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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出台以前,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新的城镇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城市规划需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密切衔接,于是一些城镇化发展较快的地区(如广东顺德等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编制了城乡一体化规划,将全市域行政区范围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详细规划,显示出更大的优越性。例如,顺德市在“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城乡一体”的指导思想下,对市、镇、管理区三级原总体规划进行大刀阔斧的修编,明确划定全市域的用地格局,全市域内形成“一个中心城区五个组团为核心,六个相对独立的郊区镇组团为呼应”的城镇体系。