲会担心。”
见他这么说,大家便不再挽留。吴长河送他出来,他好像有话要对必贵说,却一直没有开口,送到门口,必贵对他说:“你进去吧,我们找时间再聊。”
必贵回到家后,刚进院子,就听见娘亲的声音:“是孙二吗?”
“娘亲,是孩儿回来了。”必贵回答道。
必贵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看着哥哥必达的房间。他转身拿出刀具,铺开磨刀石,坐在小木凳上,叉开双腿,唏嗦唏嗦的磨刀声从他的两腿之间传出,一声比一声凄厉。娘亲披上衣服出来问他:“孙二,你这是干什么?”
必贵说:“娘亲,孩儿在磨刀。”
“你下午不是磨过了吗?”
“我下午磨过了吗?”
“孙二,你怎么比娘亲还老糊涂?”娘亲拍了拍必贵的肩头说,“赶快收起来,三更半夜的,你这磨刀声整个开封府都听见了。”
十四
那晚以后,必贵将磨刀时间改到夜里。他中午回家吃饭,因为起得早,下午要补觉,补完觉起来吃晚饭。然后在院子里练功,先是练拳头,然后练器械。一直练到夜里二更,才在院子里点起灯笼,将小木凳搬出来,铺开磨刀石,摊开刀具,叉开双腿,唏嗉唏嗉的磨刀声从他的两腿之间传出,一声比一声凄厉。这种声音一直到三更才停歇。
李琼梅听出来,那声音因她而起,是冲她来的。声音里有不满,有愤怒,有警告,更有威胁。
李琼梅一开始以为必贵只是使性子,她在柳荫堤待了那么多年,见识了多少男人啊?男人有时就是个长不大的孩子,遇到问题总喜欢使小性子,只要不理睬或者用手段安抚一下,没有不消停的。这点李琼梅是有经验的。问题是李琼梅对付必贵这样的人没有经验,他是个男人,可在李琼梅眼里又不能算个男人。他是自家相公的弟弟,是自己的小叔子,她能将以前对付男人的手段使用到自家小叔子身上吗?不能嘛。问题便棘手在这里。
李琼梅知道必贵是为了维护他哥哥,这个出发点李琼梅早就看出来了。她也是站在这个出发点去理解必贵的所作所为,她对必贵的敬重也由此而来。可是,她有时也会有发自内心的委屈,虽然没有当面质问必贵,但会在内心问必贵:你以为全天下就你一个人爱你哥哥吗?你以为为了你哥哥你怎么做都是对的吗?你为什么不能考虑下我的感受呢?我也是爱你哥哥的,我的所作所为也是為了你哥哥好,如果说我以前出身不好,这点我承认,可我现在已经落籍除名,是个自由身。再退一步说,我嫁入你们孙府,是你哥哥主动提出来的。老实说,风尘是另一个世界,虽然与现实世界密切相连,却有天壤之别。现实世界的特点在一个“实”字,柴米盐醋,人情世故,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有规定,日子是掰着手指头过的,一点儿马虎不得。而风尘之中呢,日子过得是一个“虚”字,来这里的人,无论是皇族贵胄还是贩夫走卒,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陕活。快活是一种感官刺激,也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享受,稍纵即逝又无限漫长,虚无缥缈又触手可及。也就是说,那是一个没有时间概念的世界,有的只是享乐,你来我往,灯红酒绿,歌舞人生,那是人间仙境啊。我是真有点儿合不得啊,可我最后还是从了良,跟了你哥哥,我死心塌地跟你哥哥,天地可以做证,自从踏进你们孙府后,我李琼梅从没有起二心。我收心了,知道外面的世界鲜花盛开,可跟我已没有关系。而你作为一个小叔子,一个男人,作为必达的双胞胎弟弟,为什么不能像你哥哥一样放下心中成见,放下世俗对妓女的偏见,像对待一个正常女人的态度对待我呢?怎么说我现在已经成了你嫂嫂了啊?你如果爱你哥哥,就应该尊重你哥哥的选择,接纳你哥哥的选择,并像你哥哥一样尊重和接纳我。可是,你的心胸竟然如此之小,从我踏进孙府之前,你就反对我和你哥哥的婚姻。我进了孙府,你处处设防,处处排斥。现在更是变本加厉,每天半夜在院子里磨刀。我知道你的用意何在,你这是磨给我看的,声音也是磨给我听的。你这是在警告我,是在向我示威。可是,我想问一句,孙必贵,我到底哪件事做错了?到底哪句话说错了?我每天小心翼翼在孙府过日子,对婆婆尽心孝敬,对丈夫尽力服侍,对你也算尽了当嫂嫂的本分。而你,何尝有给我一个好脸色?何尝对我说过一句好听的话?一想到这里,李琼梅觉得满身酸痛,是全世界最委屈的人。 李琼梅的满身委屈还来自必达。总的来说,必达是个好丈夫。必达对她是温柔的,体贴的,甚至是尊重的,他从来没有因为出身而轻慢她。从这个角度说,必达真是有一个宽阔的胸怀,他有一个高贵的灵魂。这也是李琼梅看中必达最主要的地方,在天地之间,像必达这样的男人是个异数,他能够超越世俗的成见,用自己的行动挑战世俗的成见,足见他精神上的非凡境界。李琼梅也算略懂诗词歌赋的,这是她以前当妓女时的必修课,她入行前,进行过专门的业务培训,诗词歌赋和琴棋书画是必修课,考试不及格是拿不到营业执照的。所以,她读了必达的诗后,自然会将必达的诗与以前读过的相识或者不相识的诗人的诗进行比较,这一比较,差别就出来了,必达是个真正的诗人,他的诗写的是世俗的事情,却没有世俗气,他的诗是必达自身气质的呈现,是超凡脱俗的,有一种庞大的精神力量。必达是一个活在精神里的人。这当然是必达的巨大优点,这个优点在他身上闪闪发光,使他身上仿佛笼罩着一个光环,让人膜拜。可是,李琼梅的委屈也来自于此,作为必达的妻子,李琼梅希望能够在精神上与必达进行沟通,能够把话说到同一个地方去。但是,李琼梅发现,与必达生活的时间越长,她越来越发现两人精神上的差距,无论是对自身的关照还是对外部世界的看法,必达都会从阳光的方面看,他虽然也知道阴暗那一面,可他将阳光那一面无限放大了。必达用这种方式对待世界,说得好听点是境界,说得不好听就是幼稚和无知。以李琼梅的人生经历,她当然知道这世界的阴暗多于光明,所以,她与必达生活时间越长,越是替必达担心,总有一天,必达会因为他的天真和善良付出代价,而且是隆重的代价。还有一点,必达白成婚以来,随着名声日隆,喝酒应酬的机会越来越多,每天都有聚会,有时从中午开始喝,到晚上又转到另一个场子继续喝。每天夜里醉醺醺回来,倒头就睡,第二天一早又被人请走。李琼梅算了一下,她和必达竟然有半年没有做爱了,这对她来说是一种煎熬。当妓女之前,李琼梅对性方面的感觉懵懵懂懂,每个月有几天身体有点儿异常,也说不上异常,身体特别胀而已,特别饱满,似乎有什么东西要从身体里冲出来。进入柳荫堤后,她将初夜卖给一个来开封做生意的南方人,那是个粗壮甚至粗野的男子,喝了很多酒,动作粗暴,除了用土话骂几句粗话外,几乎跟她没有语言沟通,一次又一次地跟她欢爱。李琼梅从心里排斥那个男人,但她知道这是她进入柳荫堤必经一关,她也想将初夜交给一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温柔体贴的白脸书生,可是,柳荫堤的规矩是将她的牌子和画像挂出去,谁出的价钱高,谁便拥有她的初夜权。也就是说,来的是什么人,李琼梅没得选择,决定权在一个“钱”字上。虽然排斥那天晚上的男人,但李琼梅发现生理上并没有不适的地方,相反,她在那个不知名的粗暴男人身上获得了意外的快乐——她的身体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释放,身体里肿胀感消退了,有一种要飞起来的感觉。在烟花之地待久了,经历的男人多了,李琼梅慢慢知道自己在性方面有着旺盛的需求。她知道这并不是什么坏事,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恰恰相反,她觉得这是作为女人莫大的荣耀。但李琼梅知道,身在青楼这种地方,不能将这种需求直接表现出来。对谁也不能。她更不能因为身体的需求而随便委身于人,事情正好相反,她必须将这旺盛的需求掩盖起来,这种需求一旦被传扬出去,她将会成为一个声名狼藉的女人,一个天生的妓女,如果这样,柳荫堤将没有她的立身之地。这也是她决定从良嫁给必达的原因之一,虽然她没有将这个原因告诉必达。因為她嫁了人,便拥有了一个真实存在的男人,她不用对这个男人隐瞒什么,也不用隐瞒身体里旺盛的需求,可以随心所欲地在自己男人身上得到满足。这是她的权利。然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新婚不久,必达就陷入了各种应酬,酒局不断,每天大醉而归,哪里还顾得上满足她的需求呢?一想到这一点,李琼梅就是满心的委屈,她有时甚至想,早知如此,还不如继续留在柳荫堤呢。当然,这只是气头上的念头,想想而已。
现在好了,她什么也没做错,叔叔必贵居然深夜磨刀来威胁她。这怎么不让她气不打一处来呢?李琼梅突然想做点儿什么事情,她想让必贵看一看,她不吃他那一套,必贵你不想一想,你嫂嫂是从哪里混出来的人,难道还怕吓唬不成?
十五
李琼梅那天早上梳妆打扮完毕,使唤丫鬟梅香整理出郊游的席子和小桌椅,还有酒具和餐具,装在一个温州产的藤篮里。这些器物都是李琼梅在柳荫堤添置的,想当年,每到春天时节,白天客人稀寥,李琼梅会让梅香带上这些器具,去隔壁欣乐楼酒店打上两壶美酒,再买上四样点心,直奔桃花坞。梅香天生不能饮酒,喝一口就醉,是那种不省人事的醉,将她扔到海里喂鱼也不知道,所以,如果李琼梅不强迫她喝的话,她绝对不碰。李琼梅就在桃花林下,一个人慢斟细尝,偶尔发呆想想心事,或者在心里盘点接待过的各个客人,想象他们的容貌,当然,有时也会想想自己的出路。到下午未时,两瓶美酒入腹,李琼梅微微有点儿醉意,看人看事正是最美好的时候。她命梅香收拾行头,回柳荫堤接客。
孙府在浚仪桥东,与开封府是同一条街道的两端,这条街上商铺林立,是开封府一个热闹所在。这天上午,李琼梅让梅香去张家酒家打两壶酒,顺道去望楼山洞梅花包子铺买四个包子,去曹婆婆肉饼店点两个肉饼,再去李香家糕点店买四样糕点。一切办理妥当,梅香叫了一辆马车,她们坐车来到西壁次卞河北岸角门子外的桃花坞。进了桃花坞,站在高处,只见满山满冈的桃花林,像一片巨大的粉红色云朵,无边无际地铺开去,看不到尽头。来到低处,桃树密密麻麻,树枝层层叠叠,树枝托着桃花,像无数的男人簇拥着女人。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一副春意盎然的样子。
桃花坞游人如织,人声鼎沸,气氛比以前更盛。她们来到曾经野餐的地方,发现已被人占领,只好另觅地盘。找了好几个地方,只要是稍微平缓之地,都被人铺上席子,甚至有人专门在那里占了位置转租。她们找了将近半个时辰,好不容易才在一座土坡上找到一块空地,虽然不在桃花树下,可土坡四周都是桃林,也算是个难得的好所在。李琼梅笑着问梅香:“你想想看,这么好的场地,为什么偏偏留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