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变革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加重视和保障农民的农地产权。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主要缺陷在于农地收益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的界定不合理以及农民土地产权的缺失,导致违法征地现象严重,土地交易成本昂贵,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为此,政府的改革重点应是保护农户土地权利,特别是农地使用和处置权利,实现更合理的收益权界定,以及让农户获得产权增值的成果。从而切实做到让农民“有权可依、维权可行,违权必究”。真正建立维护农地产权的制度保障,贯彻中央精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