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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饮用水水质卫生也受到了高度重视[1],饮水安全与人们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GB5749-2006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共106项指标,水质指标数量和检测方法的应用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配备、检测人员数量及素质等方面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3](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抓紧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逐步实现地市级地区具备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县级地区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为了解本省各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水质检测能力状况,于2018年12月对本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能力现状和无法开展检测的原因进行了调查,并对结果统计分析,为进一步强化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