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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自2013年以来异军突起,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互联网金融的普惠性、网络性及信息分布的不均衡性等特征使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严峻。十八届五中全会后,国家明确表示将力图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兴的金融业态也被首次纳入国家五年规划发展建议,在十三五期间,其整体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作为金融领域的新兴业态,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对该领域的消费者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有限的司法资源在“诉讼爆炸”的时代逐渐显现出“力不从心”的疲惫状态,目前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诸如和解、调解、仲裁等又未能发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