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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不是咬文嚼字,但是执法也离不开清晰的法律概念。“经营”就是其中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法律概念,但是因其内涵外延并不明确一致,使得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受到困扰。一、“经营”的一般抽象解释“经营”在《畜牧法》中有47处,例如《畜牧法》第二条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本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