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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根据新目录,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属于享受增值税优惠的综合利用产品,而约占废旧橡胶资源45%的非轮胎类产品不再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回收废旧橡胶的公司从免税变为缴纳增值税。这一系列政策的推出,让约占废旧橡胶循环利用产业份额70%的再生橡胶行业“叫苦不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