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据悉,美国数字电视标准“ATSC”将于2006年3月1日正式实施,相对于以前只对某个尺寸的进口电视进行标准限制这一情况,该标准将限制的范围大幅扩张,几乎涉及所有尺寸所有规格的电视。
无独有偶,在欧盟向中国家电企业提出反倾销之后,也开始推行所谓的欧洲数字电视标准,而日本也开始与中国企业谈判,希望中国的家电企业对出口到日本的产品采纳日本的标准,并借此大规模征收专利许可费用。
在欧美日普遍设计包含本国核心知识产权在内的国家标准的同时,三方似乎达成了默契,普遍提升对于该标准下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费用,中国家电企业正在遭受一埸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中国家电出口正面临一堵很难逾越的墙。
标准中含有大量的新的核心技术和本国的核心知识产权,具有很强的排它性,因此,标准是产品和企业竞争优势的保证。积极参加标准化工作和继续不断发展标准的企业可以经常实现涉及成本的竞争方面的临时和持续的优势。
一、几种主要国际标准
(一)“尺寸”标准
在机壳、插件板框架和外壳的多个标准中主要描述19英寸系统尺寸和规定。在这里还规定了宽度包括19英寸系统命名的固定凸缘为482.6 mm。在这个标准中还规定了具有下一个较高或较低元件级接口规定需要的所有重要尺寸:插件板框架和插件或盒和安入插件板框架的电子机壳之间的连接尺寸。
通过规定主要接口尺寸,开发商和设计者可非常自由地设计电子封装系统。以插件的导轨为例人们认识到仍然存在的特殊设计可能性。在这个标准中只根据规定的刻度线确定印制电路板的位置和刻度线到印制电路的间隔。最终怎样实现印制电路的控制——是否用特殊的导轨或集成到插件板框架的底板中——听任设计者决定。多种多样的解决方案最低只限制怎样可看到市场上可供使用的变种。IEC 60297-3-101中的描述,同样适用于插件板和插件板框架之间的编码管脚和定心管脚的布局。在这方面对特殊的设计仍有足够的自由。
(二)“安全”标准
在电子封装方面,主要是接地、防火、ESD(静电放电)和IP保护有重要意义。涉及危险电压、机械部件和热源直到防火的特殊防护要求汇编在IEC 60950或IEC 61010中。例如,IEC 60297-3-101描述静电放电的最佳方法。在这方面,它涉及可固定在导轨中插件板框架的前部分的接线夹。为了达到完好的功能,接线夹必须与插件板框架的接地部分和印制电路板的导电部分连接。为了避免放电火花,应在印制电路板上使用放电电阻。如果开发者或设计者坚持标准中的规定,在安全要求的实现过程中他其实总是站在安全的一边,不必考虑最终用户的产品责任要求。
这同样适用于IP保护方面;例如在IP24的保护等级方面必须保证手指接触的防护和直径大于或等于12 mm中等大小的杂质的杂质防护以及防止各方的喷水。怎样实现这些要求,听任设计者决定。
(三)“测试”标准
由三部分构成的标准系列IEC 61587包含气候、安全和地震试验以及电磁屏蔽的功能测试。
除了升降试验外,还进行机壳和机架静态负荷试验的各种要求等级的斜率试验。对机壳和机架的振动和摆动试验精确规定由哪些机壳的部件构成以及必须看出负荷分布。然后,按三个要求等级(DL4、DL5和DL6,根据考虑的应用)测试固定在振动工作台上的机壳。接着,机壳“没有影响形状、固定或功能的变形”。对机壳或机架的的地震要求的测试也很仔细。地震试验在振动台上用人工产生的波形进行。在试验时没有出现负载元件的变形或甚至破坏。门不能打开并且屏蔽不能开启。实验后所有固定销和定位销必须功能正常。
环境试验包含内外部分的结构系统的不同温度、湿度、和工业大气层的试验。因此,产品选择容易并且开发风险和时间明显减少。IEC 61587-3描述电磁屏蔽的三个功率等级。在这方面,规定的试验条件和屏蔽级也使用户选择产品容易。为了更好地比较热管理,IEC 62194-1描述确定不同结构系统的热效率准则。
二、我国在标准方面遇到的难题
(一) 缺核心技术
标准中含有最先进的技术和本国的核心知识产权。例如数字电视所含的专利技术在一万件以上(ADSC),而大如长虹这样的企业,所拥有的不过是几百件或者上千件的专利,而且都不是核心技术。
(二) 缺资金、人才
搞技术创新,我国缺的是资金,缺的是人才。无论是并购还是研发,都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即使长虹这样的企业,也是没有能力独自承担的。
虽然2005年长虹赢利两亿元,但是分配下来,投入到产权部门的资金最多则够支付专利许可费用,根本没能力进行较大规模的研发,更何况是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的研发。
目前,在长虹知识产权处,只有5个人员,却担负着推动长虹进行技术创新的重要使命。
而跨国公司,随便一个法律部知识产权处都有上百乃至数百人在从事专业的检索、申请、许可等工作,这种状态非常容易发现细分的空隙。因为全球每年90%以上的专利是通过检索发现的,同时还能有效避免无用功的研发。
我们请不了更多的人,好的人才都被跨国公司请走了。那些回来跟我们进行技术谈判的美欧日代表,很多都是华裔或中国人。
(三) 缺有效的组织
在核心技术的研发、知识产权以及标准的制订等方面缺乏国家层面的有效组织。例如,在半导体芯片方面,德国用了近8年时间赶上世界先进水平,韩国用了近十年时间,而我国耗费了20多年时间,现在还在追赶。特别是“汉芯”造假、“863”国家计划中的“方舟3号”搁浅,大量的优秀人才流失等,更让国人失望。
在标准的研制和制订方面,我国明显落后世界先进国家的水平。例如。在国际标准组织等多个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中,我国仅承担一个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5个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由我国主导起草的国际标准迄今不过寥寥13项,且基本上是一些非关键性标准。
在数字电视标准方面,我国几个单位搞了几年,单位之间互相扯皮,意见不统一,至今也没有拿出更好的标准。
我国有一批优秀的技术骨干,分散在全国各单位各部门,由于我国在核心技术的研发、知识产权及标准的制订方面缺乏国家层面的有效组织,以致大批国内技术骨干流向国外,流向跨国外资企业,而本国的核心技术得不到发展,核心知识产权缺失,标准滞后。
三、对策:走联合之路
核心技术的研发、标准的制订都需要巨额资金和大量的优秀科研人才,这是任何一个科研单位和企业都无法胜任的。因此,需要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起来,走联合开发之路并协同一致对外。
(一) 联合开发
1、 国家:承担政策支持、组织协调和信息服务,并承担部分经费;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核心技术方面,将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起来,组织国家攻关队,攻克技术难关。
2、 科研机构:出人力和智力,承担科研攻关任务;
3、 企业:参与科研,承担大部分经费以及科研成果的评定和试验。通过试验筛选有用成果进行投产和推广。
(二) 协同一致对外
面对国外技术标准所构成的贸易壁垒,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提供政策支持和信息服务并承担组织企业协同一致对外的工作;企业也应联合起来,共同协商对策,采取一致的行动,防止国外采取各个击破的策略,损害中国企业的利益。中国企业靠本企业采取单个行动是无法应对国外标准所形成的壁垒,必须联合起来,团结一致,集中智慧,共同对外。
(三) 加速推出数字电视标准
当务之急是加速推出我国的数字电视标准。尽管它对欧美的影响不大,但对大量家电产品出口中国的日本还是有威慑力的。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胜利。如果错过了时间,标准的出台一拖再拖,对我国的数字电视的发展、市场的开拓和出口都将极为不利。
无独有偶,在欧盟向中国家电企业提出反倾销之后,也开始推行所谓的欧洲数字电视标准,而日本也开始与中国企业谈判,希望中国的家电企业对出口到日本的产品采纳日本的标准,并借此大规模征收专利许可费用。
在欧美日普遍设计包含本国核心知识产权在内的国家标准的同时,三方似乎达成了默契,普遍提升对于该标准下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费用,中国家电企业正在遭受一埸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中国家电出口正面临一堵很难逾越的墙。
标准中含有大量的新的核心技术和本国的核心知识产权,具有很强的排它性,因此,标准是产品和企业竞争优势的保证。积极参加标准化工作和继续不断发展标准的企业可以经常实现涉及成本的竞争方面的临时和持续的优势。
一、几种主要国际标准
(一)“尺寸”标准
在机壳、插件板框架和外壳的多个标准中主要描述19英寸系统尺寸和规定。在这里还规定了宽度包括19英寸系统命名的固定凸缘为482.6 mm。在这个标准中还规定了具有下一个较高或较低元件级接口规定需要的所有重要尺寸:插件板框架和插件或盒和安入插件板框架的电子机壳之间的连接尺寸。
通过规定主要接口尺寸,开发商和设计者可非常自由地设计电子封装系统。以插件的导轨为例人们认识到仍然存在的特殊设计可能性。在这个标准中只根据规定的刻度线确定印制电路板的位置和刻度线到印制电路的间隔。最终怎样实现印制电路的控制——是否用特殊的导轨或集成到插件板框架的底板中——听任设计者决定。多种多样的解决方案最低只限制怎样可看到市场上可供使用的变种。IEC 60297-3-101中的描述,同样适用于插件板和插件板框架之间的编码管脚和定心管脚的布局。在这方面对特殊的设计仍有足够的自由。
(二)“安全”标准
在电子封装方面,主要是接地、防火、ESD(静电放电)和IP保护有重要意义。涉及危险电压、机械部件和热源直到防火的特殊防护要求汇编在IEC 60950或IEC 61010中。例如,IEC 60297-3-101描述静电放电的最佳方法。在这方面,它涉及可固定在导轨中插件板框架的前部分的接线夹。为了达到完好的功能,接线夹必须与插件板框架的接地部分和印制电路板的导电部分连接。为了避免放电火花,应在印制电路板上使用放电电阻。如果开发者或设计者坚持标准中的规定,在安全要求的实现过程中他其实总是站在安全的一边,不必考虑最终用户的产品责任要求。
这同样适用于IP保护方面;例如在IP24的保护等级方面必须保证手指接触的防护和直径大于或等于12 mm中等大小的杂质的杂质防护以及防止各方的喷水。怎样实现这些要求,听任设计者决定。
(三)“测试”标准
由三部分构成的标准系列IEC 61587包含气候、安全和地震试验以及电磁屏蔽的功能测试。
除了升降试验外,还进行机壳和机架静态负荷试验的各种要求等级的斜率试验。对机壳和机架的振动和摆动试验精确规定由哪些机壳的部件构成以及必须看出负荷分布。然后,按三个要求等级(DL4、DL5和DL6,根据考虑的应用)测试固定在振动工作台上的机壳。接着,机壳“没有影响形状、固定或功能的变形”。对机壳或机架的的地震要求的测试也很仔细。地震试验在振动台上用人工产生的波形进行。在试验时没有出现负载元件的变形或甚至破坏。门不能打开并且屏蔽不能开启。实验后所有固定销和定位销必须功能正常。
环境试验包含内外部分的结构系统的不同温度、湿度、和工业大气层的试验。因此,产品选择容易并且开发风险和时间明显减少。IEC 61587-3描述电磁屏蔽的三个功率等级。在这方面,规定的试验条件和屏蔽级也使用户选择产品容易。为了更好地比较热管理,IEC 62194-1描述确定不同结构系统的热效率准则。
二、我国在标准方面遇到的难题
(一) 缺核心技术
标准中含有最先进的技术和本国的核心知识产权。例如数字电视所含的专利技术在一万件以上(ADSC),而大如长虹这样的企业,所拥有的不过是几百件或者上千件的专利,而且都不是核心技术。
(二) 缺资金、人才
搞技术创新,我国缺的是资金,缺的是人才。无论是并购还是研发,都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即使长虹这样的企业,也是没有能力独自承担的。
虽然2005年长虹赢利两亿元,但是分配下来,投入到产权部门的资金最多则够支付专利许可费用,根本没能力进行较大规模的研发,更何况是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的研发。
目前,在长虹知识产权处,只有5个人员,却担负着推动长虹进行技术创新的重要使命。
而跨国公司,随便一个法律部知识产权处都有上百乃至数百人在从事专业的检索、申请、许可等工作,这种状态非常容易发现细分的空隙。因为全球每年90%以上的专利是通过检索发现的,同时还能有效避免无用功的研发。
我们请不了更多的人,好的人才都被跨国公司请走了。那些回来跟我们进行技术谈判的美欧日代表,很多都是华裔或中国人。
(三) 缺有效的组织
在核心技术的研发、知识产权以及标准的制订等方面缺乏国家层面的有效组织。例如,在半导体芯片方面,德国用了近8年时间赶上世界先进水平,韩国用了近十年时间,而我国耗费了20多年时间,现在还在追赶。特别是“汉芯”造假、“863”国家计划中的“方舟3号”搁浅,大量的优秀人才流失等,更让国人失望。
在标准的研制和制订方面,我国明显落后世界先进国家的水平。例如。在国际标准组织等多个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中,我国仅承担一个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5个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由我国主导起草的国际标准迄今不过寥寥13项,且基本上是一些非关键性标准。
在数字电视标准方面,我国几个单位搞了几年,单位之间互相扯皮,意见不统一,至今也没有拿出更好的标准。
我国有一批优秀的技术骨干,分散在全国各单位各部门,由于我国在核心技术的研发、知识产权及标准的制订方面缺乏国家层面的有效组织,以致大批国内技术骨干流向国外,流向跨国外资企业,而本国的核心技术得不到发展,核心知识产权缺失,标准滞后。
三、对策:走联合之路
核心技术的研发、标准的制订都需要巨额资金和大量的优秀科研人才,这是任何一个科研单位和企业都无法胜任的。因此,需要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起来,走联合开发之路并协同一致对外。
(一) 联合开发
1、 国家:承担政策支持、组织协调和信息服务,并承担部分经费;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核心技术方面,将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起来,组织国家攻关队,攻克技术难关。
2、 科研机构:出人力和智力,承担科研攻关任务;
3、 企业:参与科研,承担大部分经费以及科研成果的评定和试验。通过试验筛选有用成果进行投产和推广。
(二) 协同一致对外
面对国外技术标准所构成的贸易壁垒,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提供政策支持和信息服务并承担组织企业协同一致对外的工作;企业也应联合起来,共同协商对策,采取一致的行动,防止国外采取各个击破的策略,损害中国企业的利益。中国企业靠本企业采取单个行动是无法应对国外标准所形成的壁垒,必须联合起来,团结一致,集中智慧,共同对外。
(三) 加速推出数字电视标准
当务之急是加速推出我国的数字电视标准。尽管它对欧美的影响不大,但对大量家电产品出口中国的日本还是有威慑力的。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胜利。如果错过了时间,标准的出台一拖再拖,对我国的数字电视的发展、市场的开拓和出口都将极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