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理应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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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祝颐(湖北省武汉市):执法车同号牌是“特权的奇迹”。近日,两辆悬挂同一号牌的城管执法车,在云南昭阳城区同一地点出现,引发舆论吐槽。经调查,两车涉嫌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和挪用机动车号牌,现车辆被依法扣留,并对涉事人员做出停职处理。交通法规面前理应“车车平等”,城管执法车显然没有交通违法的特权,他们开着套牌车上路执法,以一种违法纠正另一种违法,充满黑色幽默;交警对城管套牌车熟视无睹,则难逃选择性执法的嫌疑。其实,执法车享有特权频遭诟病,哈尔滨警车5个月内闯红灯5900余次;江苏溧阳城管几辆执法车违章355次;河北隆化城管11辆车无牌上路,其中3辆是执法车……这些执法车辆俨然成了交通秩序与执法公信力的破坏者。“正人先正己”,执法车辆之所以频耍特权,除了牌照、标识的优越感外,更是特权思想在作怪,相关部门应严格执法,铲除某些人的特权思维,管住他们的特权。
  张玉胜(河南省漯河市):公款签单引发命案拷问特权遗毒。日前,南召县检察院、国土局、农业局三单位工作人员及家属在一农家乐饭店用餐后,要求以政府名义公款签单遭拒起冲突,饭店老板、县人大代表李金明被殴打身亡。挂账“签单”曾是公款消费的标志性动作,在政府指定的饭店酒家,无论是公务接待还是个人请客,就餐者酒足饭饱后均可尽享“大笔一挥、扬长而去”的惬意。这种看似政府便利、饭店盈利的“互惠”模式,曾导致多少官员腐败变质,又让多少店家债台高筑甚至关门倒闭,难怪这家农家乐会力拒赊账签单。 “不识时务”的4名涉事者竟想重温“签单”旧梦,莫非他们拥有敢签就能报的“变现”秘方?纵观案情始末,唯我独尊和权力通吃的特权思维,或为其逞强施暴的重要支撑。正是由于公权独大的特权思维作祟,才有了私宴公报的我行我素,有了强制签单的蛮横无理,有了逆我者亡的疯狂暴戾。
  袁浩(河南省内乡县):镇委书记霸气、匪气何来?广东茂名市纪委暗访组打算通过白石镇财政所电脑查账,以查清金石村干部骗取财政拨款问题时,镇委书记林春永授意停电对抗暗访。“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林春永自以为耍点小花招就能阻止组织调查,却落得被立案调查的下场。中央反腐整风越来越深入,但某些人居然吃了豹子胆,对抗组织调查越来越频繁,花招伎俩也越来越多样,他们的“底气”来自对纪律的严肃性缺乏应有的认识,来自不受约束的权力惯性。近年来,虽然“把权力关进笼子”渐成社会共识,但少数人还是习惯于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自己嚣张行事的资本。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构建完善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保证制度执行一视同仁,不留暗门 、不开天窗,使心怀不轨的官员不敢乱施伎俩、负隅顽抗。
  曾志杨(福建省福州市):公务人员犯罪理应加重量刑。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审判长方文军近日介绍,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制毒物品犯罪,达到“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数量标准,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适用上一幅度的法定刑。有人置疑,从重处罚公务人员“有失法律公平原则”,我却不以为然。“上梁不正下梁歪”,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政、依法治官,官员身不正、行不端,则国受其害,民受其弊,对其加重量刑力度,符合法律从重量刑的精神。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乃“关键少数”,对于涉毒这种伤天害理之事,连普通人都不敢做、不想做,公务人员就更不允许染指。倘若他们知法犯法,铤而走险,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危害比一般人更为严重,对其加重处罚,是他们咎由自取,能抱怨法律“有失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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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都将发生深刻变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与发展也将面临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