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择校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是当代资源供不应求的必然产物。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平引起各校办学实力的差别导致今天择校之风盛行。择校是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因此看待这一问题需要站在多层面、多角度的立场。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择校原对择校与教育公平问题做进一步探讨,最后提出几点建议以求在择校的社会背景更好体现教育公平。
关键词:择校;教育公平;择校费
家长择校当今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一大趋势,家长择校作为教育选择的一种手段,也是我国中小学教育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择校作为一种现象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社会发展到定阶段的产物。
一、择校愿意分析
择校背后有着复杂的成因,笔者认为可以将其分为主观和客观原因两种:
1.主观原因
首先,不断提高的教育需求。由于人们生活条件的日益改善,且教育在就业竞争中的作用逐渐突显,人们对教育的期待高涨。其次,投资增多的家长教育。一部分先富起来的社会群体的存在,也为择校高收费的产生提供了可能。家长认可用“高价”换取子女的“高质量教育”,认为高质量带来的高消费是公平合理且可接受的。
2.客观原因
首先,由于近年来,虽然国家采取许多措施增加教育投入,但真正用在公用办学上的经费反而由于教育规模的扩大、物价的上涨等因素没有增加而在减少。政府无力增加教育投入时,学校只能依靠自身力量谋取发展,高额费用的择校生便成为一条渠道。其次,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在国家政策要求“就近入学”前提下,由于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也就出现了“择校现象”。另外,校际间办学水平的差异也不容忽视,重点学校的办学条件要优越于薄弱学校,所以家长不愿将子女送到条件较差的学校。
二、教育公平与择校关系
1.“教育公平”概念分析:
教育公平即我们一般认为的教育机会均等。它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人人皆有受教育机会;二是人人皆能公平享有高质量教育。人们普遍认为,接受良好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择校是父母为让其子女能够享受高质量教育资源,主动放弃学区划分的学校,而选择他们认为适合自己子女的学校的行为,这种行为并非以牺牲一个学生上学名额换取另一名学生择校机会的做法。所以没有违背“人人享有教育机会”的教育公平。
2.“就近入学”政策分析
就近入学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对公民教育机会权的保证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现代教育的一些客观原因,就近入学暴露出愈发明显的不公平性。
(1)压抑学校、学生选择权。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教育由供不应求发展到“量”上供大于求和“质”上供不应求,就近入学原则的不变通性却限制了学校和学生的选择权;(2)不利于流动群体的子女就学,就近入学是根据学生的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将其划分到相应学校,对解决当地学生就学问题有一定作用,但不利于流动学生就学。
3.择校费的探讨
在我国择校争议最多的是“择校费”与教育公平间的问题。家长择校缴纳一定的择校费是应当的,但因具体择校费数额没有规范化的政策文本支撑,因此在实际操作时出现了不正规收费现象,这确实是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但这与“教育公平”没有直接联系,属于职业道德、伦理范畴,不能因此判断择校本身是错的。
4.改进措施
就近入学实质上也是一种择校手段,只是实施主体是政府。择校是一个中性政策,不是就近入学的对立物,是校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的产物,学生家长追求高质量教育的结果。针对我国择校现状,同时也为更好促进教育发展,做出以下建议:
(1)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提高薄弱学校办学质量。政府对教育投入不足和教育投入不均衡是择校出现的根本原因。薄弱学校的存在形成教育质量方面的落差,是产生择校问题的直接根源。因此,改造薄弱学校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2)合理调整择校政策。转换视角,不仅从政府立场,还要从民众角度去了解其对择校的需求,由此深入认识和准确判断,制定相关政策以规范择校行为,制订择校的标准,明确择校的收费标准。
三、总结
择校现象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我们要承认它客观存在的现实,科学分析它的成因、利弊,加强教育公平,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在为所有的孩子提供义务教育基本服务的基础上,扩大家长学生的选择权力,实施允许择校的政策法规是有效率且公平的。择校既能增加社会、家庭对学校的约束,改变政府对教育的拨款方式,改善教育中的竞争激励机制,同时还能增加教育投资,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可起到一定促进作用。当然择校中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朱家存.走向均衡[D].华东师范大学,2002.
[2]郭燕销.择校:一种阶层分析视角的阐释[J].教育导刊,2007,4.
[3]周玲.“择校就学”与教育资源配置[J].教育研究与实验.1999.5.
[4]郑春生.“择校就学”在教育公平问题上的理想与现实[J].社会科学家,2011,5.
[5]吴宏超,叶忠.校际落差与义务教育公平[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2.
[6]郑春生.择校对国外基础教育改革的影响评析[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5,2.
[7]杨瑞勇,刘洪翔.务教育与教育公平新论[J].中国教育学刊,2004,12.
[8]郭元祥.对教育公平问题的理论思考[J].教育研究,2000,3.
[9]贷款买房难圆名校梦,家长谈择校心路[DB/OL].http://sh.aoshu.com/200909/4ab08fb42ddb3.shtml,2011-02.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关键词:择校;教育公平;择校费
家长择校当今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一大趋势,家长择校作为教育选择的一种手段,也是我国中小学教育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择校作为一种现象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社会发展到定阶段的产物。
一、择校愿意分析
择校背后有着复杂的成因,笔者认为可以将其分为主观和客观原因两种:
1.主观原因
首先,不断提高的教育需求。由于人们生活条件的日益改善,且教育在就业竞争中的作用逐渐突显,人们对教育的期待高涨。其次,投资增多的家长教育。一部分先富起来的社会群体的存在,也为择校高收费的产生提供了可能。家长认可用“高价”换取子女的“高质量教育”,认为高质量带来的高消费是公平合理且可接受的。
2.客观原因
首先,由于近年来,虽然国家采取许多措施增加教育投入,但真正用在公用办学上的经费反而由于教育规模的扩大、物价的上涨等因素没有增加而在减少。政府无力增加教育投入时,学校只能依靠自身力量谋取发展,高额费用的择校生便成为一条渠道。其次,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在国家政策要求“就近入学”前提下,由于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也就出现了“择校现象”。另外,校际间办学水平的差异也不容忽视,重点学校的办学条件要优越于薄弱学校,所以家长不愿将子女送到条件较差的学校。
二、教育公平与择校关系
1.“教育公平”概念分析:
教育公平即我们一般认为的教育机会均等。它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人人皆有受教育机会;二是人人皆能公平享有高质量教育。人们普遍认为,接受良好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择校是父母为让其子女能够享受高质量教育资源,主动放弃学区划分的学校,而选择他们认为适合自己子女的学校的行为,这种行为并非以牺牲一个学生上学名额换取另一名学生择校机会的做法。所以没有违背“人人享有教育机会”的教育公平。
2.“就近入学”政策分析
就近入学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对公民教育机会权的保证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现代教育的一些客观原因,就近入学暴露出愈发明显的不公平性。
(1)压抑学校、学生选择权。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教育由供不应求发展到“量”上供大于求和“质”上供不应求,就近入学原则的不变通性却限制了学校和学生的选择权;(2)不利于流动群体的子女就学,就近入学是根据学生的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将其划分到相应学校,对解决当地学生就学问题有一定作用,但不利于流动学生就学。
3.择校费的探讨
在我国择校争议最多的是“择校费”与教育公平间的问题。家长择校缴纳一定的择校费是应当的,但因具体择校费数额没有规范化的政策文本支撑,因此在实际操作时出现了不正规收费现象,这确实是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但这与“教育公平”没有直接联系,属于职业道德、伦理范畴,不能因此判断择校本身是错的。
4.改进措施
就近入学实质上也是一种择校手段,只是实施主体是政府。择校是一个中性政策,不是就近入学的对立物,是校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的产物,学生家长追求高质量教育的结果。针对我国择校现状,同时也为更好促进教育发展,做出以下建议:
(1)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提高薄弱学校办学质量。政府对教育投入不足和教育投入不均衡是择校出现的根本原因。薄弱学校的存在形成教育质量方面的落差,是产生择校问题的直接根源。因此,改造薄弱学校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2)合理调整择校政策。转换视角,不仅从政府立场,还要从民众角度去了解其对择校的需求,由此深入认识和准确判断,制定相关政策以规范择校行为,制订择校的标准,明确择校的收费标准。
三、总结
择校现象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我们要承认它客观存在的现实,科学分析它的成因、利弊,加强教育公平,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在为所有的孩子提供义务教育基本服务的基础上,扩大家长学生的选择权力,实施允许择校的政策法规是有效率且公平的。择校既能增加社会、家庭对学校的约束,改变政府对教育的拨款方式,改善教育中的竞争激励机制,同时还能增加教育投资,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可起到一定促进作用。当然择校中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朱家存.走向均衡[D].华东师范大学,2002.
[2]郭燕销.择校:一种阶层分析视角的阐释[J].教育导刊,2007,4.
[3]周玲.“择校就学”与教育资源配置[J].教育研究与实验.1999.5.
[4]郑春生.“择校就学”在教育公平问题上的理想与现实[J].社会科学家,2011,5.
[5]吴宏超,叶忠.校际落差与义务教育公平[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2.
[6]郑春生.择校对国外基础教育改革的影响评析[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5,2.
[7]杨瑞勇,刘洪翔.务教育与教育公平新论[J].中国教育学刊,2004,12.
[8]郭元祥.对教育公平问题的理论思考[J].教育研究,2000,3.
[9]贷款买房难圆名校梦,家长谈择校心路[DB/OL].http://sh.aoshu.com/200909/4ab08fb42ddb3.shtml,2011-02.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