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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提高国家生产力,领导人决定以“一带一路”加大外需;以“中国梦”来实现国民思想高度集中于生产力提高,促进人均GDP提高。紧接着国企改革释放红利的进程,也渐渐出现在民众的视野中,因为触及到民生根本而进一步成为大众话题的焦点,在此大环境下,电力行业也将迈出走向市场化的步伐。目前,国家从电价入手,鼓励“第三方”成立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用电客户来“分食”电力改革红利,以此来促进电力售电市场化,进一步达到缓解电力产能过剩、提高用户生产力的目的。
关键词:电力市场;结构变化;影响分析
一、主要结构变化
(一)划分售电侧市场主体,更新职责定位
将主体划分为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分别定义其社会职责。电网企业是指拥有输电网、配电网运营权,承担其供电营业区保底供电服务的企业,履行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的基本责任,网企业系指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售电公司以服务用户为核心,以经济、优质、安全、环保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公司交易,也可以自主选择与售电公司交易,或选择不参与市场交易,任何單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市场主体的权利。
由此职责定位,可以看出国家已经以实际行动推动了改革进程,将售电端由原有的被动买卖模式变更为“自由自主”交易模式,并辅以电网企业“兜底”运行来维持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国网企业将提供普遍服务,进行无歧视开放电网,并且履行社会责任,在收费和结算等方面做出改变;售电公司将提供优质专业的售电服务,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服从电力调度管理和有序用电管理,并且进一步鼓励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需求侧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咨询等增值服务,丰富和拓展售电业务内涵;而对于符合条件的用电客户,则有了选择交易对象的权利,从而有被卖电,变更为主动选择买电,对于卖电主体来说就有了竞争,达成市场自由选择的目的。
(二)对于售电公司的要求
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以及具有一定的资产以及经营场所、设备外,售电公司按照专业人员条件主要分为无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分属要求决定于售电公司有无配网经营权。
配网经营权,即一家售电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配网经营的权力,若售电公司在本地区的竞争中向原电网企业收购部分配网设备资源或者在新建小区筹划建设中争取到该区域的配网建设权,那么此售电公司具有范围内部分配网经营权利,该地区的配网建设、维护以及抄表、结算、催收将全权由配网权力所属售电公司包揽。也就是说具有配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公司“完全体”,相反仅仅不具备任何地区配电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在一定意义上将成为“皮包公司”,仅仅赚取买卖之间的差价。除此之外,售电公司必须具有一定的信用要求,担得起服务客户的承诺,当然此项也由市场做出选择。
二、影响分析
(一)对于原供电公司
1、结构变化,影响企业获利
原供电公司具有电网经营权、维修权以及向固定客户以固定价格销售的权利,其中包含着国家定价的衍生出来的价差以及配网电价,以此来牟取利润;现将其固定价差交付于市场,由市场中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参与获利,而电网经营权也由于配电经营权的“可出让”以及新建小区配电经营权的“可竞争”变得十分不确定。企业获取利润将大不如前,而公司在国家的要求之下,必须对于低压居民用户进行保底,将承担起电力生产中最大部分的线损消耗,利润必将大打折扣。
2、政策变动,影响人才流動
政策的变动,使得供电公司不再是人们口中所说的金饭碗、好单位,其“安稳”的标签也会被市场竞争逐渐代替,而对于变动发生之前进入公司的人来说,恰恰会因政策“变动”以及公司所属社会性“维稳”纠结苦恼,影响企业整体团结稳定性,极易出现新建售电公司“挖人”以及新员工收取难(低收入高压力难以吸引人才)的局面。在此市场选择过程中,如若供电公司没有进行积极的市场竞争以及公司人才的积极争取挽留,将会出现市场以及人才双重流失。
3、最终形态
如若供电公司在内部,加大员工与流程管控力度,积极处理内部绩效评级,加快业务处理效率,减免糅杂业务过程,积极吸引人才,以最终获益为目标来促进日常员工工作,将大大的降低企业运转的成本,加速企业由“大体量、保底运转”向“轻体量、简洁运转”转变,将为企业带来质变;而在外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作为一个企业去与其它企业竞争,不做国家政策怀中的“婴儿”,将内与外统一为积极进取,以获利为目标的正常公司,将大大的提高企业本身的凝聚力。在此基础上,供电公司才有“靠自己”美好的未来。如若内外不一,工作中心只在服务、规范、指标上转悠,这样内部消耗下去,终将导致供电公司逃脱不掉负收益、人才流失,沦为中国其他国企需要国家持续输入资金填充其财政赤字的命运。
(二)对于市场“第三方”
由于有市场的选择,“第三方”竞争将无比激烈。目前出现情况为市场上常见的“恶性竞争”,为了初步争取到用户用电,“第三方”不吝于大肆降低其售电电价,亏损经营,以跻身于首批参与竞争的行列。形式上分析,将出现大的财团吸收吞并现有的中小售电公司,形成体量大型的电力生产以及销售综合体。
参考文献:
[1]许华安.中国电力行业SCP分析[D].中国人民大学,2008.
关键词:电力市场;结构变化;影响分析
一、主要结构变化
(一)划分售电侧市场主体,更新职责定位
将主体划分为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分别定义其社会职责。电网企业是指拥有输电网、配电网运营权,承担其供电营业区保底供电服务的企业,履行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的基本责任,网企业系指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售电公司以服务用户为核心,以经济、优质、安全、环保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公司交易,也可以自主选择与售电公司交易,或选择不参与市场交易,任何單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市场主体的权利。
由此职责定位,可以看出国家已经以实际行动推动了改革进程,将售电端由原有的被动买卖模式变更为“自由自主”交易模式,并辅以电网企业“兜底”运行来维持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国网企业将提供普遍服务,进行无歧视开放电网,并且履行社会责任,在收费和结算等方面做出改变;售电公司将提供优质专业的售电服务,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服从电力调度管理和有序用电管理,并且进一步鼓励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需求侧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咨询等增值服务,丰富和拓展售电业务内涵;而对于符合条件的用电客户,则有了选择交易对象的权利,从而有被卖电,变更为主动选择买电,对于卖电主体来说就有了竞争,达成市场自由选择的目的。
(二)对于售电公司的要求
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以及具有一定的资产以及经营场所、设备外,售电公司按照专业人员条件主要分为无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分属要求决定于售电公司有无配网经营权。
配网经营权,即一家售电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配网经营的权力,若售电公司在本地区的竞争中向原电网企业收购部分配网设备资源或者在新建小区筹划建设中争取到该区域的配网建设权,那么此售电公司具有范围内部分配网经营权利,该地区的配网建设、维护以及抄表、结算、催收将全权由配网权力所属售电公司包揽。也就是说具有配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公司“完全体”,相反仅仅不具备任何地区配电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在一定意义上将成为“皮包公司”,仅仅赚取买卖之间的差价。除此之外,售电公司必须具有一定的信用要求,担得起服务客户的承诺,当然此项也由市场做出选择。
二、影响分析
(一)对于原供电公司
1、结构变化,影响企业获利
原供电公司具有电网经营权、维修权以及向固定客户以固定价格销售的权利,其中包含着国家定价的衍生出来的价差以及配网电价,以此来牟取利润;现将其固定价差交付于市场,由市场中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参与获利,而电网经营权也由于配电经营权的“可出让”以及新建小区配电经营权的“可竞争”变得十分不确定。企业获取利润将大不如前,而公司在国家的要求之下,必须对于低压居民用户进行保底,将承担起电力生产中最大部分的线损消耗,利润必将大打折扣。
2、政策变动,影响人才流動
政策的变动,使得供电公司不再是人们口中所说的金饭碗、好单位,其“安稳”的标签也会被市场竞争逐渐代替,而对于变动发生之前进入公司的人来说,恰恰会因政策“变动”以及公司所属社会性“维稳”纠结苦恼,影响企业整体团结稳定性,极易出现新建售电公司“挖人”以及新员工收取难(低收入高压力难以吸引人才)的局面。在此市场选择过程中,如若供电公司没有进行积极的市场竞争以及公司人才的积极争取挽留,将会出现市场以及人才双重流失。
3、最终形态
如若供电公司在内部,加大员工与流程管控力度,积极处理内部绩效评级,加快业务处理效率,减免糅杂业务过程,积极吸引人才,以最终获益为目标来促进日常员工工作,将大大的降低企业运转的成本,加速企业由“大体量、保底运转”向“轻体量、简洁运转”转变,将为企业带来质变;而在外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作为一个企业去与其它企业竞争,不做国家政策怀中的“婴儿”,将内与外统一为积极进取,以获利为目标的正常公司,将大大的提高企业本身的凝聚力。在此基础上,供电公司才有“靠自己”美好的未来。如若内外不一,工作中心只在服务、规范、指标上转悠,这样内部消耗下去,终将导致供电公司逃脱不掉负收益、人才流失,沦为中国其他国企需要国家持续输入资金填充其财政赤字的命运。
(二)对于市场“第三方”
由于有市场的选择,“第三方”竞争将无比激烈。目前出现情况为市场上常见的“恶性竞争”,为了初步争取到用户用电,“第三方”不吝于大肆降低其售电电价,亏损经营,以跻身于首批参与竞争的行列。形式上分析,将出现大的财团吸收吞并现有的中小售电公司,形成体量大型的电力生产以及销售综合体。
参考文献:
[1]许华安.中国电力行业SCP分析[D].中国人民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